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的股權價值怎麼確定
Ⅰ 股權價值如何確定
【法律分析】:股權價值由評估確定,具體方法: ①收益現值法,用收益現值法進行資產評估,應當根據被評估資產合理的預期獲利能力和適當的折現率,計算出資產的現值,並以此評定重估價值。 ②重置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資產評估 ③ 現行市價法,用現行市價法進行資產評估④清算價格法,用清算價格法進行資產評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Ⅱ 股權原值是怎麼計算的
股權原值的計算主要依據公司的注冊資本、股東的出資額以及股權的轉讓情況等因素。在確定股權原值時,需要綜合考慮這些因素,並遵循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計算。
一、注冊資本與出資額
公司的注冊資本是股權原值計算的基礎。注冊資本是指公司在設立時,股東按照約定向公司投入的資本總額。股東的出資額則是其對公司注冊資本的實際投入。在計算股權原值時,首先需要確定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然後根據每位股東的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確定其持有的股權原值。
二、股權轉讓與溢價
在股權發生轉讓時,股權原值的計算會涉及到轉讓價格與溢價的問題。轉讓價格是買賣雙方協商確定的,而溢價則是轉讓價格超過股權原值的部分。在計算股權原值時,如果發生股權轉讓,需要考慮轉讓價格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溢價。如果存在溢價,溢價部分通常不計入股權原值,而是作為股東的收益處理。
三、其他影響因素
除了注冊資本、出資額和股權轉讓外,還有一些其他因素可能影響股權原值的計算。例如,公司的資產評估、負債情況、盈利狀況等都會影響股權的價值。在計算股權原值時,需要綜合考慮這些因素,確保計算結果的准確性。
四、遵循法律規定
在計算股權原值時,必須遵循相關法律規定。例如,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股東在轉讓股權時,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並遵守相關信息披露要求。在計算股權原值時,也需要遵循這些法律規定,確保計算過程的合法性和合規性。
綜上所述:
股權原值的計算是基於公司的注冊資本、股東的出資額以及股權的轉讓情況等因素進行的。在計算過程中,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並遵循相關法律規定。同時,還需要注意股權轉讓可能帶來的溢價問題,以及公司的其他影響因素。只有全面考慮這些因素,才能確保股權原值計算的准確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Ⅲ 怎樣才能知道一個股份公司股權價值
股權價值所反映的是一家企業對股東的價值,每家上市公司股份都有一個明確的市場價格,企業總的對外發行股份數量乘上現在每股的市價就得到了股權價值,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市值」,反映了企業對股東而言企業整體業務的價值。
股權價值計量不僅關系股東利益,而且還影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採用不同的方法計量股東權益,必然導致不同的結果,根據資產價值屬性選擇恰當的方法計量股東權益價值尤為關鍵。現行的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由於所有者權益的屬性與計量模式之間存在邏輯上的缺陷,建議採用單一現行市價計量模式計量,反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交換價值,客觀、准確反映所有者權益的市場價值。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股權價值應由股票交易市場決定,而不是取決於會計計量結果,對於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價值則要通過市場法比較確定。
2企業價值(Enterprise Value, EV)
由以上講解,我們可以發現無論是企業的「債權人」還是「股東」都應關注企業的根本價值,而這兩類重要的企業利益相關人,也被統稱為企業的「投資人」,可以說企業價值正好代表了所有投資人感興趣的企業核心經營業務的價值。
企業價值的計算公式如下:
企業價值=股權價值 企業的債務 優先股 少數股東權益-現金-投資
股權價值代表了普通股持有股東的利益,債務、優先股和少數股東權益代表了其他投資人的利益。因此,該公式包含了所有投資人。
優先股類似與負債融資,公司每年以固定數額的股息分配給這類投資人,無論公司的經營成果怎樣。
公式中最後減掉「現金與投資」兩項,是因為這不是公司的核心業務,不過這里需要注意的是,這並不是因為現金是債務相反的一面。
舉個例子:A企業打算用10億收購B企業,而B企業有1個億的現金,當A企業收購完成後,實際上只支付了9億,而這9億就是這家公司的價值。
當然,企業都必須保證有最少的現金在手,才能正常運營其核心業務,這部分現金是不應該減掉的。但實際操作中很難認定多少現金是維持核心業務運營,多少現金屬於非核心業務,因此為了方便就全部減掉。
「投資」不屬於大多數企業的核心業務(金融投資公司除外),因此這部分也應該減掉。
Ⅳ 公司股權價值評估方法
公司股權價值評估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四種:
資產價值評估法
- 賬面價值法:基於企業財務報表中的股東權益價值或凈值進行評估,計算公式為目標企業價值=目標公司的賬面凈資產。但此方法僅反映存量資產,不考慮贏利能力,因此常用調整系數進行修正。
- 重置成本法:評估重新構建一個與目標企業完全相同的企業所需花費的成本,需考慮設備貶值情況。計算公式為目標企業價值=企業資產目前市場全新的價格-有形折舊額-無形折舊額。此方法同樣存在將企業整體割裂評估的缺陷。
現金流量貼現法
- 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和風險,將不同時點的現金流量按既定貼現率折算為現值後加總,以求得目標企業價值。此方法考慮了企業的未來贏利能力,是較為全面的評估方法。
市場比較法
- 基於類似資產應具有類似價格的理論,在市場上找出與被評估企業相同或近似的參照企業,通過比較和修正來確定被評估企業的價值。此方法依賴於可比企業和可比指標的選擇,適用於市場較為完善的情況。
期權價值評估法
- 利用期權定價模型確定並購中隱含的期權價值,並將其加入到按傳統方法計算的靜態凈現值中,以求得目標企業的價值。此方法考慮了企業的經營靈活性和未來機會的價值,適用於風險較大、不確定性較高的企業評估。
重點內容:在選擇股權價值評估方法時,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環境綜合考慮,選擇最適合的方法進行評估。同時,應注意各種方法的局限性和適用條件,以確保評估結果的准確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