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怎麼避免股權糾紛再審
Ⅰ 最好的離婚財產分割律師
比較好的離婚財產分割律師是張麗珍、劉佳等。
1、張麗珍
張麗珍律師,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北京市律師協會婚姻家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律師協會繼承編立法促進組成員,北京高院指定調解員、北京多元調解發展促進會委員,北京衛視《現場說法》嘉賓律師、北京大學外聘教師。
執業十餘年,張麗珍律師和團隊辦理了數千起婚姻繼承糾紛案件,積累了大量實務經驗。具到訴訟領域,張麗珍律師擅長處理重大、疑難復雜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特別是復雜疑難的二審、再審案件以及離婚股權分割、房產分割、過錯賠償、房產繼承類案件。
請律師的注意事項
一、到正規的律師事務所聘請有資質的律師。查驗律師的執業證,看其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經過司法行政機關的年審注冊。
二、簽訂代理合同時,仔細查看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和交費的項目、數額是否符合法定收費標准。代理合同應和律師事務所簽訂,而非律師個人名義。因為律師不能超出律師事務所范圍獨立辦案。
三、向律師事務所交納律師費,並要求開具等額發票。預交辦案費用的,最好能在合同中註明,且不能交給律師個人。
四、發現受騙上當後,要注意保留證據,及時向律師協會或司法局律師管理處或公安機關投訴、報案。
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徵求意見稿)
為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本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以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更好回應人民群眾關切。
在重婚、對當事人主張「假離婚」的處理、同居析產糾紛的處理、基於婚姻贈與房屋的處理、未成年人及夫妻一方直播打賞款項的處理、違反公序良俗的贈與、父母在子女婚後為其購房出資的認定、夫妻一方轉讓自己名下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效力、企業登記的持股比例不是夫妻財產約定、夫妻一方放棄繼承的效力、人身安全保護令或人格權行為禁令的適用、優先由另一方直接撫養、處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的效力、不負擔撫養費約定的效力、子女成年後欠付撫養費的處理、認定「受其撫養教育」的事實、離婚協議約定財產給予子女、離婚經濟補償的認定和處理、離婚經濟幫助的處理等方面,本解釋詳細規定了相關處理原則。
社會各界如有寶貴意見,請在提出時說明具體理由。書面意見可寄往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張靈若,郵編100745;或電子郵件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本次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30日。
本解釋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施行後的法律事實引起的民事案件適用本解釋,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的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