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認繳部分如何納稅
❶ 認繳制股權轉讓和凈資產要交什麼稅
需要,認繳制下股權轉讓需要交稅。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說股權轉讓的應納稅所得額=股權轉讓價-股權計稅成本-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印花稅等稅費。
《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稅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稅率。2014年第67號公告規定,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於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同時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這些條款明確了自然人股東的納稅申報義務。
❷ 認繳公司在股權轉讓時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認繳公司在股權轉讓時,認繳方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轉讓方股權轉讓金額大於原始的金額就要交個人所得稅。
❸ 認繳未出資,股權轉讓如何計稅
法律分析:一、個人所得稅。通常情況下,自然人投資者轉讓其持有的股權時,應就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要確定應納稅所得額,首先要確定股權轉讓收入和股權原值及合理費用之和。(一)股權轉讓收入的確定。(二)股權原值及合理費用的確定。二、企業所得稅。三、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