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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的股權退出怎麼拿錢

發布時間: 2022-01-20 05:33:52

A. 本人持有公司10%的股份,現在想退出這個公司了,股份退出協議應該怎麼寫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一旦出資到公司,就不能退出股份。
2、股東如果不願意再繼承作為該公司股東,可以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之外的人。
3、如果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條件,股東可以要公司收購其股權。
《公司法》第三十五條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 10年股東退出能拿到多少違約金

根據你的敘述如果是股東退股要股東支付違約金給公司不是公司支付給股東違約金企業家給股東你搞錯了因為按你的敘述是復讀違約退股公司沒有違約

C. 我持有公司10%股份,離職後。要怎麼主動退出呢

要公司辦理股權轉讓,你沒辦法單方退出
需要你和受讓股東簽股權轉讓協議
公司做一個股東會決議
然後修改章程
最後公司去工商局辦理變更備案
你至少要簽股權轉讓協議,其他的可以公司辦理

D. 我公司現在有股東要退股,該怎麼結算退他多少

公司有股東要退股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退出:
1、向公司其他股東轉讓,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
2、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規定在特殊情形下的異議回購權。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3、股東會決議減少注冊資本的,可以不以等比例減資,這意味著股東可以通過減資的方式退出公司。股東們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流程,可以決定減少注冊資本。股東可以通過減少該股東的注冊資本,從而達到退出的目的;
4、出現相關法律規定的情形;
5、法律規定的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 入職後公司分配了10%的股權,如果被解僱會怎麼賠償

股權利益與解僱你不熟同一個法律關系,所以你被解僱只是說明你與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但是你的股權仍舊存在。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系(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F. 領導喊我們每個員工出點錢,說給10%的股份成立個新公司,但是我將來離職了怎麼辦我自己出的錢能收回嗎

占股份43%,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現在我想退出怎麼做?
2018-11-01 17:06 來源:單海洋股權激勵
小明從學校出來加入了創業公司(以下稱A公司),然後在A公司工作了三年,最後A公司創業失敗,團隊各奔東西(公司沒有注銷),雖然創業失敗,但是小明和A公司的創始人老王、同事小白關系都非常好,也經常聯系。

一、股權設計不傷害感情又符合商業規則

1年以後,老王有一個朋友要做營銷,老王覺著小明比較靠譜,問小明願不願意干,老王建議小明要做就注冊一個公司來做,繼續創業。小明覺著這也是個機會,同意這么干。因為時間比較急,老王就建議小明還用之前老王A公司的名義簽下單子,這樣更方便,也省時間,然後可以把法人變成小明。

後來小明做方案,跟客戶談,最後把單子簽下了,在小明的提議下,公司名稱和法人都變更了(公司名稱變成了B,法人變成了小明),接下來就是具體工作的事了。

公司剛開始,老王擔心小明忙不過來,就提議讓小白(前面提到的老同事)也加入到B公司(新公司名),於是小白以聯合創始人的身份也加入到了B公司。

股權問題來了:

創業嘛,除了埋頭苦幹以外,也需要把股權梳理明白,小白提議:小明佔40%,小白佔30%,留20%期權池,老王佔10%(老王不參與具體經營),然後老王希望自己能夠佔到20%,小明和小白都同意了,最終股權結構就是:小明40%,小白30%,老王20%,10%期權池。

創業一年之後:

小明和小白矛盾頻出,小白說想退出,但希望自己在公司還留10%股份(和老王一樣,不參與經營)。請問這種情況改如何處理?

G. 入股公司10萬 如果退股的話能退多少 怎麼退

退股按當時股價的股值折算,具體退股流程看你們當初簽 的股權購買協議。如果是股票二級市場的話,直接賣出股票就行了。

H. 股東退出公司,投資的錢怎麼辦

股東退出公司入股資金額處理方式:
1,股權轉讓;股東通過把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以實現退出公司,完成股東的退股。
2,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的,經股東會決定解散,這個時候就需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實施公司的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3,股東離開公司後的股權可以保留,也可以轉讓,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只能轉讓股份,不能退股。原股東可以優先認購。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拓展資料:
一,股東如果想要退出公司想要拿回投資款只有兩條路:
1,按照市價轉讓你的股權,獲得股權轉讓款,間接收回投資。
2,根據公司章程的特殊規定讓公司回購股東股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東退出沒有設定特殊條款的話,那公司回購是走不通的。當然了股權轉讓。如果沒有人買你的股權的話同樣也是行不通的。 所以我們一定要注意在公司開設之初,一定要通過公司章程對股東的退出做好特殊的約定,並對回購價格做好安排,比如可以按每股凈資產額或者是原始出資額進行回購,盡可能的避免退無可退,退無可依的情況。
二,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股東在公司任的職務沒有定性,可以是任何職務,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職,都是有可能的。
三,比如很多股份制公司,員工也持有公司股票,管理層也持有公司股票,都是公司股東。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其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四,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實際上,現實生活當中股東離任但保留股權的案例非常的多,對於該股東來講,很有可能自己並不實際參與公司的任何經營行為,如果公司年底有利潤,要依法給離任股東的股權分紅,同樣的道理,當年虧損了的情況下,已經離任的股東也要承擔虧損風險。

I. 法人占公司10%的股權怎麼樣能給他踢出去

只要對方不犯大錯誤你是沒法無條件踢對方出去的,除非你公司章程有相關股東退出機制。但是辦法還是有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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