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股權代持法律風險
① 股權代持是否合法如何避免風險
法律分析:合法。措施:(1)保證股份代持協議為有效協議,實際出資人主張權利的基礎是股權代持協議的有效。(2)簽訂股權代持協議時,詳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並約定高額違約責任並公證。針對上述所提及的法律風險,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應在股權代持協議中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與違法責任,以防範上述風險。另外,約定高額違約責任並公證。約定嚴格的違約責任,加大違反協議的成本,使違約方的行為得不償失,有利於對意圖違反協議的一方雙方予以震懾。(3)設立股權質押擔保。在簽訂股權代持協議的同時,將顯名股東代持的股份向實際出資人辦理質押擔保。這樣就確保了顯名股東無法擅自將股權向第三方提供擔保或者出賣轉讓使由於其他原因,比如法院執行或者繼承分割需要變賣股權,實際出資人也可以質押權人的身份,獲得優先權。(4)將股份代持協議要告知其他股東或者公司的利害關系人。如果條件許可,應將股份代持協議告知公司的其他股東或者由其他股東在協議上書面認可,此時若代持股人私下將股權出讓給其他股東,實際出資人可以其他股東知情而惡意受讓為由宣告轉讓無效而取回股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② 如何規避股權代持風險
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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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規避股權代持風險?
律師解答:
1、建立合作前,建議對相對方做背景調查,以便查漏補缺,做好風險控制管理。
2、依法簽訂股權代持協議。口頭約定不可取,建議簽訂書面協議。
3、股權代持協議中明確出資情況、代持關系、委託事項及處理規則,並對名義出資人的告知義務、風險承擔及投資收益進行約定,並設計好違約條款。
4、隱名股東盡管享有投資權益,但是投資權益並不等同於股東權益,隱名股東應當將股權代持協議向公司和其他股東予以披露。
5、雙方配偶出具認可股權代持的書面聲明,防範婚變或者死亡要求分割代持股權的風險。
6、實際出資人要求名義出資人的配偶作為見證人在代持協議上簽字。
律師補充:
基於某些原因,比如規避公司股東人數限制、便於在工商機關登記、規避股權轉讓限制、財不外露思想、規避投資主體限制、員工持股等。實際出資股東不願意在工商局進行登記,而選擇另一個人代為持有自己的股權,並且約定這個受託人從工商局進行選民登記,相當於借用別人的名義,拿自己的錢進行投資。我國對代持的法律規定不是很多,但從最高院的判例來看,股權代持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法的。
股權代持在實踐中較為普遍,但是股權代持是具有較大的法律風險的。主要存在以下幾點法律風險:1、實際出資人難以確立股東身份的風險。2、名義股東侵害實際出資人利益的風險。3、名義股東有風險,比如:當實際投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時,若債權人追索,則名義股東需要承擔補繳出資的義務,其不能以不是實際投資人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③ 如何規避股權轉讓的法律風險,股權轉讓怎麼規避法律風險
股權轉讓是集財產權流動、資本募集、資源優化配置等內容於一體的資本融通手段。但在實務中,股東在股權轉讓中的做法非常草率,很多情況下轉讓雙方僅靠簽署一個轉讓協議就完成了股權轉讓的整個交易。那麼如何規避股權轉讓的法律風險,股權轉讓怎麼規避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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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規避股權轉讓的法律風險,股權轉讓怎麼規避法律風險?
福建凡圃律師事務所劉瑩瑩律師解答:
一、主體資格風險。防範:作為主體資格的盡職調查,主要通過考察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等注冊文件來了解;
同時還要查證是否有批准文件,批准和授權的內容是否明確、肯定,內容對此次並購可能造成的影響。
二、財產和財產權利風險。防範:土地與房產的價值主要查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其權利狀況決定了土地和房產的價值;
機器設備要查看其原始采購憑證,扣除適當折舊後,評估其凈值,對於通過融資租賃形式獲得的機械設備,在未付清全款之前,所有權都不歸公司所有。
三、債權債務風險。防範:律師在做盡職調查時,應該要求目標公司的股東或者管理層對債權債務、特別是可能有的債權債務做出書面承諾;
同時要在股權轉讓合同中劃清雙方責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負債,不管是故意還是過失,均由出讓方承擔。
四、行政司法風險。防範:司法行政風險主要從法院、工商、稅務等行政部門及律師事務所咨詢。
五、轉讓的程序風險。防範:律師在做盡職調查時,可以要求目標公司召開股東會,做出同意出讓方股東出賣其股份的《股東會決議》,股東會決議應該面簽。
六、其他風險。防範:律師在盡職調查中,補貼要看到原始的正式文件,環保問題要有相關的環評文件,質量和技術監督問題主要看企業的質檢證書。
福建凡圃律師事務所劉瑩瑩律師解析:
在轉讓方是實際出資人的情形下,應注意取得和保留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的證明材料,包括股東會決議、書面說明或者在轉讓合同上的簽字確認。當然,為了避免上述外部障礙,最好在投資目標公司初期即披露股權代持情形,並由其他股東作出書面承諾,不可撤銷地同意並配合實際出資人在將來任何時間提出的顯名化要求。若轉讓合同簽訂時仍未取得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的書面證明的,應在合同中約定非因受讓方原因造成無法交易的,由實際出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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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股權代持糾紛怎麼處理比較好
之前我們分享了股權代持的法律風險,這里我們再來看看看如何規避代持風險。
1、簽署正式、明確、完整的代持協議
簽署正式、明確、完整的代持協議是規避代持風險的方法最簡單直接的方式,也是目前使用最多的方式。設立代持股時,一般雙方都會簽署正股權代持協議,在代持協議中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對如何行使股東權利,如何履行義務進行約定。主要是圍繞著如何支付獲得的分紅、股權收益以及逾期的時候如何承擔責任,如何支付代持人的報酬,一方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的責任承擔的情形;這些都需要約定的明確、細致一些。
比如說需要約定:行使權利的內容以及依據、行使權力的程序、支付款項的時間,代持人在出席公司股東會的時候需要進行表決的時候,哪些情形要根據實際出資人的指示進行,哪些情形可以自行決定,實際出資人需要怎樣指示,代持人遇到突發情況是否可以靈活決定,哪些簽字需要得到實際出資人的明確同意,指示或者同意的方式是怎樣的(書面還是電話等方式)。
⑤ 如何防範股份代持帶來的法律風險
1.投資人與名義股東簽署《委託代持協議》這樣類似的文件,確認實際投資人的身份和權益,也可要求其他股東在上述協議上見證簽名。便於日後實際投資人順利轉正。
2.在代持股份的情況下,實際投資人雖然沒有顯名於公司股東名冊,但關於股東的各項表決最好創造條件讓自己參與行使,這樣有利於自己和其他股東形成熟識關系。
3.可以通過在章程中增加股東轉讓股權時的程序性條件,使實際投資人有時間對名義股東轉讓股權的行為進行干預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為了防止「名義股東的配偶主張共同財產」,應事先要求名義股東的配偶出具確認書,確認其配偶自實際投資人處取得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這樣會減少日後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