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糾紛律師怎麼選訴訟官司
㈠ 律師該如何處理股權轉讓合同糾紛
轉讓合同糾紛,律師處理時可以首先以協商為主,向雙方講明權利以義務關系。協商不成的,才進入訴訟進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權向內轉讓不需要經過任何人同意。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㈡ 股權並購糾紛怎麼處理比較好
一、股權糾紛一般都是如何處理
產生股權糾紛的,屬於民事糾紛,可以由當事人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適用范圍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公司股權轉讓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時,法律賦予當事人協議約定管轄法院的權利,即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民訴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在股權轉讓協議糾紛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法院有約定且約定有效的,應適用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應適用法律規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於被告所在地,人們一般不會有歧義。而對於股權轉讓的合同履行地,應為股權轉讓的目標公司的公司注冊地。因為,公司股權轉讓糾紛的特殊性在於轉讓行為需要向公司注冊地的登記機關履行相應手續方可完成(如果是外資企業,在工商變更之前還需要商務主管部門的批復,否則股權轉讓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冊地作為此類案件的管轄地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
㈢ 股權轉讓合同糾紛起訴狀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合同又稱股權轉讓協議,是指股權轉讓方與股權受讓方簽訂的,約定在股權轉讓中雙方各自權利義務關系的契約。由於股權轉讓是一項較為復雜的法律行為,涉及的法律關系多,為了避免轉讓方與受讓方出現不必要的糾紛,一般都需要簽署書面的股權轉讓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因此股權轉讓合同在股權轉讓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有些地方還要求股權轉讓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或鑒證,才可以作為辦理工商登記變更的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㈣ 怎樣找一個好的股權糾紛律師
好的股權糾紛律師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考量:
必須要通曉《公司法》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必須要有股權糾紛案件辦理經驗;
必須要有縝密的法律邏輯分析能力;
必須要有盡職盡責的工作心態。
答主作為一名律師,辦理過股權糾紛案件,也認識過不少辦理股權糾紛案件的律師,答主覺得,其實股權糾紛案件並不太難,真正難的是找一個好律師,好律師才是決定案件代理質量的一個重要因素。
何為好律師?1.具備基本的法律素養(比如案件法律分析能力、法律文書寫作能力)。2.辦理案件有責任心。3.人際溝通的能力比較強。
要說具體怎麼找,答主覺得有兩個途徑:1.找一些靠譜的律師朋友推薦,記住,一定是律師朋友,而不是普通朋友,因為沒有人會比律師更加了解律師行業。找一般的朋友可能僅僅是為了收案件的介紹費。2.自己親自去一些律師事務所找律師本人,為了降低自己的尋找成本,可以在網上搜一些有名的律所,然後去這些律所找律師。但千萬不要只看律所的名氣,一定要親自按答主剛才講的那幾個因素去考量這個律師,因為所的名氣和律師的能力並不必然掛鉤。
另外,如果有律師告訴你他在某些機構認識一些人,能夠讓你這個案子勝訴,那一定不是好律師,你也千萬不能輕信。
篇幅有限,答主就給大家叮囑這幾點吧,希望題主能夠找到一個好律師。
㈤ 如何確定股權轉讓糾紛的訴訟當事人
法律分析:1、公司違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限制股東轉讓股權的或者以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強制轉讓股權或者強行代轉讓方決定股權轉讓價格、付款時間或其他條件的,認為股東權利受到侵犯的股東可以公司為被告提起侵權訴訟。
2、股東以優先購買權被侵犯為由提起訴訟的,應列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為被告,股權轉讓已經由公司申請辦理了變更登記的則將公司列為第三人。
3、股份有限公司以當年利潤分配新股,以及股東大會對向原由股東發出新股的種類及數額作出決議,侵犯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股東可以以公司為被告提起侵權訴訟。
4、公司不及時變更股東名冊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均可以公司為被告提起辦理轉讓手續請求權之訴,轉讓合同約定轉讓方有協助義務而轉讓方不予協助的,受讓方可以轉讓方和公司作為共同被告。
5、股權轉讓合同的受讓方與轉讓方就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或其履行發生糾紛的,原則上只列轉讓方和受讓方為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