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歸集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㈠ 回購注銷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票回購注銷是利好的。股票回購通常是企業用於注銷股本,股本減少,凈資產與盈利均總額沒變,相應地每股凈資產及盈利均有所提高,股價當然上升。
拓展資料:
期權注銷和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他們都對應了一個上市公司股(期)權激勵制度。
由於上市公司經證監會批准可以對公司員工實行股權或期權激勵,如果獲得授予激勵的員工離職,而股(期)權激勵還沒有實施,那麼離職人員所對應的份額就相應的注銷。
股票回購主要是公司的操作,是為了進行內部的股票激勵或者進行留存或者注銷。激勵或者留存是因為公司的經營需要,也是公司進行權益變動的開始這是利好的。
股票回購注銷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
股票回購注銷的作用:
公司會將回購已經注銷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也就是保留起來,以後不再參與股票發行,也不參與股份收益計算和分配。
回購已經注銷的股票也可以用於轉換債券、變為員工福利、或者在公司需要的時候進行出售。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
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
2018年11月9日,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聯合發布《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意見拓寬了回購資金來源、適當簡化實施程序、引導完善治理安排,鼓勵各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強化激勵約束,促進公司夯實估值基礎,提升公司管理風險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2018年11月23日起,《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 。
㈡ 歸集表決權的常用方式有哪些
歸集表決權的方式有許多種,例如表決權委託、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構建持股實體等。
歸集表決權只是當創始股東股權低於50%的時候,使創始股東的表決權高於50%的常見方式之一。把小股東甚至投資人股份的表決權歸集到創始人的手上,增加創始人手上表決權的數量。例如,創始人只有30%的股權,所對應的就只有30%的表決權,當他把其他幾個創始小股東或者投資人擁有的股權歸集在一起的時候,他就會有了50%以上的表決權。
雙層股權稀釋
股權稀釋中公司控制權保持的實質就是將具有投票決策能力的股權保留在創始人手中,然後拿沒有投票權或具有微弱投票權的股票去融資,投資人幾乎沒有決策權,但是有平等的收益權。創始人可以採用境外雙層股權結構,即A類和B類股計劃來保證對企業的控制權。
在雙層股權結構中,創始股東的股權雖然低於50%,但是在公司章程裡面約定創始人的每一股股權擁有多個表決權,但是其他股東所持股份仍為「一股一票」,這樣能夠大大地增加創始股東在股東會的表決權利。
㈢ 股權投資怎麼做的
首先是要端正投資態度。股權投資如同與他人合夥做生意,追求的是本金的安全和持續、穩定的投資回報,不論投資的公司能否在證券市場上市,只要它能給投資人帶來可觀的投資回報,即為理想的投資對象。股權投資由於公司上市能夠帶來股權價格的大幅上升,一些投資者急功近利的心態使其過於關注"企業上市"概念,以至於忽略了對企業本身的了解,這樣就放大了投資風險,也給一些騙子帶來了可乘之機。事實證明,很多以"海外上市"、暴利等為名義的投資誘惑,往往以騙局告終。畢竟,能上市的公司總是少數,尋找優質公司才是投資的正道。
其次是要了解自己所投資的公司。要想投資成功,投資者一定要對自己的投資對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例如公司管理人的經營能力、品質以及能否為股東著想,公司的資產狀況、贏利水平、競爭優勢如何等信息。由於大部分投資人的信息搜集能力有限,因此,投資者最好投資本地的優質企業。投資者可以通過在該企業或在銀行、稅務、工商部門工作的親朋好友對其經營情況進行跟蹤觀察,也可通過一些渠道與企業高管進行溝通。另外據了解,當前在河南省股權登記託管中心股權掛牌的企業均為我省本地企業,託管中心每年組織各企業高管與投資者召開"股東見面會",並在股東大會期間組織"公司直通車",由企業負責接送投資人參加股東大會並組織其對企業進行參觀考察。
再次是要知道控制投資成本。即使是優質公司,假如買入股權價格過高,也還是會導致投資回收期過長、投資回報率下降,算不得是一筆好的投資。因此,投資股權時一定要計算好按公司正常贏利水平收回投資成本的時間。通常情況下,時間要控制在10年之內。但有的投資者在買入股權時,總是拿股權上市後的價格與買入成本比較,很少考慮如果公司不能上市,何時才能收回成本,這種追求暴利的心態往往會使投資風險驟然加大。以在河南省股權登記託管中心股權掛牌的企業為例,其股權價格一般圍繞公司凈資產水平波動,這就為投資者控制投資成本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使其有可能發掘到經營穩定、凈資產收益率較高的投資對象,分享企業成長中的收益。
㈣ 企業在准備同期資料時,什麼情況下需要准備特殊事項文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第條規定:「十
三、年度關聯交易金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應當准備本地文檔:
(一)有形資產所有權轉讓金額(來料加工業務按照年度進出口報關價格計算)超過2億元。
(二)金融資產轉讓金額超過1億元。
(三)無形資產所有權轉讓金額超過1億元。
(四)其他關聯交易金額合計超過4000萬元。 十
四、本地文檔主要披露企業關聯交易的詳細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一)企業概況
1,組織結構,包括企業各職能部門的設置、職責范圍和雇員數量等。
2.管理架構,包括企業各級管理層的匯報對象以及匯報對象主要辦公所在地等。
3.業務描述,包括企業所屬行業的發展概況、產業政策、行業限制等影響企業和行業的主要經濟和法律問題,主要競爭者等。
4.經營策略,包括企業各部門、各環節的業務流程,運營模式,價值貢獻因素等。
5.財務數據,包括企業不同類型業務及產品的收入、成本、費用及利潤。
6.涉及本企業或者對本企業產生影響的重組或者無形資產轉讓情況,以及對本企業的影響分析。
(二)關聯關系
1,關聯方信息,包括直接或者間接擁有企業股權的關聯方,以及與企業發生交易的關聯方,內容涵蓋關聯方名稱、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的構成情況、注冊地址、實際經營地址,以及關聯個人的姓名、國籍、居住地等情況。
2.上述關聯方適用的具有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稅率及相應可享受的稅收優惠。
3.本會計年度內,企業關聯關系的變化情況。
(三)關聯交易
1,關聯交易概況 (1)關聯交易描述和明細,包括關聯交易相關合同或者協議副本及其執行情況的說明,交易標的的特性,關聯交易的類型、參與方、時間、金額、結算貨幣、交易條件、貿易形式,以及關聯交易與非關聯交易業務的異同等。 (2)關聯交易流程,包括關聯交易的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與非關聯交易業務流程的異同。 (3)功能風險描述,包括企業及其關聯方在各類關聯交易中執行的功能、承擔的風險和使用的資產。 (4)交易定價影響要素,包括關聯交易涉及的無形資產及其影響,成本節約、市場溢價等地域特殊因素。地域特殊因素應從勞動力成本、環境成本、市場規模、市場競爭程度、消費者購買力、商品或者勞務的可替代性、政府管制等方面進行分析。 (5)關聯交易數據,包括各關聯方、各類關聯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額。分別披露關聯交易和非關聯交易的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不能直接歸集的,按照合理比例劃分,並說明該劃分比例的依據。
2.價值鏈分析 (1)企業集團內業務流、物流和資金流,包括商品、勞務或者其他交易標的從設計、開發、生產製造、營銷、銷售、交貨、結算、消費、售後服務、循環利用等各環節及其參與方。 (2)上述各環節參與方最近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 (3)地域特殊因素對企業創造價值貢獻的計量及其歸屬。 (4)企業集團利潤在全球價值鏈條中的分配原則和分配結果。
3.對外投資 (1)對外投資基本信息,包括對外投資項目的投資地區、金額、主營業務及戰略規劃。 (2)對外投資項目概況,包括對外投資項目的股權架構、組織結構,高級管理人員的僱傭方式,項目決策許可權的歸屬。 (3)對外投資項目數據,包括對外投資項目的營運數據。
4.關聯股權轉讓 (1)股權轉讓概況,包括轉讓背景、參與方、時間、價格、支付方式,以及影響股權轉讓的其他因素。 (2)股權轉讓標的的相關信息,包括股權轉讓標的所在地,出讓方獲取該股權的時間、方式和成本,股權轉讓收益等信息。 (3)盡職調查報告或者資產評估報告等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其他信息。
5.關聯勞務 (1)關聯勞務概況,包括勞務提供方和接受方,勞務的具體內容、特性、開展方式、定價原則、支付形式,以及勞務發生後各方受益情況等。 (2)勞務成本費用的歸集方法、項目、金額、分配標准、計算過程及結果等。 (3)企業及其所屬企業集團與非關聯方存在相同或者類似勞務交易的,還應當詳細說明關聯勞務與非關聯勞務在定價原則和交易結果上的異同。
6.與企業關聯交易直接相關的,中國以外其他國家稅務主管當局簽訂的預約定價安排和作出的其他稅收裁定。
(四)可比性分析
1,可比性分析考慮的因素,包括交易資產或者勞務特性,交易各方功能、風險和資產,合同條款,經濟環境,經營策略等。
2.可比企業執行的功能、承擔的風險以及使用的資產等相關信息。
3.可比對象搜索方法、信息來源、選擇條件及理由。
4.所選取的內部或者外部可比非受控交易信息和可比企業的財務信息。
5.可比數據的差異調整及理由。
(五)轉讓定價方法的選擇和使用
1,被測試方的選擇及理由。
2.轉讓定價方法的選用及理由,無論選擇何種轉讓定價方法,均須說明企業對集團整體利潤或者剩餘利潤所做的貢獻。
3.確定可比非關聯交易價格或者利潤的過程中所做的假設和判斷。?
4.運用合理的轉讓定價方法和可比性分析結果,確定可比非關聯交易價格或者利潤。?
5.其他支持所選用轉讓定價方法的資料。
6.關聯交易定價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分析及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