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既有股權工資怎麼分配合理
⑴ 股權怎麼分配合理
法律分析:可以把股權首先分成資金股權部分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為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⑵ 股權怎麼分配合理
(一)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就是按照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直接計算得出的,認繳的金額和注冊資本額一旦確定,持股比例自然就確定了。
(二)分紅比例
分紅比例是指公司在對稅後利潤分配時,各股東可享受的用於計算分紅金額的比例。
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增資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因此,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在章程中單獨約定各股東的分紅比例,該比例可以和持股比例不一致。
(三)表決權比例
表決權比例是指公司在對重大事項表決時,各股東投票時,該投票權佔全部投票權的比例。
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因此,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在章程中約定各股東的表決權比例,該比例可以和持股比例不一致,而對於股份公司則不可以單獨約定。對於股份公司的股東而言,股東的持股比例一旦確定,其表決權比例自然確定,與持股比例保持一致。
(四)剩餘財產分配比例
剩餘財產分配比例是指公司清算完成後,股東對剩餘資產進行分配時,用於計算各股東應分配剩餘財產的比例。
原文參考:https://www.91kaiye.cn/article-5235-1.html
⑶ 股權怎麼分配最合理
股權分配的核心是公平公正,首先將股權分成資金股權部分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股權分配時注意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二項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⑷ 請問同等出資比例下股權如何分配比較合理
2種方法均可,第一種是既出資又做事的在股權比率上多佔一點,但多點的比例應由股東進行協商,但說實在的,究竟應該多佔多少沒有模式可套,建議可按每年的工資進行折算;第二種是同樣出資,占同樣的股權,另外,負責經營管理的按市場上職業經理人的薪資水平領取工資和獎金,可制定績效方案進行考核,按完成的績效由董事會或股東會來決定應領取的年薪。
個人建議第二種方案,既公平,又合法,而且還真正能體現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