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共同投資炒股資金如何監管
『壹』 把股票賬戶給別人操作有什麼風險
借戶給別人炒股的風險有很多,其中最常見的風險是:如果有借戶的人有惡意操縱股價的違法行為,一經查獲會直接去找賬戶本人,證監會如果核實賬戶的確有操作股價的行為,會把賬戶禁用。名字進入證監會黑名單後,所持的身份證和本人不能繼續炒股。
如果惡劣的會凍結賬戶,經偵隊和反洗錢機構會對賬戶人開展調查,可能會惹上官司。
炒股就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
所以,把身份借給別人炒股就相當於讓自己為別人的股票盈虧做了了無形的擔保。
『貳』 接受別人委託,替別人炒股票,是否合法
我國對委託代理炒股這類行為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1、我國對委託代理炒股這類行為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再者是此類《委託資產管理合同》是否有效。
2、有人認為這類委託代理是自然人之間的協議,是有效的;也有人認為受託方不具備理財資格或不具備經營證券業務資格,因違反證券法或金融法規而協議無效,雙方應根據過錯程度分擔虧損。案件大多以調解結案。
3、有法律界人士認為:這里受委託的自然人也要分類而視:
(1)如果是單個的一對一,都是個人,僅僅是委託炒股,沒有踏准市場節奏,並沒有進一步的犯罪行為,只要其不違反民法通則、合同法以及國家金融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即應受到尊重,其委託理財合同亦應認定有效。
(2)如果是「一對多」,也就是說一個所謂的高手在同一時期內共同或分別接受社會上不特定多人委託從事受託理財業務,特別是進行集合性受託投資管理業務情形的,因該行為顯然與其身份和資質不符,故應認定合同無效。
(2)和朋友共同投資炒股資金如何監管擴展閱讀:
委託炒股引發糾紛的高峰期大約是在2008年。因為2007年10月16日上證指數曾到達過歷史高點6124.04。之後一路下探,僅僅半年不到的時候,到2008年5月,大盤就已經在3300點附近徘徊了。
2008年,麗水,一個是歸國華僑,後投身房地產業;一個是叱吒大戶室、人稱「股神」。兩人在2007年底簽了一份協議,合作炒股,老闆出資,「股神」操作。協議是定到當年6月30日的,但是,還沒等協議期滿,老闆就把「股神」告上了法庭。因為投入的1800萬,已經縮水至800多萬。
『叄』 朋友給我一個股票賬號叫我進入賬號幫他買股票這樣我會不會有影響違法嗎
要依據具體的情形而定。
如果有證券從業資格,是可以的,沒有相應資質就是違反了證券法。
有很多股票公司推銷股票軟體或者像客戶推銷股票,都是不合規不合法的。證監會嚴令禁止推薦股票,專職經紀人適當推薦可以的,有證券從業資格,推薦一般來講不會犯法,不幫別人操作就可以了。
但如果電話銷售股票有詐騙行為的,可能構成集資詐騙罪或者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3)和朋友共同投資炒股資金如何監管擴展閱讀股市四種犯罪行為:
1、誘騙投資者購買所謂原始股或非上市公司股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的主要手段有:編造公司即將在境內外上市或股票發行獲得政府批准等虛假信息,誘騙社會公眾購買所謂「原始股」;非法中介機構以「投資咨詢機構」、「產權經紀公司」、「外國資本公司或投資公司駐華代表處」的名義,未經法定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買賣或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股票。
2、通過互聯網、電話等方式向投資者推薦股票,兜售基金、股權等投資產品。
3、盜取投資者資金賬戶資金。
4、貸款詐騙、挪用資金。「警惕證券市場上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部相關人士提醒投資者:不要受「境內外上市」、「高額回報」等幌子所欺騙,購買所謂「原始股」、「共同基金」等投資產品;不要相信不切實際的投資回報,接受不明身份的電話或網上投資咨詢。保管好資金的證券賬號及密碼;在櫃台交易遇到可疑人員時應停止交易,及時更改密碼;在網上交易時注意預防「木馬」等計算機病毒,發現病毒時應馬上停止交易,關機並請專業人士進行殺毒、修補。不能以違法犯罪手段獲取資金炒股,盡量避免借款、貸款、典當炒股。
『肆』 民間私人委託炒股違法嗎
個人代人炒股是否違法暫時沒有相關法律和規定判斷是否合法,但其中如果存在欺詐、瞞騙行為,情節比較嚴重就違法了。
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只要雙方前有合同協議,且內容不與法律沖突,雙方簽名後,合同協議即有效。也就是說,個人代人炒股有合同佐證,且沒有與法律相悖的內容及行為則不違法,反之則違法。
需要提醒的是,炒股是一項高風險的投資,代人炒股容易發生糾紛,盡量不要接這種燙手的山芋。
應答時間:2020-12-1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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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合夥炒股有什麼不同
合夥炒股和單獨炒股的主要區別在於資金來源、風險分散、決策方式和管理責任等方面。
一、資金來源不同
合夥炒股是多人共同出資,而單獨炒股則是個人出資。通過合夥的方式,可以集結多人的資金,共同進行股票投資,擴大投資規模。這種方式對於資金量較小的投資者來說,是一種較為理想的選擇。
二、風險分散
在合夥炒股中,由於資金來源於多個投資者,風險得到了分散。每位投資者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進行投資,降低了單一投資者承擔全部風險的可能性。而在單獨炒股時,所有風險均由個人承擔。
三、決策方式
合夥炒股通常需要多人共同決策,如投資策略的制定、個股選擇等。這種集體決策的方式有助於降低盲目投資和沖動交易的風險。而單獨炒股則完全由個人進行決策,需要投資者具備較高的投資知識和經驗。
四、管理責任
合夥炒股中,通常會有專門的負責人或管理團隊來管理投資事務。他們需要定期向所有投資者報告投資情況、市場動態等,確保投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而單獨炒股則完全由個人承擔管理責任,包括投資決策、風險控制等。
綜上所述,合夥炒股和單獨炒股在資金來源、風險分散、決策方式和管理責任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投資者在選擇投資方式時,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和投資目標進行選擇。合夥炒股有助於分散風險、擴大投資規模,但需要建立有效的合作機制和決策流程;而單獨炒股則需要投資者具備較高的投資知識和經驗,以應對市場變化和風險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