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買賣有什麼限制
1. 期貨交易有什麼限制性規定
期貨交易存在多種限制性規定。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交易時間限制
期貨交易通常在特定的交易時間內進行,各家交易所根據各自規定設定具體的交易時間。投資者必須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內進行買賣操作,超過時間則無法再交易。
交易品種與數量限制
交易所會設定每個期貨合約的交易品種及其交易量限制。投資者只能買賣交易所允許交易的期貨合約,並且每次交易的數量也必須符合交易所規定的最小和最大交易單位。例如,對於某些商品期貨合約,投資者可能無法買入或賣出少於一定數量的合約單位。此外,在某些市場情況下,交易所可能限制特定品種的成交量。因此投資者在選擇期貨品種時必須充分了解這些限制條件。因此我們必須認清自己在做出投資決策時所處的市場環境和具體的交易規則。在投資過程中,我們必須嚴格遵守這些規定,否則可能會導致交易失敗或者面臨風險損失等問題。
價格波動限制
為了防止期貨價格過度波動影響市場穩定,交易所通常設定了每日價格波動限制。超過該限制的價格漲跌可能會受到限制或者被暫停交易。因此投資者在參與期貨交易時,必須密切關注市場動態和價格波動情況,做好風險管理。此外,一些交易所還可能對特定情況下的價格進行臨時性的限制或調控措施。這些措施旨在維護市場的公平性和穩定性,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不受損害。因此投資者在進行期貨交易時必須了解並遵守這些規定和要求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障。同時這也是期貨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之一。以上就是對期貨交易中限制性規定的詳細解釋。
2. 買賣期貨需要什麼條件
買賣期貨的條件如下:
1、開戶人和交易執行人年齡需在18周歲以上,且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具備期貨交易必需的資金或資產,股指期貨、原油期貨、鐵礦石期貨等都有相應的資金門檻;
3、具備相應的風險抵抗能力,以及達到金融知識現場評測評分標准。
拓展資料: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主要特點
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條款內容
最小變動價位:指該期貨合約單位價格漲跌變動的最小值。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又稱漲跌停板)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是指該合約規定進行交割的月份。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合約交易單位"手":期貨交易必須以"一手"的整數倍進行,不同交易品種每手合約的商品數量,在該品種的期貨合約中載明。
期貨合約的交易價格:是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倉庫交貨的含增值稅價格。合約交易價格包括開盤價、收盤價、結算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