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股權證兩個村重復了怎麼辦
⑴ 村裡發的股權證書不是按戶口嗎
法律分析:1、農村發的股權證書是按戶口發的。股權設置後,採取「量化到人、頒證到戶、戶內共享」的固化管理模式,由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以戶為單位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發放股權證書。
2、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是根據股權證書內容,以戶為單位,填製成員股權證書,在認真審核無誤後,列印證書並向全體股東頒發,並建立股東股權管理台賬,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3、股權原則上採取「生不增、死不減」的管理模式,不隨人口變動而調整。股權確權到戶後,無論人口增減變動,集體經濟組織的股份總數和戶內股份數保持不變。
4、農村股權是以股權戶為單位進行管理的,每一股權戶自行推選一名股權戶代表,代表戶內成員行使權力、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晉安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 想要合並為一個股權戶,需要股權戶內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申請,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核同意後才行,但是要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
1、夫妻雙方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戶口分別登記在兩本戶口簿的,可以合並為一個股權戶。
2、戶口登記未與子女在同一戶口簿的父母,申請與子女股權並戶的,應予批准。父母有多個子女且子女不在同一戶口簿的家庭,在股權並戶辦理時以父母自願為原則。
⑵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
法律分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簡單說,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⑶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書有啥用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的作用,具體如下:
1、股權證是股東享有股權收益分配的依據,股權證書不準作為其他證書使用空間,遺失需及時報失,並申請補辦手續;
2、股東遵照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享有眾多創造權利,承擔義務;
3、持有農村股權證的股東,可按時分紅保障生活等。
股權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蓋章簽發,以戶為單位發證,也就是一戶一證。股權證上會印有股權證號、發證的集體組織名稱、發證日期、股東基本信息,最重要的當然是股份數,股份數的大小直接關繫到股東後期獲得分紅的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四條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一、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員及補貼標准;
二、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業的興辦和籌資籌勞方案及建設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經營方案;
五、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貸、租賃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村集體財產;
九、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村民會議可以授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前款規定的事項。
法律對討論決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產和成員權益的事項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
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