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贈予股權如何撤銷
1. 民法典中股權贈與合同能否撤銷
法律分析: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即股權的贈與在未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記載於有關公司登記文件以及其贈與協議未進行公證的,股權贈與可以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2. 如何收回贈與的公司股權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如果公司章程、股東協議實現對「開除股東」,或者回購股權有約定,一旦符合了這個約定就可以依據約定收回股權。比如說甲、乙、丙三個股東實現有約定,那麼誰違約了誰就按約定被開除股東身份。但如果事先沒有約定,即便甲、乙佔有三分之二以上股份,形成決議要開除丙也是絕對不行的。
如果股東實在不和,又沒法開除股東,可以以「公司陷入僵局」為由要求公司散夥。《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解釋(二)》解釋了什麼是「公司陷入僵局」可以解散的標准:(一)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三)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四)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公司回購股份;《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除此之外,有限公司不得回購股東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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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股權可以無償贈與嗎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可以贈與。
股東可以依法處分所持有的股權,贈與人可以與受贈人訂立贈與合同,將所持有的股權無償給予受贈人。贈與人依法享有任意撤銷權,在贈與股權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公司股權能出售嗎?
股權轉讓是指出讓人讓渡自己的股份,受讓人支付相應價款並取得股東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享有的一項法定權利。同時,股權轉讓也需遵_相應程序,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膠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也就是說,股權轉讓分為對內轉讓和對外轉讓兩種,程序也有所不同,受讓人為公司原有股東時,可自由轉讓=受讓人為股東之外的第三人的,需得到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方能轉讓,否則將由異議股東行使購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