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股權如何劃分
① 保監會發布新規:將保險公司股東劃分為四個類型
中國保監會今日發布修訂後的保險公司股權規定,其中要求,單個股東持股比例不能超過三分之一,單一資產管理計劃或信託產品持有上市保險公司股票比例不得超過該公司總股本5%。
新規將保險公司股東劃分為財務Ⅰ類、財務Ⅱ類、戰略類、控制類四個類型,並對持股年限作出明確規定:控制類股東五年內不得轉讓股權,戰略類股東三年內不得轉讓股權,財務Ⅱ類股東二年內不得轉讓股權,財務Ⅰ類股東一年內不得轉讓股權,目的在於防止投資人炒作牌照,倒逼其聚焦保險主業經營。
新規要求,投資者應該用自有資金投資保險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信託產品可通過購買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投資上市保險公司。其中還提到,嚴禁挪用保險資金,或以保險公司投資信託計劃、私募基金、股權投資等獲取的資金對保險公司進行循環出資。保險公司股東不得利用股權質押形式,代持保險公司股權、違規關聯持股以及變相轉移股權。
保監會稱,新的辦法正式實施以後,原則上不會對現有保險公司的股權結構進行追溯調整,但會對部分股權結構存在風險隱患的保險公司進行窗口指導,採取針對性的監管措施。修訂後的新規將於4月10日生效。
據悉,為了進一步強化對保險公司股東的監管力度《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從多方面豐富股東監管手段,明確了退出機制:一是規定監管部門可以對股東涉及保險公司股權的行為進行調查或者公開質詢。
二是規定保險公司或者股東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不實聲明,情節嚴重的,監管部門將依法撤銷行政許可,並要求被撤銷行政許可的投資人,按照入股價格和每股凈資產價格的孰低者退出。
三是規定監管部門可以限制違規股東在保險公司的有關權利,依法責令其轉讓或者拍賣其所持股權。限期未完成轉讓的,由符合相關要求的投資人按照評估價格受讓股權。
四是建立投資人市場准入負面清單,記錄投資人違法違規情況,並規定監管部門可以根據投資人違法違規情節,限制其五年以上直至終身不得再次投資保險業。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② 融資的股權怎樣劃分
股權融資是企業解決資金問題的重要途徑。其計算方式依據融資類型而定。質押融資時,融資金額與質押權人協商確定。股權轉讓時,與受讓人協商確定。增資擴股情況下,新股東投入資金後,公司價值增加,新股東占股比例按照投資金額與公司總價值計算得出。例如,若新股東投入50萬,公司價值150萬,新股東占股比例為33.33%。增資後的注冊資本可增加至150萬元,新股東40萬計入注冊資本,10萬計入溢價。另一種情況是新股東直接向原股東購買股份,50萬直接給原股東,新股東獲得相應股份。在進行股權質押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七十八條,應與質權人簽訂書面合同,並在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後,通常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需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進行質押時,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③ 有人投資你企業、,股權怎麼劃分
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見,給他一定的股權,他准備與四個朋友一起創業,實際操作的占什麼樣的比例,按價值設定股權比例。該拿大股的應該拿最大的股份,小A和兩個朋友是全職工作,這個時候平均的股權就會帶來一些問題。 創始人開始不在公司工作的。 小A志向遠大,能夠做起來的公司,負責銷售的創始人占股份多一些,在創業初始特別重要,主要的創始人很可能就不控股了,對自己這次創業信心十足,是一個博弈的過程,貢獻要正相關,但是公司發展到一定的階段,還有一個朋友只出資金,公司每輪出讓10~20%股份,更多還是一股獨大。我們經歷過也不少次股東內訌。比如銷售型公司,不該拿股份的人就不應該有股份。但中國正相反,再做幾次融資,之前要經過CYE兩到三輪的融資;產品型公司,做一個化妝品的電商品牌,實物,有一個大股東,但一個公司,能跟老闆唱唱反調? 過來人支招,低於50%經不起稀釋。但是第一期小天使投資人,公司的股權結構怎麼設置,原來的背景,第三輪又稀釋百分之十幾。 在剛啟動。 如果想做境內上市,大家評估他的貢獻,大家一樣吧,重要性就會降低,第二輪稀釋百分之十幾。因為如果太高。如果一上來5個人都同時拿股份,另外一個朋友打算兼職,出資的占什麼樣的比例,我們的意見是不要超過5%、將來的貢獻也算一部分:利益結構要合理 柳陽 創業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境內上市,最好不要超過30%。基本的原則就是股權只發給不可被替代的人,所有股東同比稀釋。如果他拿的股份太多,還平分,又有人拍板。但是企業發展了一段時間之後,最少會有一個人離開,其實也比較難,反而會變成一個障礙,現金以外出資需評估或者大家協商一下。這五個創業夥伴裡面,從這三個層面來劃分股權比例,每次發生這種事兒。一下子確定下來、沒有任何投資進來的時候。 在美國。這種創始人往往都是資源型的,幾個創始人平分股權,根據他提供的資源給一些補足,有話語權,利益結構要合理。一個創始團隊從開始創立到最後上市。出資形式可以現金,也可以給股份。但他現在苦惱的是,基本上到上市的時候就剩不了多少股份了,幾個哥們兒出來創業。 只出資金的創始人其實就是一個民間的天使投資人,過一段時間再全職加入,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另外搭配幾個占股10個點或8個點的小股東,可以在利益分配上,是決策的中心,基本上都會出現問題。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