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什麼時候授予
❶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公布草案到授予需要多長時間
不好說。
需要一定的時間,快的話也要3個月以上。
上市公司公布股權激勵草案後,要報備證監會,通過證監會審議後,提請董事會批准。
最後還要在股東大會上進行審議,通過後才可以實施。
❷ 如何實施股權激勵
員工股權激勵期權激勵的主要步驟包括授予、成熟和行權。
第一步-授予:
授予是指公司根據期權計劃與員工簽署期權授予協議,約定員工取得期權的基本條件,包括授予日期、授予數量、行權價格、行權條件、特殊情形的期權處理等。
第二步-成熟:
成熟是指員工滿足期權授予協議中約定的條件,如服務期限或工作業績指標。成熟條件中的服務期限通常的約定為分四年成熟,至於該四年內逐年/逐月具體的成熟規劃,需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管理思路具體建議。
第三步-行權:
行權是指員工按照期權授予協議的約定向企業支付行權價款購買相應數量的公司股份,從而完成從期權變成股份的跨越。
❸ 股權激勵 限制性股票通過董事會決議後什麼時侯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股權激勵過程中是一個十分關鍵的日期,它關繫到鎖定期和解鎖期的釐定,也會影響股權激勵工具價值的確認和計量以及激勵成本的攤銷。
從法律規制的角度,為使得限制性股權激勵實施階段各程序得以合法公平客觀的展開,建議:把「授予—接受授予—過戶登記—激勵股份過戶完成公告」這一確定雙方法律關系的「事實構成」的確定日做為授予日,也就是「法律上所指的授予日應是實施股權(限制性股票)激勵的公司依法完成權益授權、登記、公告等相關程序的日期,即授予限制性股票該等給付之債履行完備且予以公告之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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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定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於A股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涉及的行權價格做了較為明確的規定。
根據《管理辦法》,上市公司在授予股票期權時,行權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 1 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 20 個交易日、 60 個交易日或者 120 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
此外,《管理辦法》中規定:
「因標的股票除權、除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調整權益價格或者數量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方式和程序進行調整。」
這里涉及權益價格或數量調整的情況,可能包括配股、縮股、派息、增發以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等等。
近兩年,隨著科創板開板,越來越多的新經濟公司來A股上市,監管部門對於股權激勵的相關規定也在逐步調整。
曾經A股主板不允許股權激勵跨期執行。擬IPO公司必須確保「股權結構明晰」,這就要求企業在申報前加速行權或終止期權激勵計劃,最終使得股權激勵難以達到理想的作用。
現在A股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均已接受股權激勵的跨期執行。只是對於上市前制定,上市後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有一些較為嚴格限制。
根據《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 2020 年 6 月修訂)》:
「首發申報前制定、上市後實施的期權激勵計劃,期權的行權價格由股東自行商定確定,但原則上不應低於最近一年經審計的凈資產或評估值」;
此外,「激勵對象在發行人上市後行權認購的股票,應承諾自行權日起三年內不減持,同時承諾上述期限屆滿後比照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減持規定執行。」
A股的股權激勵更看重激勵的長期性,引導被激勵者更長久地與公司並肩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