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控股權
『壹』 公司控股權的許可權是什麼
公司控股權的許可權:
1.股權比例問題
對於企業股權比例設置的問題,為了避免公司在運營中陷入僵局,在設立公司時應設計較為合理的股權比例。創業之初,如果只有一個股東,即可成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100%擁有股權。如果是2個或以上股東一起成立有限責任公司,2人持股比例盡量避免 50%:50%,3人盡量避免33%:33%:34%。2名以上股東的公司,要對公司具有絕對的控制權,那麼持股比例需要超過2/3。
2.同股同權或同股不同權問題
《公司法》第43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44條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可以明顯看出公司法將實施「同股同權」還是「同股不同權」的權利交由公司章程來約定,所以企業在設立或者增資時,應考慮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合理的設計公司章程。
『貳』 控股權的比例是多少
控股權有三種,分別為:1、67%,絕對控制權,相當於100%的權力,可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並、變更主營項目、重大決策。2、51%,相對控制權,屬於控制線,可控制公司。3、34%,安全控制權,擁有一票否決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