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股權設置有什麼難題
㈠ 農村土地實行股份制是什麼意思
農村土地實行土地股份制:是以行政村或經濟社(村民小組)為單位,通過全面丈量土地、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然後以凈資產量化給符合條件的當地村民配置股權。
有條件的地方根據農民意願,可以統一連片整理耕地,將土地折股量化、確權到戶,經營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導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託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
農村土地鼓勵發展股份合作,引導農戶自願以土地經營權等入股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方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建立健全風險防範機制。
(1)農村土地股權設置有什麼難題擴展閱讀:
農民以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制企業。企業經營管理土地,土地所獲得利益,按照農民所佔有的股份進行分紅。
通過股份制改造,一方面,將土地價值資產量化為股權,均等地分配給每個農民,使農戶成為土地所有者,完成農民集體的所有權量化的任務;另一方面,將農民所有的土地實體資產的經營權交給集體經濟組織,使其成為土地的經營者,負責土地的經營活動,從而形成集體經濟組織經營和農戶個體所有的新雙層產權制度。
建立土地股份企業的目的,使土地產業化,規模化。土地的股份制有利於與市場相結合,有利於機器化程度的提高,有利於先進的科技和產品的推廣和應用。建立土地股份制企業,實際也是一種資本的集中可以在市場競爭中發揮優勢。
㈡ 農村股權證是按什麼分的
農村股權證的股份具體是怎麼分的,就要看當地政府網站發布的《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示範章程》,或者咨詢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的股東代表。以興業縣為例,對符合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員,配置股份1股。農村股權證是以合法土地使用權參股而獲得相應股權的證書。土地股權證是股東享有股權收益分配的依據。農村股權證的股份一般都是實行「增人不增股、減人不減股」的靜態管理制度,也就是說,本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總股份數不隨人員增減而變動,新增人員不再配置股份,只能分享戶內擁有的股份。
法律依據
《興業縣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章程指導意見》第七條 股份設置:對符合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員,配置股份1股;
第八條 實行集體資產量化:
(一)本股份合作社實行集體凈資產折股量化,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基準日:確定為2017年12月31日;
(二)本社股份合作社所有股份(即:股權)的股本金總額,為本社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核定的集體生產經營性資源、生產經營性固定資產,和財務賬內賬外屬於集體所有的資金總額,在扣除負債後經評估核實的經營性凈資產總額,作為本股份合作社折股量化資產的數額具體量化至股權(即:股份),及享受本社集體經濟收益按股份分配依據。
㈢ 什麼是農村股權證
農村股權證是以合法土地使用權參股而獲得相應股權的證書。土地股權證是股東享有股權收益分配的依據。股東遵照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迅速騰空有關條款,享有眾多創造權利,承擔義務。股權可以繼承,轉讓和贈與,但不得退股提現。
一、農村股權證有什麼作用農村股權證辦理後的好處有很多,包括: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年滿16周歲有自主行為能力就能夠享受股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
3、批評和建議權;
4、享受福利權。即享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提供的生產、生活服務及各項福利的權利;
5、分紅權。
二.股權注意事項
1、出資不實瑕疵中的法律風險。即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認繳出資額,法律規定出資不實的股東應補繳出資,多發生於知識產權等非貨幣出資中。因此,對出讓人出資種類的考查,也顯得十分必要,尤其是非貨幣出資,容易發生出資不實的情況。
2、出資不到位(違約)瑕疵股權轉讓中的法律風險。即股東出資不按時、足額繳納,該股東除補足出資外,應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對出讓人繳納出資實際情況的考察,也是十分必要的。3、虛假出資瑕疵中的法律風險。即股東根本未出資,採用欺騙手段獲得登記機關的信任。在發生虛假出資的情況下,該股東不僅應補足出資,而且還要承擔行政處罰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條 承包方承包土地後,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㈣ 農村股權證股份是怎麼分的
法律分析:農村股份制是指農村土地股份制,因為原來一般農村很少有企業或者其它經營性工商業機構,最大的資產就是土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對於股權保護應加強法制建設、實施依法管理,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和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作用,使確權後的農民真正擁有知情權、參與權、佔有權、收益權等各項基本權利。
㈤ 農村股權證如何分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分紅
農村股權證的分紅
1、農村股份制是指農村土地股份制,因為原來農村很少有企業或者其它經營性工商業機構,最大的資產就是土地。
農村股份制指的農村土地股份制,農村股份制是在不改變土地產權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權或承包權為主入股,實行集約化經營而獲取物質利益的經營制度。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積作為分紅的依據,
2、另外一種就是指按人口分紅的,這個是以農村的集體資產(主要是一些村辦集體企業等)再根據債權債務等進行計算量化,再根據全村所有人口進行均分。這個就是按人口作為分紅依據的。
(5)農村土地股權設置有什麼難題擴展閱讀:
農村股權證的分紅方式:
證書≠現金,只有當集體資產產生收益之後,才能讓每一位村民(股東)都能分得收益。
一般來說,經過農村集體資產改革之後的村子,提升收益一般是通過以下步驟:
1、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
在政治地位上,股份經濟合作社與村兩委平級,防止村幹部一手遮天,更能順應民意來做出決策。
2、整合村集體資產
以往,要想將村裡的土地資源流轉,由於土地分散,很難「賣」出高價,但村民將土地入股之後,土地資源得到整合,更能有效引入農家樂、生產企業、工廠等入駐。
3、拿分紅、領工資
整合之後的集體資產進行出租之後,收獲的資金便能分紅,而村民進入農家樂、企業、工廠就職還可增加工資性收入,整體收入較以往大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