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指數怎麼編制
A. H股指數如何編制
H股指數如何編制?成分股的挑選恆生中國企業指數的成分股為市值最大、並包含在恆生綜合指數成分股內的H股公司,至2006年3月6日,恆生中國企業指數共有37隻成分股。每隻股票的比重上限設定為15%。
H股指數的編制規則
1、成分股的挑選恆生中國企業指數的成分股為市值最大、並包含在恆生綜合指數成分股內的H股公司,至2006年3月6日,恆生中國企業指數共有37隻成分股。
2、流通市值調整以下股權被視為策略性持有,將不納人指數編算中:
策略性股東持有股權:由一位或多位策略性股東單獨或一共持有超過30%的股權。
董事持有股權:個別董事持有超過5%的股權。
控股公司持有股權:由一家香港上市公司持有超過5%的股權。
流動市值調整是根據公開資料鑒定,包括公司年報及由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提供的披露信息。
流通量調整系數(即流通系數)是流通股份所佔發行股份的百分比。各成分股的發行股票數目將以流通系數調整後才用以編算指數。計算指數的流通系數被上調至最接近的5%的倍數(類似於滬深300指數的分級靠檔)。
比重上限調整成分股每半年定期調整一次,比重上限系數將根據需要進行調整,使得個別成分股所佔指數的比重不超過15%。
H股指數的編制方法
從2006年3月6日起,恆生中國企業指數的計算方法改為以流通股調整市值計算。為避免個別成分股比重過高,經流動調整後,每隻股票的比重上限設定為15%。
B. 股權制衡度z指數怎麼算
股權制衡度z指數的計算公式為:z指數=(第二大股東股權佔比-第一大股東股權佔比)/第一大股東股權佔比。股權制衡度z指數反映的是公司第一大股東與第二大股東相比的程度。z指數的值越大,表明第二大股東與第一大股東的股權制衡度越高。
C. 上證指數是怎樣編制的
上證綜指採用派許加權方法,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基期)×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 ∑(市價×發行股數)。
基期指數為100。
指數的修正
(一) 修正公式
上證綜指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
當成份股名單發生變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結構發生變化或成份股的市值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保證指數的連續性。修正公式為:
修正前的市值/原除數=修正後的市值/新除數
其中,修正後的市值=修正前的市值+新增(減)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數(即修正後的除數,又稱新基期),並據此計算以後的指數。
(二) 需要修正的幾種情況
1.新樣本股入選——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股票在實施後第二個交易日納入指數。
2.新上市——凡有成份股新上市,上市後第一個交易日計入指數。
3.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紅派息),指數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4.除權——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權基準日前修正指數。
修正後市值=除權報價×除權後的股本數+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權股票);
5.匯率變動——每一交易周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根據中國外匯交易中心該日人民幣兌美元的收盤價修正指數。
6.停牌——當某一成份股處於停牌期間,取其正常的最後成交價計算指數。
7.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終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進行指數修正。
8.股本變動——凡有成份股發生其他股本變動,在成份股的股本變動日前修正指數。
修正後市值=收盤價×調整後的股本數+修正前市值(不含變動股票);
9.停市——指數樣本股部分停市時,指數照常計算;指數樣本股全部停市時,指數停止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