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有什麼理論
㈠ 股權投資和股權轉讓的區別是什麼它們是同一意思嗎
一、股權投資和股權轉讓不是同一意思。二者的區別具體如下:
1、股權投資,指的是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准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
2、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將其股東依法轉讓人他人的行為;而資產轉讓是資產所有人對其資產進行處理的經營管理行為。
3、從理論上看,股權出資的結果是股東將其持有的一個公司的股權「繳納」到另一公司,使其成為後一公司法人財產的一部分。具體表現為後一公司擁有前一公司股權,而前一公司的股東發生了變化。
4、從立法上看,股權出資必須履行股權轉讓的手續。
根據《公司法》第28之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二、以問題中的A公司和B公司為例:
1、A收購B公司60%的股權,是A向B公司的股東購買,資金多少跟B公司沒有關系,自然不可能把資金劃入B公司而應該劃入B公司出讓股權的股東的帳號。
2、B公司的股東把自己的股權轉讓給A公司,這叫股權轉讓;而A公司為了得到B公司的股權要付出一筆資金,對於A公司來說,這是投資。
(1)股權投資有什麼理論擴展閱讀:
需要明確的一點是:股權出資並不等於一般的股權轉讓。
1、盡管股權出資在股權歸屬問題上與股權轉讓有著相同的法律效果,但在股權轉讓中,受讓方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而在因股權出資帶來的股權轉讓的情況下,受讓方僅為公司。
2、二者在資產變化形態上不同,因為一個股東將其持有的一個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另一公司,受讓股權的公司要向轉讓方支付價款,在接受股權的同時,需要減少貨幣資產。
而在股權出資中,接受出資的公司不需要向用股權出資的股東支付價款,不存在減少公司其他資產的問題。
3、股權出資在滿足股權轉讓相關規定的基礎上,還需滿足《公司法》關於出資的一系列規定,例如評估作價、驗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