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繼承人不去工商局簽字怎麼辦
⑴ 公司股東病逝,家屬不願簽字股權轉讓,公司要注銷怎麼辦
可以起訴,這是公民的正當權利。民事糾紛可以協商或調解,也可以直接起訴或申請仲裁。不管是在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只要是發生財產糾紛或人身關系糾紛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
法律分析
可以起訴,因為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主要是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立案條件。首先,要寫好訴狀,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內會通知你是否立案。也可以選擇口頭起訴或者書面起訴。立案庭會根據法院是否有管轄權來作出決定,將在7日內預收案件的受理費,並在立案後2日內交審判庭。接著,就是庭審程序。起訴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書面依據。起訴狀內容內容: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部分內容反映雙方當事人的身份情況,使原、被告特定化。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這部分是起訴狀的主要內容。原告要在起訴狀中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包括法律關系存在的事實、發生糾紛的事實、提出訴訟請求的理由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實是否存在,需要證據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⑵ 繼承公司股權需要哪些手續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股權的合法繼承會導致公司股東的變更,這對有限責任公司會產生深遠影響。因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資合性,是基於股東之間的相互信任設立的,如果公司章程對此有所規定,那麼應該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處理。?一、繼承公司股權需要哪些手續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股權的合法繼承會導致公司股東的變更,這對有限責任公司會產生深遠影響。因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資合性,是基於股東之間的相互信任設立的,如果公司章程對此有所規定,那麼應該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處理。
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繼承沒有特別規定,那麼自原股東死亡之日起,其合法繼承人就獲得了繼承其股權的權利。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沒有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的,確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來按比例繼承。
通常情況下,股權作為遺產的一部分,應當按比例繼承,但在實務中,很多繼承人通過協商並公證的形式,分別取得遺產的一部分也比較常見。
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
股權變更手續是需要帶齊相關資料到相關部門辦理的,並且涉及到轉股的問題,對於股東的資質要求也較為嚴格,並且知道股權變更的手續是相當重要的。根據我國公司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1、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
2、其他股東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3、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4、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5、在上述文件簽署後30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