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炒股負債離婚怎麼處理
『壹』 那如果老公炒股虧100萬離婚女方需要承擔多少
我想您之所以提這個問題,應該是想問老公借了100萬元炒股,虧了的話,你是否要承擔還錢的責任?因為如果是你們自己的錢,炒股虧掉了100萬元,那就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減少了100萬元,離婚的話,現在還有的財產分,一人一半就可以,不用再說承擔的問題。
老公借的100萬元炒股,你要不要承擔主要在於這個100萬元算不算夫妻共同債務。按法律規定,如果是用於了家庭共同生活,那不管你簽沒簽字,都算夫妻共同債務,要共同還。如果沒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你也沒在借款合同或者借條上簽字的話,不需要你還。
我認為借100萬元炒股,大概率上來看,法院會認定為個人債務。當然具體的還要看個案的證據。
『貳』 老公炒股傾家盪產離婚後妻子要負責償還債務嗎
婚姻期間欠下債務,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屬於夫妻共有債務,需要兩位共擔。
夫妻離婚時可以協議這筆共有債務由一方承擔,但是這份協議不能對抗第三方合法權益。
債權人可以依法起訴離婚的夫妻倆主張債權。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叄』 炒股借錢離婚算個人債務嗎
我們知道夫妻就是同林鳥,很多事情都是一起面對的,按照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夫妻之間如果有什麼債務的話應該要一起償還。但是也是分情況,那麼民法典丈夫炒股欠債離婚的時候債務應該怎樣分割呢?
網友咨詢:
炒股借錢離婚算個人債務嗎
律師解答:
炒股所欠下的債務也是有可能會被界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比如說炒股所得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其中一方擅自炒股,炒股的盈利從來都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也有可能會被界定為個人債務。因此,對夫妻債務和共同債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律師補充:
夫妻一方欠債另一方有義務還嗎?
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則有連帶清償的義務。夫妻共同債務是為維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產生,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用一方用個人財產償還。確定為個人債務的,債權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償還。
(一)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
(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是否夫妻共同債務,需要看不同情形:
1、一方賭博等從事違法行為所借的債務,由於該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於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麼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
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另一種是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3、如有如下情形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按個人債務處理,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肆』 離婚後如何分割股票,夫妻一方因炒股欠債是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離婚後股票可以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申請人民法院分割。夫妻一方因炒股欠債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欠的,屬於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