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員工購買公司股權
⑴ 股權激勵之員工持股計劃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激勵措施,讓員工通過持有公司股權,間接參與公司管理和收益分配。這種計劃旨在吸引和保留人才,通過股票分紅和增值來降低薪酬成本,提升員工積極性,增強公司凝聚力。然而,它也存在一些局限,如贈與股份激勵性弱,分紅和退出機制設計不當可能導致套現風險,以及股權設計不當可能導致內部紛爭。
適用這種計劃的公司主要是在穩定和成熟階段,以及面臨資金壓力、尋求業務拓展但不願外部資金干擾決策的公司。實施步驟包括確定激勵對象、方式和數量,以及考慮價格、購買方式和收益機制。確定激勵對象時,通常會根據崗位重要性、能力及貢獻進行評價,公司高層可能進一步審核。選擇持股方式時,可能採用公司制、合夥制或信託,每種方式有其優缺點。
設計時會考慮激勵股份總量的分配,根據業務貢獻和營收佔比來確定個人份額。激勵價格可能基於原始股、折讓價或凈資產。員工可以通過全額或部分出資,或公司貸款來購買股份。收益主要通過分紅和股份增值,但需符合業績和績效考核條件。退出機制包括因違反規定、離職、辭職、解僱或員工身故等情況的處理規則,確保權益的合理流轉和公司利益保護。
總的來說,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復雜的管理和激勵工具,需要細致規劃和合理執行,以平衡各方利益並推動公司長期發展。
⑵ 公司上市前內部人員如何入股
1、公司上市前,入股以其投資享有收益或承擔虧來損,但普通員工要入股比較難,一般都是公司高層及其裙帶關系才能買到。原始股是沒有上市之前認購自的股份 ,內部股是不公開發行的股份,一般作為福利給公司內部人員配,內部股一般都是原始股。數量上限制在於只要不影響公司控股權都可以,當股東人數上有限制,不得超出200人。
2、認購原始股途徑
(1)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2)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
(3)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這便是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
⑶ 分紅入股條件
在員工持股的條件上,有兩個關鍵因素需要考慮:
(1)股票類型:員工持股通常要求是服務企業的股票,這是其獲得的必要條件。然而,根據美國的實踐,為了降低股價波動和分散投資風險,員工持股的范圍已經擴展到包括公司債券和其它公司的普通股。但在台灣,這一制度仍然主要限於服務企業的股票。盡管如此,股票的獲取方式通常由僱主通過預付工資的方式,讓員工以市價或低於市價的價格從市場或事業單位購買股權,這允許員工依據個人意願進行投資。
(2)參與資格:只有公司的正式員工才有資格參與持股,通常需要達到一定服務年限。臨時員工則不在這個范圍之內。對於員工的資格要求,部分企業可能放寬至服務年限較長的職員。這確保了只有對公司的長期承諾者才能成為股東。
總的來說,員工能否分紅入股,不僅取決於股票類型,還取決於其在公司的職位和服務年限。這種制度旨在激勵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同時提供了一種財務參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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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入股系指既分紅又入股,將分紅與入股兩者相連結的一種制度,亦即企業除將一部分的紅利以現金或支票分配給員工外,並將員工應得的一部分紅利,改發企業的股票,使員工不但分享企業盈餘的紅利,而且獲得企業的股權。基此,可知分紅入股兼具分紅與入股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