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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股權分置改革舉例說明

發布時間: 2025-02-24 11:40:18

1. 股改對價舉例說明

上市公司甲總股本為1000萬股,其中非流通股800萬股,流通股200萬股。公司凈資產為6000萬元,凈利潤為1200萬。股權分置改革前,每股凈資產和每股收益分別為6元和1.2元。

方案一:採用2:1的縮股方式,非流通股縮至400萬股,流通股保持200萬股,改革後每股凈資產和每股收益升至10元和2元,改善了財務指標。

方案二:非流通股股東直接送股,總股本不變,非流通股增至700萬股,流通股為300萬股,每股凈資產和每股收益保持不變,6元和1.2元。

方案三:通過資本公積金轉增送股,總股本增至1200萬股,非流通股800萬股,流通股400萬股,每股凈資產和每股收益降至5元和1元,財務指標惡化。

非流通股股東動用上市公司財產而非自己財產進行派現,會惡化財務指標,違背改革初衷。

對價支付方案應簡單明了,易於理解,一步到位。簡單方案是廣大中小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共同呼聲。目前第二批試點公司的對價支付方案多樣,包括派現、送股、縮股等,以及權證等新式方案與組合方案。復雜方案雖然靈活,但應簡化,以避免流通股股東和機構投資者的困惑,減少市場恐慌情緒和預期不確定性,維護流通股股東的投資信心。

制定對價支付方案的關鍵是簡單明了,易於理解,遵循明確的標准與原則。復雜方案難以溝通,可能導致市場恐慌,降低投資者信心,不利於市場穩定。因此,改革應以簡單、直接、易於理解的方案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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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通過「對價」可以理解為非流通股股東為取得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相應的代價(對價),對價可以採用股票、現金等其它共同認可的形式。

2. 股改對價的舉例說明

上市公司甲總股本為1000萬股(非流通股800萬股,流通股200萬股),公司的凈資產為6000萬元,公司當年凈利潤為120 0萬。經過計算不難得出,股權分置改革前公司每股凈資產和每股收益分別為6元和1.2元。
方案一:以非流通股按照2:1的方式進行縮股來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在股權分置改革後,公司總股本為600萬股,其中非流通股為400萬股,流通股為200萬股,同時每股凈資產和每股收益變為10元和2元,意味著通過縮股的方案有利於改善上市公司的財務指標。
方案二:非流通股股東直接以10送5的方式送股給流通股股東,其總股本保持不變,但其中非流通股變為700萬股,流通股為300萬股;股權分置改革後公司每股凈資產和每股收益也保持不變,仍分別為6元和1.2元。
方案三:假定上市公司甲的對價支付方案變為通過資本公積金轉增送股的方式進行,即首先將200萬的資本公積金轉增為200萬股股份,然後,非流通股股東將這200萬股(所謂的「10送10」)全部作為自己的對價給流通股股東送股(類似清華同方的方案)。這時,股權分置改革後公司總股本為1200萬股,其中非流通股股數不變為800萬股,流通股為400萬股,公司每股凈資產和每股收益降為5元和1元,相比而言,股權分置改革後公司的財務指標被惡化了。
此外,如果非流通股股東動用上市公司財產而不是自己財產來派現,也會惡化上市公司財務指標,同樣違背了股權分置改革的本意。
事實上,制定出的對價支付方案應該是簡單明了,且最好能一步到位。「最簡單的就是最好的」,這不僅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呼聲,也是以大部分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的心聲。目前,同第一批試點方案相比,第二批試點公司披露的對價支付方案可謂五花八門,舉不勝舉:既有派現、送股、縮股等一般方案,又有權證等新式方案與各種組合方案。雖然各種復雜的對價支付方案具有靈活性的一面,能夠更好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各自特點,但我還是主張方案應該簡單為宜。因為針對過於復雜的對價支付方案,不僅廣大的流通股股東不理解,連機構投資者都感到費解。不理解就很難溝通,就會引起市場的恐慌情緒,勢必產生預期的不確定性,而預期的不確定性必然會打擊廣大流通股股東參與股票投資乃至市場的信心。方案需要簡單明了,標准與原則更是如此。

3. 請問,什麼是權證,認購,認估和股票之間有什麼區別麻煩給講解一下.

一定時間內一特定的價格買入賣出股票的權利,其間也可以象股票一樣買賣並允許實行t+0操作,認購權證就是到了某一個時間可以以特定的價格買入股票的權利,應該是同大盤的上漲而漲,但是其間很多因素左右他的價格不一定就跟著大盤。認沽就是到了一定時間可以以某一個價格賣出的權利(這些價格都是事先就訂好的),還是一樣不一定跟著大盤的形勢來。只是一般都會有一個炒作過程。還有一半的漲跌板也不是10%,而是每天不同,最低可以到0,還有一點就是到了最後的期限,如果不打算行權,或是行權期內不行權,那麼買到的這些權證就一文不值了。所以風險很大!

4. 對價方式的定義是什麼

首先,我們應該清楚什麼是股權分置。股權分置改革是當前我國資本市場一項重要的制度改革。所謂股權分置,是指向社會公開發行的、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稱為流通股,而公開發行前以及發行後仍有部分股份暫不上市交易,稱為非流通股。這種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權分置狀況,就是股權分置。
所謂股權分置改革就是在法人股由非流通股轉化為流通股的過程中,法人股與流通股股東之間需求和利益的均衡。即在認可流通股含權的條件下,在法人股轉化為流通股過程中,法人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含權價差,在全流通條件下實現同股同權同價。由於流通股的股票價格高於非流通股價格,非流通股獲取流通股的條件就是要通過協商向流通股股東出讓部分利益,這部分利益就是對價。很清楚,對價是非流通股股東為獲取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所出讓的利益,這也正是股權分置改革的核心內容。在實際中,對價的計算是復雜多變的。對價的支付方式既可以是股權,也可以是現金。
舉例說明,假設某公司總股本15000萬股,其中國有股及法人非流通股為10000萬股,流通股為5000萬股;其調整後每股凈資產為2元,流通A股的日均價為3.5元。
假如該公司的全部非流通股股份以配售給流通股股東的方式實現全流通,那麼,該公司流通A股市值為:3.5元×5000萬=1.75(億元);非流通股的配售價為(有的考慮市值):2元×10000萬=2(億元);該非流通股全部配售給流通股東後的價值為:1.75+2=3.75(億元);則配售全流通除權後每股市價為:3.75億元÷15000萬股=2.5(元/股)。
在這里,非流通股的股東是不能直接向二級市場拋售股票的,只能按照2元的價格全部配售給流通股股東的方式實現全流通,全流通後每股股價為2.5元。因此,應將這兩者的差額,即每股0.5元,總額為0.5億元(0.5元×10000萬)的差價總額補償給流通股股東,然後非流通股即可流通。
從上述分析可知,對於支付對價的非流通股股東來說,應該是對流通股股東的一種股權轉移或資金補償,實質上屬於一種增加投資成本的支出行為,而對於獲得對價的股東來說,是一種接受補償取得收入的行為。因而,在稅收上主要涉及資產產權轉移應該繳納的印花稅和收入與支出方面涉及的企業所得稅等兩種稅收。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分置試點改革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03號)文件規定,對於接受對價補償的流通股股東,可以暫免徵收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同時,因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生的股權轉讓,雙方暫免徵收印花稅。

5. 同花順股票行情分析軟體中的英語字母什麼意思

最近可謂全民炒股啊,不過小弩身邊有很多小白股民會問小弩為什麼股票代碼前還會有什麼ST、SD、*ST之類的英文,這些英文是什麼意思呢。好吧,今天就讓二娃為大家詳解股票代碼前的英文含義。

分紅類
XR
XR是英語Exclud(除去)Right(權利)的簡寫,表示股票除權。購買這樣的股票後將不再享有分紅的權利, (這個符號在第二個交易日會自動消失,恢復成正常名稱)。當股票名稱前出現XR的字樣時,表明當日是這只股票的除權日。在除權日當天,股價比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要低,原因由於股數的擴大,股價被攤低了。
XD
XD是英語Exclude(除去)Dividend(利息)的簡寫,表示股票除息。購買這樣的股票後將不再享有派息的權利,(這個符號在第二個交易日會自動消失,恢復成正常名稱)。當股票名稱前出現XD字樣時,表示當日是這只股票的除息日。在除息日的當天,股價的基準價比前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要低,因為從中扣除了利息這一部分的差價。
DR
D是Dividend(利息)的縮寫,R是Right(權利)的縮寫,表示除權除息。購買這樣的股票不再享有送股派息的權利,(這個符號在第二個交易日會自動消失,恢復成正常名稱)。當股票名稱前出現DR字樣時,表示當天是這只股票的除息、除權日。有些上市公司分配時不僅派息而且送轉紅股或配股,所以出現同時除息又除權的現象。大家一定也很好奇除權除息之後的股價到底是啥子情況,不要慌,小編教大家如何計算:除息價除息價=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
舉例:某股票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是4.17元,每股送紅利現金0.03元
除息價則為:⒋17-0.03=4.14(元)
送股除權價
送股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1+每股送紅股數)
舉例: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紅股數為0.3
送股除權價則為:24.75÷(1+0.3)=19.04(元)
配股除權價配股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配股數)
舉例: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18元,10股配3股,即每股配股數為0.3,配股價為每股6元
配股除權價則為:(18+6×0.3)÷(1+0.3)=15.23(元)
除權除息價除權除息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送紅股數+每股配股數)
舉例: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20.35元,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4元,送1股,配2股,配股價為5.5元/股,即每股分紅0.4元,送0.1股,配0.2股
除權除息價則為:(20.35-0.4+5.5×0.2)÷(1+0.1+0.2)=16.19(元)
其他類
ST
ST是英語Special(特別)Treatment(處理)的簡寫,表示虧損股。該公司財務狀況惡化,連續兩個會計年度都出現虧損。ST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

*ST
*ST是ST的「加強版」,表示該公司連續三年虧損,有退市風險的意思。購買這樣的股票要有比較好的基本面分析能力。同樣的,*ST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

N
N是英語New(新)的簡寫,表示股票當日新上市,(這個符號在第二個交易日會自動消失,恢復成正常名稱)。看到帶有N字頭的股票時,投資者除了知道它是新股,還應認識到這只股票的股價當日在市場上是不受漲跌幅限制的,漲幅可以高於10%,跌幅也可深於10%。這樣就較容易控制風險和把握投資機會。
S/GS表示該股票還沒有進行或完成股改的股票;G表示已經進行完成股改的股票(目前幾乎所有的A股都已經股改完畢,所以現在已經沒有G股這一說了)。
小貼士那麼很多人會問什麼是股改。股改就是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通過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協商機制,消除 A股市場股份轉讓制度性差異的過程。通俗的說就是國內證券制度存在問題,市場中存在同股不同權,也就是說,當你買了這個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時候你卻沒有行使你股東的權利,所以就出現了許多上市公司侵害中小股東的事件發生,所以,證券市場為了發展,必須解決這個問題,所以就必須全流通,股東必須有行使自己的權利。也就是說上市公司為了把法人股和國家股進行流通,必須經過流通股股東同意,那麼,由於法人股和國家股成本很低,就此上市流通肯定對流通股股東不公平,那麼為了補償給二級市場的流通股股東就必須送股或者貼息。
SST/GST/NSTSST指還沒有進行股改的連續兩個會計年度都出現虧損的公司股票;GST指股改的處在虧損期的股票,但沒有退市的風險;NST指經過重組或股改重新恢復上市的ST股。S*ST/G*STS*ST指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進行退市預警同時還沒有完成股改的股票; G*ST指已股改但面臨退市的股票。說了這么多,相信你也一定和二娃一樣對股票前面的英文含義有了進一步的了解了吧,要是還有什麼問題,可以私信給二娃哦,二娃會為你耐心解答。

6. 什麼是G股復牌是什麼意思權證指的是什麼

G股
上市公司凡遇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後復牌,將對該股的漢字簡稱冠以G標記。這意味著將出現一個股改概念股票———G股。
復牌
復牌指某種被停牌的證券恢復交易。
權證
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權證是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持有人有權利在某一約定時期或約定時間段內,以約定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資產(如股票)或權利。購買股票的權證稱為認購權證,出售股票的權證叫作認售權證(或認沽權證)。權證分為歐式權證和美式權證兩種。所謂歐式權證:就是只有到了到期日才能行權的權證。所謂美式權證:就是在到期日之前隨時都可以行權的權證。

權證價值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內在價值,即標的股票與行權價格的差價;二是時間價值,代表持有者對未來股價波動帶來的期望與機會。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權證的存續期越長,權證的價格越高;美式權證由於在存續期可以隨時行權,比歐式權證的相對價格要高。

上證所規定,申請在交易所上市的權證,其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標的股票應符合以下條件:最近 20個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於 10億元;最近 6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計換手率在 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於 2億股。

權證實質反映的是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持有人向權證發行人支付一定數量的價金之後,就從發行人那獲取了一個權利。這種權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購買/出售一定數量的資產。

持有人獲取的是一個權利而不是責任,其有權決定是否履行契約,而發行者僅有被執行的義務,因此為獲得這項權利,投資者需付出一定的代價(權利金)。權證(實際上所有期權)與遠期或期貨的分別在於前者持有人所獲得的不是一種責任,而是一種權利,後者持有人需有責任執行雙方簽訂的買賣合約,即必須以一個指定的價格,在指定的未來時間,交易指定的相關資產。

從上面的定義就容易看出,根據權利的行使方向,權證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和認售權證,認購權證屬於期權當中的「看漲期權」,認售權證屬於「看跌期權」。

備兌權證是由持有該相關資產的第三者發行,並非由相關企業本身發行,一般都是國際性投資銀行機構發行。發行商擁有相關資產或有權擁有該資產。備兌認股權證可以是認購或認沽,投資者並同時面對發行商的信貸風險。
備兌權證被視為結構性產品。備兌權證是由獨立於其指定證券之發行人及其附屬公司的個體(通常是投資銀行)所發行。指定資產可以是股本證券以外的資產,例如指數、貨幣、商品、債券又或一籃子證券。備兌權證所賦予的權利可以是購買的權利(認購權證)或出售的權利(認沽權證)。
備兌的含義指其發行人將權證的指定證券或資產存放在獨立的受託人、託管人或存管處,作為其履行責任的抵押,而受託人、託管人或存管處則代表權證持有人的利益。有些市場用權證二字代表所有類別的權證,而有些市場則以衍生權證代表備兌權證.

蝶式權證是只同時買如和賣出兩份價格不同的認沽權證或同時買如和賣出兩份價格不同的認股權證,這樣的組合可以使得投資者在股價波動在一定區間內時獲得一定收益,如果價格波動超出范圍,則投資者的也不會遭受損失,其收益曲線形狀如「__∧__」,因其形狀與展翅飛翔的蝴蝶,故將其命名為蝶式權證。

而由一份認沽權證和認股權證組成的組合,其收益曲線形狀為「\__/」,與馬鞍相似,稱馬鞍式權證,也叫寬跨式或束勒式權證。這種權證使投資者在股價大跌或大漲時獲得收益,在股價變動不大時沒有收益。

投資者買賣權證須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為便於市場參與者更好理解和使用《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工作小組針對其中的一些重要規定和關鍵條款進行了解讀。

一、 權證的定義和種類

《暫行辦法》有關權證的定義揭示了權證二個主要特點:1、權證表徵了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存在的合同關系,權證持有人據此享有的權利與股東所享有的股東權在權利內

容上有著明顯的區別:即除非合同有明確約定,權證持有人對標的證券發行人和權證發行人的內部管理和經營決策沒有參與權;2、權證賦予權證持有人的是一種選擇的權利而不是義務。與權證發行人有義務在持有人行權時依據約定交付標的證券或現金不同,權證持有人完全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主選擇行權還是不行權,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暫行辦法》涵蓋了不同種類的權證產品:

A、以發行人為標准,可以分為公司權證和備兌權證。公司權證是由標的證券發行人發行的權證,如標的股票發行人(上市公司)發行的權證。備兌權證是由標的證券如股票發行人以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東或者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權證。考慮到市場發展

的實際,除為解決股權分置而發行的權證外,《暫行辦法》對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備兌權證發行人的資格條件沒有規定。

B、以持有人的權利性質為標准,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向發行人購買標的證券)和認沽權證(向發行人出售標的證券)。

C、以行權方式為標准,約定持有人有權在規定期間行權的為美式權證,約定持有人僅能在特定到期日行權的屬於歐式權證。

D、以結算方式為標准,可以分為實券給付結算型權證和現金結算型權證。實券給付結算以標的證券所有權發生轉移為特徵,發行人必須向持有人實際交付或購入標的證券,而現金結算方式則是在不轉移標的證券所有權的情況下僅就結算差價進行現金支付。

從上述說明可以看出,《暫行辦法》充分考慮了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中可能出現的各類權證方案,也為交易所下一步發展權證市場預留了空間。寶鋼集團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中發行的權證屬於歐式實券給付型備兌認購權證。

二、 發行上市審核

根據《暫行辦法》第6至8條的規定,權證的發行審核將由交易所完成,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而權證的上市審核完全由交易所負責。

需要說明的是,公司權證發行與股票或債券發行密切關聯,涉及融資行為,因此,公司權證的發行在向交易所提出申請前,首先應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核准。

三、 標的證券的條件

《暫行辦法》以列舉的方式規定股票和其他證券品種可以作為標的證券。鑒於權證市場剛剛起步,《暫行辦法》只針對選擇單只股票作為標的證券的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對於以基金、一籃子股票等為標的證券的具體條件,交易所將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及時予以明確和完善。

權證產品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決定了標的股票如果不具備相當的流通規模,標的股票與權證價格聯動所帶來的價格波動和操縱風險將十分巨大。選擇規模大、流動性強的股票作為標的股票是權證交易活躍而又穩定的重要基礎。鑒此,《暫行辦法》對標的股票的資格提出了嚴格要求。需要明確的是:第一,流通股指流通A股。第二,換手率的計算是以市價總值為計算依據,單日換手率=(當日標的股票的二級市場成交金額/市價總值)*100%。

四、 權證的上市條件

《暫行辦法》第十條對權證的上市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

1、權證的必備條款:權證類別(「認購」或「認沽」)、行權價格、行權方式(「歐式」或「美式」)、存續期間、行權日期、結算方式(實券給付還是現金結算)、行權比例。

2、權證存續時間的計算起點是上市日,具體計算可以日、月、年為單位。

3、權證發行人必須提供符合規定的履約擔保。

4、權證發行人的履約擔保。

《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在本所發行上市的權證,發行人應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有兩種,發行人可自行選擇。

第一,發行人通過在結算公司開設的專用賬戶提供足夠數量的標的證券或現金,作為履約擔保。交易所將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發行人需要提供的履約擔保數量,並要求發行人在權證發行前完成履約擔保。同時,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通過調整擔保系數要求發行人追加履約擔保品,擔保系數是一個介於0和1之間的數字。目前寶鋼權證的擔保系數為100%。

以標的證券或者現金提供擔保的,發行人應有義務保證標的證券或者現金不存在質押、司法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二,提供經本所認可的機構如商業銀行等作為履約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人。

五、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主要包含兩個方面:1、權證發行人根據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所發布的各種公告。除《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的權證發行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終止上市提示性公告和終止上市公告外,交易所還將以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指引等形式根據市場需要,結合股權分置改革的要求,督促發行人及時發布諸如行權價格調整、對市場傳聞澄清等信息,以提高市場透明度,充分維護投資者利益。2、交易所在每日開盤前公布的每隻權證可流通數量、持有權證數量達到或超過可流通數量5%的持有人名單。

六、 權證的交易

權證交易與股票非常相似,在交易時間、交易機制(競價方式)等方面都與股票相同。不同之處在於:

1、申報價格最小單位:與股票價格變動最小單位0.01元不同,權證的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是0.001元人民幣。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可能很低,比如在價外證時,權證的價格可能只有幾分錢,這時如果其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就顯得過大,因為即使以最小的價格單位變動,從變動幅度上看,都可能形成價格的大幅波動。

2、權證價格的漲跌幅限制:目前股票漲跌幅採取的10%的比例限制,而權證漲跌幅是以漲跌幅的價格而不是百分比來限制的。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主要是由其標的股票的價格決定的,而權證的價格往往只佔標的股票價格的一個較小的比例,標的股票價格的變化可能會造成權證價格的大比例的變化,從而使事先規定的任何漲跌幅的比例限制不太適合。例如,T日權證的收盤價是1元,標的股票的收盤價是10元。 T+1日,標的股票漲停至11元。其它因素不便,權證價格應該上漲1元,漲幅100%。按《辦法》中的公式計算,權證的漲停價格為 1+(11-10)×125%=2.25元,即標的股票漲停時,權證尚未漲停。

七、 禁止權證發行人和標的

證券發行人買賣權證

《暫行辦法》中規定權證發行人不得買賣自己發行的權證,標的證券發行人不得買賣標的證券對應的權證。由於權證是高杠桿性的產品,標的股票的微小變動都會導致權證價格的大幅度波動。如果允許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股票發行人買賣權證,那麼,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股票發行人通過某種方式影響標的股票價格,就有可能導致權證價格的大幅波動,從而獲得非法收益,給一般投資者造成損失。

八、 權證的終止交易

《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權證存續期滿前5個交易日,權證終止交易,但可以行權」。這里的前5個交易日包括到期日,即以到期日為T日,權證從T-4日開始終止交易。

九、 權證的行權

《暫行辦法》在行權方面做的一個主要規定是「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不得賣出」。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維持權證價格和標的股票之間的互動關系,使得權證價格主要由標的股票決定的特點得到更有效的體現。當然,更理想的情況是允許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可以賣出。但在綜合考慮了風險控制等因素後,本所作出了現在的規定。

十、 權證行權的結算

在行權結算方式方面,《暫行辦法》對現金結算方式和證券給付方式都作出了規定。在現金結算方式中,標的證券結算價格對於權證發行人和持有人都非常重要,為此《暫行辦法》規定「標的證券結算價格,為行權日前十個交易日標的證券每日收盤價的平均數」。這樣較大程度地避免了結算價格被操縱的可能性。此外,從保護投資者角度出發,《暫行辦法》允許現金結算的自動支付方式和證券給付的代理行權方式,並作出了相應規定。

十一、 權證交易、行權的費用

權證是我國證券市場的又一創新產品。為鼓勵這一產品的發展,本所在費用方面考慮給予一定的優惠措施,其交易、行權費用的制定基本參考了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標准,例如權證交易傭金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行權時向登記公司按過戶股票的面值繳納0.05%的股票過戶費。

十二、 權證的創設機制

權證價格主要取決於標的股票市場價格及其波動性,其價格不應該完全受到供求關系的影響。在市場需求上升時,應該存在某種機制,允許權證供應量適時得以增加,以平抑價格暴漲。境外成熟的權證市場無一例外地使用了這種「持續發售」機制。為此,《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合格機構可以創設權證,以增加二級市場權證供給量,防止權證價格暴漲以致脫離合理價格區域。

所有的權證到了該權證的行權日(可查看其F10)都可以按照它的規定行權,問題是值不值得行權(對自己有沒有利)。
認沽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賣給非流通股大股東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認購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向非流通股大股東買入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投資者問:進行權證交易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深交所答:如投資者需要參與權證交易,首先應該向具備代理權證交易資格的證券公司了解有關權證交易的必備常識及該產品的風險,然後與證券公司簽訂風險揭示書後方可參與權證交易,可使用A股賬戶。

投資者問:權證的價格漲跌幅限制與股票有什麼不同?

深交所答:權證漲跌幅是以漲跌幅的絕對價格來限制的,計算公式如下:

權證漲(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行權比例

滬市權證簡稱命名規則:
滬市權證簡稱一般採用8個字位(4個漢字),第1至第4個字位用漢字、拼音或數字表示標的證券,第5個至第6個字位用兩個大寫字母表示發行人,第7字位用一個字母B或P表示認購或認沽,第8個字位用一個數字或字母表示以標的證券發行的第幾只權證,當超過9隻時用A到Z表示第10隻至第35隻。
例如:「寶鋼JTB1」中,「寶鋼」表示該權證的標的證券為寶鋼股份,「JT」表示該權證的發行人是寶鋼集團,「B」表示該權證是認購權證,「1」表示該權證是以寶鋼股份為標的證券的第一隻權證。

關衍生權證的技術用語。

溢價

溢價通常以百分比來表示,指投資者買入衍生權證相比直接買入或沽出相關資產額外付出的金額。

認購權證溢價的計算方式:[(行使價+衍生權證價格x權益比率)/相關資產價格-1]*100%

認沽權證溢價的計算方式:[1-(行使價–衍生權證價格畛權益比率)/相關資產價格]*100%

認購權證舉例:

相關資產價格:100元

行使價:95元

衍生權證價格:1.59元

權益比率:每10份衍生權證兌1股

認購權證溢價:[(95元+1.59元畛10)/100元-1]*100%=10.90%對沖值(Delta)

對沖值量度衍生權證價格相對相關資產價格變動的敏感度。對沖值顯示相關資產價格在每一單位的變動下衍生權證理論價值的變動。通常認購權證的對沖值是正數,認沽權證的對沖值是負數。舉例,如以某股份發行的認購權證的對沖值為0.5,則股份股價每上升1元,權證價格理論上會上升0.5元;如權益比率為10份衍生權證兌1股,每份權證價格的變動便為0.05元。

時間遞耗值(Theta)

時間遞耗值顯示衍生權證剩餘時間的變動引致衍生權證價格的變動。由於時間遞耗值量度時間遞耗對衍生權證的影響,其數值必屬負數。舉例來說,如每日時間遞耗值為-0.0015,即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權證的價值每日會跌0.0015元。

杠桿值(Gearing)

簡單杠桿值所計算的是相關資產價格高於權證價格的倍數,計算的方程式為:相關資產的股價/(權證價值畛權益比率)。實際杠桿值則把對沖值計算在內,可以較准確地算出權證提供的實際杠桿作用。實際杠桿值的方程式為:簡單杠桿值畛對沖值。舉例來說,若實際杠桿值為10,即指如相關資產價格上升1%,認購權證的理論價便會上升10%。

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上提及的技術性參數會不時改變,只適用於短時間內。

使用過期數據會導致投資者作出不正確的投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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