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池沒有用完怎麼分配
❶ 期權池的期權的分配原則
一般初創公司都會為實施股權激勵預留一定股權比例的激勵股權池,早期股權池的股權通常由創始股東轉讓,且在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前完成股權代持平台的設立。若創始股東持股比例較低,還可選擇定向增發、所有股東等比例稀釋的方法設立激勵股權池。
為員工預留多少股權比例的期權池?這個問題對應的是股權激勵方案設計中的定總量。定總量,即確定用於股權激勵的激勵股權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在總量上,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規模的公司預留激勵股權的總量不同,但一般會對激勵股權的總量嚴格限制,范圍通常為10%-15%。
❷ 股權激勵一般給多少股
激勵股總數占股份總額的比例,一般不超過15%;需要給予激勵股的人數,如果只有1人,一般大眾創有8-10%則可以了;如果多人,則主要負責人(一把手)可占不低於激勵股總數空間的30%,即總額為15%時,一把手為5%以上;公司規模和獲利能力,如公司年度利潤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15%股份得利為150萬元以上,激勵數量較為可觀。如果公司利潤僅一二百萬元,則15%股份才15-30萬元,作用有限了。
處理股權激勵方面的問題需要有特殊的專業和經驗,專業股權激勵律師的門檻比較高,需要掌握的不同專業的技能,一定要熟悉公司股權法律規則、財務、人力資源以及相關的管理等。碰到這類問題,如果不想留下後遺症,免得股東日後惹上麻煩,最好問問專業人士,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團隊,北京的廖葵律師團隊,都是股權激勵方面做的比較好的律師團隊,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算是國內比較專業的做股權激勵的團隊。
❸ 公司上市員工股權分配怎麼分合理
公司上市員工股權分配怎麼分合理?我覺得公司肯定會根據員工的貢獻大小,還有員工的工作年限等考慮在一起,然後英雄分配
❹ 預留股權池,如何分紅
預留股權池的分紅是這樣分的,股權的分紅,是按照公司的章程和股東名冊進行分配。可以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或者認繳比例來分配利潤。
1.預留股權池優勢
第一個:可以起到延期激勵的作用。股份預留是一種對企業的高科技技術人員以及業績突出等工作人員的長期激勵方式,可以說股份預留是一種准股權激勵的行為。第二個:為企業發展留住人才。人才是企業最寶貴的財富,預留股權池可以在不損害或減少創始人股權的提前下充分留住外聘人員或內部人才。第三個:可以完善企業激勵機制。預留股權的獎勵體系對於完善企業的激勵機制起到重要的作用,因為企業的發展是不斷變化的,因此企業的激勵機制也應該是動態的,對未來引進的新人才預定激勵方案,以應對人才的不斷流動和更新。
2.什麼是分紅
一旦企業獲得利潤,就會有分紅。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分紅有紅利再投資和現金分紅兩種方式,這兩種分紅方式的差別是,一個是單利增值,而紅利再投資是復利增值。所以大多數客戶比較喜歡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方式。
總之,企業進行分紅籌劃的注意事項還是很多的。只有注意了這些事項才能夠將這份工作做好。大家可以要注意一下。
❺ 什麼是股權分配,股權分配有哪些原則
根據你的提問,經股網的股權專家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股權分配要遵循以下三條原則:
1、量化貢獻,明晰合夥人的責、權、利。在合夥人一起創業的過程中,大家往往扮演著截然不同但對公司都很重要的角色,資金、場地、技術、公共、市場、銷售渠道,每種貢獻因為性質不同似乎很難等價對比。所以創始人之間如何分配股權,往往成為一個難題,甚至不得不拍腦袋來決定股權。這經常會為創業公司埋下「暗雷」,在最艱難的時候不定時爆發。
創業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在創業過程中,每個合夥人都應當不斷為創業公司提供資源與能力,為創業公司的成長保駕護航,因此權利和利益的分配也需要導向能夠長期為創業公司貢獻的合夥人,可以適當採取按年度、項目進度或者融資進度等方法逐步分配合夥人股權,從而規避短期現象的發生,保障公司經營理念統一,穩定發展。
2、為投資者進入留出空間,同時保障融資過程中公司控制權不旁落。投資人在投資過程中會關注股權架構的合理性,在未來公司上市過程中,資本市場也要求股權架構明晰、合理,因為在每輪投資者進入時,創業團隊都需要提前思考、整體規劃、不斷調整,為未來騰挪出時間和空間。同時,多輪次投資者的進入帶來的股權稀釋,會導致公司控制權旁落的風險,尤其是創業團隊內部出現不同聲音時,投資人往往會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我國公司法要求同股同權,雙層股權架構的設計從法律角度無法實現,但是也有著各種方法能夠讓創始團隊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比如我國公司法允許公司章程對投票權進行特別約定(有限責任公司),允許股東在股東大會上將自己的投票權授予其他股東代為行使(股份有限公司),允許部分人執行企業事務(有限合夥企業)。因此,雖然麻煩,但也能做到讓創始人以少數股權控制公司。
3、為公司的股權激勵留出空間。創業如同漫長的馬拉松,沒有十年八年很難有結果,同時創業又像是一場接力賽,需要新鮮的血液產生一波又一波的動力,需要區域、行業的人才為公司不斷創造新的價值,所以可以說創業就是以百米沖刺的速度,跑一場接力的馬拉松。最早期的一批創業團隊,開了一個局,但是公司能夠做多大,需要後來人接過接力棒,保證公司不會在沖刺馬拉松之中累吐血甚至直接被淘汰。
因此作為創業企業,要始終留出一部分股權池,來吸引區域人才、行業人才的加盟,這種長效的、形成機制的激勵,也能夠保證新老團隊的磨合不出現問題。如若不然,最早進入公司的一批人把自己看成元老,擔心新人替代自己的地位;新人們認為自己的能力更強,看著元老理所應當享受股份,雙方產生強烈的排斥情緒,那麼創業企業的沖刺馬拉松賽永遠都不可能跑到終點。
以上就是經股網的專家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股網,一家以股權為核心內容的企業家股權門戶網站。
❻ 有兩位創始人的初創公司怎麼分配股權比較好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金士頓,這家堪稱內存行業」王者榮耀「的公司。因為他的創始人恰好是兩個人,而且這兩個人被大家稱為黃金搭檔。
1987年,杜紀川和孫大衛 兩個人的錢,前一輪創業的積蓄,剛剛在股災中虧光了。兩個窮得叮當響的人一起商量,怎麼辦?生死看淡,不服就干,他們決定二次創業,重頭再來,用 杜紀川家裡僅有的2000美金 創建了金士頓 科技 。二十年後的2007年,金士頓年營業收入突破45億美元。三十五年後的2012年,金士頓在《福布斯》「全美私企500強」中列第48位,這已是第11次入選,也是第七次排名前100位。金士頓公司從來不用打卡,老闆經常帶著員工到處遊玩,賺了錢大家逛賭場、下館子,真是令人嚮往,被稱為美國 科技 界的「烏托邦理想國」。
回顧整個創業過程,是兩位創始人緊密合作,同進同退,才創造出神話般的業績。想像一下,他們兩個人,只要通一個電話就可以免除3.3億美金的股權轉讓款,雙方關系是何等密切和默契?雖然並沒有看到有關於雙方股權比例的報道,但我想,一定是比較科學比較合理的,或者說起碼是合適的。從他們的故事裡,我體會,關於初創公司股權分配,有兩點值得注意:
第一,初創期的股權分配固然重要,但遠不如公司決策機制重要。 股權,通常情況下同時代表著決策權和紅利權,但經過股東之間約定,可以將兩者有所分離或有所側重。兩個創始人,不管是平分股權也好,還是一個人控股、一個人做小股東也好,並不是特別重要,重要的是,公司的發展方向由誰把控,公司的重大事項由誰拍板。錢多了不過是個數字,錢少的時候連數字都不如。所以,初創公司,要更多考慮怎麼把公司做大,別太糾結與股權比例。
第二,創始人之間的股權劃分固然重要,但遠不如創始人群體與後續投資人之間的股權劃分重要。 杜紀川和孫大衛曾經以14.5億(實收11.2億)美元出售金士頓公司80%股權,後來又以4.5億美元買回這筆股權。在經營期間,他們兩人始終保持了對公司的有力控制,沒有因為後續引入資本而產生矛盾和內耗,這也是實現公司快速發展的因素之一。在不能控制公司的時候,他們乾脆選擇全部出售股權,轉換老闆身份變成打工仔,避免股東決策層面的沖突,不失為明智之選。那麼,我們在設計初創公司的時候,也要考慮後續引入資本的問題,預先做好應對方案,是採取AB股方式?還是虛擬股東?還是乾脆退出?
因此,有兩位創始人的初創公司,其股權分配比例本身不重要,不同公司必然有很大差異,但有一點必須堅持,那就是不管股權比例如何,一旦確定不可輕易變更,創始人應甘願接受,並主動維護這種股權結構,把精力和心思放在公司生產經營上,發展才是硬道理。
你如果是技術型人才,那麼對方最好是銷售型,或者管理型人才 ;一個公司的運營發展是需要多種才能的,一個人很難都會,一個團隊正好是互補,完整的完成了公司所需的各個要素,更重要的是,你們只有能力互補才會彼此發展進水不犯河水,將來蛋糕做大了不至於打架,如果兩個人都是技術型人才,那麼誰負責技術了?自己都以為自己很懂,應該自己負責,這樣就會發生爭端。公司做大後,各種獨擋一面,都有發揮的空間。
兩個人5:5的股權是切記不要做的,這樣肯定會出問題,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一艘船的航行需要一個船長,這就是領頭人,他必須佔有大股份,兩個人的股份有幾種分法:
5.5:4.5
6:4
6.5:3.5
7:3
越往後會越穩定
3、預留出未股份來引進的人才/合夥人
公司往後發展還需要更多的人才加入,可以提前預留10%到20%的股份,這個股份應該由創始2個股東共同出。
兩個創始人的公司股權結構上根據情況可以進行不同的設計。
兩個創始人的公司在初創企業結構中是比較好的結構,最好是能力互補,一人為主一人為輔。如果說一人負責公司管理和市場,另一人負責產品和技術。只是財務投資不能算創始人。
我們可以把初創公司的股權分為三類,1)外部投資人種子輪的投資,完全照初始估值議價。2)創始人的初始投資。在股權中分出部分比例作為創始人出資份額。兩人按出資比例分配。3)剩下為兩個創始人和團隊股份。能力和職能作為創始人間分配的依據。這期間要評估兩人在公司主導權,資源,融資能力,和工作職能等因素,最好ceo佔主導,擁有大股權。
比如一個初創公司,啟動資金需要300萬,其中作價2000萬釋放10%股份融資200萬,剩下100萬兩人出資按20%股權比例分配。假設ceo出資60萬佔12%,cto出資40萬佔8%,剩下的70 %股份,ceo40-50%,cto10-20%,團隊預留10%。
當然在兩人能力旗鼓相當的情況下,也盡可能一人為主,一人為輔,決不能出現平均股權,平均職權的情況。為保持差別性只好要求主導者負責全部的初始投資。
問題描述過於寬泛,需結合實際情況來分配。
只有兩位創始人的情形下,股權的分配需要考慮創始人的出資、創始人對公司發展的貢獻、未來可能實施的期權方案等各種因素。
1、出資比例
假設兩位創始人對公司的貢獻相當,在分配股權時可主要以其出資的比例為依據來分配股權。
舉個栗子:注冊資本100萬,甲認繳出資55萬,乙認繳出資45萬,其股權結構為55%:45%。
切忌平均主義 ,各佔50%的結構是最不科學的一種結構,在今後的經營過程中容易導致經營管理的決策僵局,在分配股權時,至少有一方的比例要超過50%。
2、對公司發展的貢獻
如兩位創始人對公司未來的發展貢獻不同,而且其中一方有著關鍵的作用,在分配股權時可適當提高其股權比重。
舉個栗子:假設兩人成立一家咨詢公司,其中甲在行業內有非常大的影響力,主要的資源都是由甲帶來的,此時股權比例就要適當的向甲偏重,在分配股權時可以不嚴格按照出資比例來進行。
同樣,注冊資本100萬,甲出資30萬,但是可以占股55%,乙出資70萬,占股45%(具體比例可以雙方協商)。
如某一方要求對公司有絕對的控制權,而另一方也同意作為輔助,則建議一方的持股要達到2/3以上(滿足公司特別決議的要求)
3、期權池
如果創始人決定預留10%的股份用於未來股權激勵,則在二人的股權之外可以預設期權池,該部分股份可以由雙方共同提供,也可以由核心控制股東提供,期權池股份的表決權由核心控制股東掌控。
4、其他
除此之外,還可以採取動態股權結構、同股不同權的設計(如果可行的話)。
給出的具體信息太少,根據一般需要關注的要點,給你點建議。
兩個人合夥,兩個創始人的能力肯定是不一樣的。如果你的公司是互聯網公司,那持有技術的合夥人持大股比較好;如果你的公司更多需要的是人脈與資源,有資源的合夥人持大股更有利於公司的發展。個人建議,創業初期,大股東最好佔到70%以上,對公司的長遠發展以及後續的融資都有好處。
有的創業公司,大股東出資多,但是對公司業務經營一點都不懂,也一點都不管,就等著年底分紅,這種創業公司肯定是長久不了的。做最累的工作,拿最少的錢,誰也干不下去。
創業初期,你的合夥人班子一般是不完善的,後續要一般是需要吸引新的人才進入合夥人團隊的。而預留10%-20%的股權,對人才的吸引力無疑是巨大的,這部分股權可以先由大股東代持。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如果只是兩位創始人之間分配股權還算簡單,出同樣力的情況下就按出金比例分配就好,若是不出同樣力的,要適當對出更多力的創始人傾斜。很典型的就是我目前的公司,正好也是兩位創始人,但是這兩個創始人是兩個極端,就是一個只出金不出力,另一個只出力不出金,但是不是說不出金的那一個就沒有股權了,雖然大股權在出金的手上,但是不出金的也是有比例的。
如果涉及到要給初創團隊和員工分配股權,最好把三分之二的股權控制在創始人手上,剩餘的三分之一按股權激勵形式分配給團隊和員工,隨著公司的壯大,新近員工的增多,難免要再進行分配,這時候創始人最好確保自己手上有50%以上的股權,等發展到超大規模後再考慮進一步放低創始人手上的股權,就像華為,初創和發展期的企業還是控股點好。
除了單純的考慮資金投入意外 建議兩個人的股權比例首先最好不要平均分配 因為均分的模式在決策上對公司發展很不利 其次是小股東超過33%也要盡量避免 如果這樣的話小股東對公司就會擁有一票否決權 在接下來就是小股東不要過少 比如95%對5% 這樣的比例也要盡量避免 因為這樣比較容易出現小股東員工化 大股東一家獨大的情況。個人建議像類似兩個人這樣的情況 一般小股東不超過三分之一的股份 例如70%/30%或者75%/25%的股權結構模式 這樣的話公司既有核心控制力的老闆 並可以確保決策的效率
首先要搞清楚這個問題主要針對的是什麼方面,如果是涉及到財產分割的話,那麼公司的凈資產是按照每個人的出資比例分割的,投入多的人當然要佔有的股份多,股份是對出資額大小的數量衡量。這里有一個特別的情況,就是這兩個創始人之間的關系,如果是夫妻的話,不論如何分配股權,到了需要進行財產分割的時候,還是會按照每人50%來分配,而不會看佔有股份的多少
如果是為了以後公司的發展,那麼最好能有一個人佔有的股份多一些。這也是為了在公司發展中關鍵的選擇時刻,不會因為兩個人意見不同而錯過最好的時機。
所以,選擇和誰一起創業很重要。
這個問題問的比較模糊,例如,兩位創始人是否均出資?兩位創始人各負責公司運營的哪一塊?是否需要預留股權池用作以後的股權激勵?等等問題均影響股權比例的分配。
但是無論如何,在兩個創始人得情況下,最好不要採用各50%的股權比例配置,這可能是最「爛」的股權比例配置,極容易形成股東會機制失靈,公司陷入「僵局」的局面!
我有一個比較好的方法,股權你持有67%,另外一個或者幾個合夥人分33%,這樣你有絕對的控股權,然後收益分紅大家平均分,你的合夥人優先拿收益,優先回本,這樣多方共贏
❼ 什麼是股權池
股權池是指一種特殊的股權結構安排,即在一個特定的公司或項目中,保留一部分股權作為池的一部分,供特定的投資者或股東在未來進行股權的進一步操作或交換。以下是關於股權池的詳細解釋:
1. 概念理解
股權池的本質是一種靈活安排,通常在創業初期或公司發展過程中出現。在股權池內,公司保留一部分股份,這部分股份通常不分配給特定股東,而是留作未來使用。這些股份可以用於吸引新的投資者、獎勵員工或管理層、進行股權激勵計劃等。這種機制使得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可以靈活調整股權結構,應對不同情況的需求。
2. 股權池的作用
股權池的主要作用是提供一個靈活的工具,讓公司在不同階段根據需要調整其股權結構。在創業初期,這可能涉及到吸引風險投資基金或其他投資者。隨著公司的發展,股權池可能用於獎勵員工或管理層,激勵他們為公司做出更大的貢獻。此外,在公司的擴張或重組過程中,股權池也可以用於吸引戰略投資者或進行並購活動。
3. 股權池的重要性
對於公司而言,股權池的重要性在於其靈活性和適應性。通過保留一部分股份,公司可以在需要時迅速採取行動,吸引合適的投資者或實施股權激勵計劃。這種策略對於初創企業尤其重要,因為它可以確保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有足夠的資源來應對挑戰和機遇。同時,通過股權激勵計劃,公司還可以更有效地利用這些股份來激勵員工和管理層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價值。總之,股權池是企業在不同階段實現其戰略目標的重要工具之一。
❽ 股權激勵放多少比例合適
通常是在公司融A輪左右時,核心團隊會跟投資人討論員工股權激勵期權池的比例。事實上,這個階段考量員工激勵期權池的大小其實沒有特別多的科學依據,主要參考市場普遍的實踐以及公司本身的股權結構。
如果公司是單一大股東,那可能激勵池子會大一點,如果創始團隊人員比較多,而且每個創始人分的股份還比較平均,池子可能就會比較小一點。通常頭次預留的期權池佔比是5-15%,而TMT行業一般是10-15%。如果是A輪融資,有可能投資人會要求激勵池是在投前劃分出來的,除非創始團隊有更高的議價能力,是市場上炙手可熱的項目。
預留出期權池之後,就是激勵如何發放的問題。富途ESOP專家表示,通常企業在上市前,在形成規范的股權激勵機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會釋放2-4%的期權,所以如果一開始預留10-15%的期權池,一般是五年左右就會發完。如果公司上市很快,那可能員工激勵池當中有一部分還沒用完就上市了。也有挺多公司,頭先個激勵池已經用完了,但還沒有上市,為了支撐的持續激勵,那就需要跟股東協商擴充激勵池,修訂舊計劃或審議通過新的計劃。
通常再次設置期權池的時間點會選擇在公司有新融資的時候。新的期權池大小既取決於公司的發展需要,也和老股東的想法相關。如果公司基本面很好,在融資談判中處於強勢,可以要求新投資人先投進來,投了之後所有的股東再新成立一個期權池;如果是投資方比較強勢,那公司可能就要在融資前把新的期權池勻出來再融資。
綜合考慮上市前期權池的總量以及上市節奏,在科技類公司中,市場常見的上市前累計授予總量為10%(境內)-15%(境外)。富途安逸專家提醒,但這個數據,在不同行業間有較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