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投資金條怎麼做
『壹』 黃金期貨怎麼炒的
第一、保證金。交易人在進入黃金期貨交易所之前,必須要在經紀人那裡開個戶頭。交易人要與經紀人簽訂有關合同,承擔支付保證金的義務。如果交易失效,經紀人有權立即平倉,交易人要承擔有關損失。當交易人參與黃金期貨交易時,無需支付合同的全部金額,而只需支付其中的一定數量(即保證金)作為經紀人操作交易的保障,一般將保證金定在黃金交易總額的10%左右。保證金是對合約持有者信心的保證,合約的最終結果要麼以實物交割,要麼在合約到期前作相反買賣平倉。
第二、合約單位。黃金期貨和其他期貨合約一樣,由標准合同單位乘合同數量來完成。紐約交易所的每標准合約單位為100盎司金條或3塊1公斤的金條。
第三、交割月份。黃金期貨合約要求在一定月份提交規定成色的黃金。
第四、最低波幅和最高交易限度。最低波幅是指每次價格變動的最小幅度,如每次價格以10美分的幅度變化;最高交易限度,如同目前證券市場上的漲停和跌停。紐約交易所規定每天的最高波幅為75美分。
第五、期貨交付。購入期貨合同的交易商,有權在期貨合約變現前,在最早交割日以後的任何時間內獲得擁有黃金的保證書、運輸單或黃金證書。同樣,賣出期貨合約的交易商在最後交割日之前未做平倉的,必須承擔交付黃金的責任。世界各市場的交割日和最後交割日不同,如有的規定最早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15日,最遲交割月份為該月的25日。一般期貨合約買賣都在交割日前平倉。
第六、當日交易。期貨交易可按當天的價格變化,進行相反方向的買賣平倉。當日交易對於黃金期貨成功運作來說是必須的,因為它為交易商提供了流動性。而且當日交易無需支付保證金,只要在最後向交易所支付未平倉合約時才支付。
第七、指令。指令是顧客給經紀人買賣黃金的命令,目的是為防止顧客與經紀人之間產生誤解。指令包括:行為(是買還是賣)、數量、描述(即市場名稱、交割日和價格與數量等)及限定(如限價買入、最優價買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