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房產評估增值如何交稅
發布時間: 2024-10-17 23:21:31
1. 股權轉讓評估增值涉及稅收問題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涉及到的稅有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如股權轉讓方是個人,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交納標准:按照轉讓成交價減去當初出資價和費用,按照此差額的20%交納個人所得稅;印花稅適用稅率為書據所載金額5‰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股權轉讓前對房產重新評估並調賬,房產稅如何徵收
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土地房產評估增值,並且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應當調整房產原值的,應當按規定調整後的原值為基數計算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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