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被清退如何找回
⑴ 公司什麼條件下可以清退股東
沒有具體規定,一般要清退股東需要和對方協商,購買對方的股份。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沒有具體規定,一般要清退股東需要和對方協商,購買對方的股份。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公司法》
第三十五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⑵ 法人(股東)與股東矛盾很大。法人如何清退其股份。能否讓其離開公司
一、有限責任公司實行資本多數決制度,誰股權比例大誰能決定公司經營,如果想控制公司的經營,首先要取得公司控股,如控股50%以上。之後就可以由自己人任董事、總經理,掌握公司財務、人事,經營方針。
無權清退其他股東的股權,但可以嘗試收購股權,在絕對控股後(66%以上),其他小股東無法對抗,只有分紅權利,若得不到分紅也只能要求公司收購他們的股份,沒有其他權利。
二、股東撤回出資有以下幾種情形:
1、股東可以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
2、股東可以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這時候,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3、有限公司股東遇到以下幾種情形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5年不分利潤,而該公司連續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潤的股東會決議上投反對票的股東。
(2)公司合並、分立或轉移主要財產的。
(3)營業期限到期,不願續期的股東。
4、公司股東遇到以下情形時,持股10%以上的股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其公司。
(1)公司股東會連續2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召開了股東會無法達成任何有效決議。
(2)公司董事會長期無法召開。
(3)公司經營遇到其他嚴重困難。
5、股份公司股東遇到了公司合並、分立轉讓其他財產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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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