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糾紛案例如何防範官司上訴
❶ 股權糾紛打官司有用嗎
股權糾紛打官司,是有用的。法院會進行調解或者做出相應的判決。在判決生效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需要按照判決書的規定履行;如果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五十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❷ 股權糾紛打官司要多久時間
股權糾紛打官司要6個月左右的時間,當然具體的話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的。主要就是因為我們國家在審理民事案件當中是有一個審理期限方面的規定,簡易程序是三個月的時間,普通程序是6個月的時間。一、股權糾紛打官司要多久時間?
股權糾紛打官司一般需要6個月才能結案,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三個月就可以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二審審限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股權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征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現實生活當中,因為股權方面的問題發生一些糾紛,到人民法院打官司來進行解決的話,在這種情況之下,股權糾紛大概是需要幾個月左右的時間才能夠審理完畢案件。當然了,這也是需要根據案件問題的復雜程度以及辦事效率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