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發生變更怎麼退還股東款
Ⅰ 股東退股怎麼退
跟人合夥,一定要在協議里約定一個三到四年的鎖定期,期間誰退出誰凈身出戶, 或者弄個分期退出, 也就是第一年退30%,剩下70%三年內退, 還有就是,如果公司一直虧著錢呢,你還要退出, 那公司可以無條件一折回購你股份。
所謂公司股東退股,可以根據股東退股的方式不同分為以下兩種情況:第一種,股權轉讓;股東通過把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以實現退出公司,完成股東的退股。這種方式實際是進行股權的買賣,其中轉讓給其他股東的,可以由雙方直接簽訂協議;轉讓給第三三的,需要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後才能轉讓,並且股東對股權轉讓享有優先購買權。以股權轉讓的方式退股,並不發生公司清算行為,股權價格可以依據目前所持有的股權價值決定。第二種,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的,經股東會決定解散,這個時候就需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實施公司的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進行公司資產分配——結束清算。清算之後,就可以辦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稅務辦理注銷業務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不知道你們公司什麼規模一開始居然有六個股東。聽你這么一說,肯定也沒有什麼正經點的協議。或者協議里也沒有談到關於中途有人退股的具體處理方案。中國式的合作就是這樣,你應該看看這部電影。呵呵。公司小盈利,估計慢慢進入正規。但肯定也還沒有收回本金。現在人家是大股東,人家說了算,按插親戚進來,如果只是參與財務工作也情由可原。肯定是想監控一下。如果是參與公司
Ⅱ 餐飲退出股份本金怎麼退回
餐飲退出股份本金退回方法如下。
1、按照具體的合同約定來退還本金,屬於公司的,可以要求轉讓股份,屬於合夥,可以要求解除合夥,進行清算。
2、合夥人要退股的,首先應該根據雙方間的合夥協議來處理。如果合夥協議中對此沒有明確約定的,則應該由雙方通過協商來處理。
退股怎麼算錢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股東是不會輕易退股的,因為那樣對於雙方來說都是不劃算的。若要退股,一種是單個股東退出,轉讓股權給其他的股東或者新的股東,此種情況下,不需要清算,只要雙方達成協議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便可。另一種是全體股東退股,這也就意味著公司或企業解散或者破產,則需要成立清算小組進行清算,首先對公司進行接管,清理公司資產並對公司的債務進行核實,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登記,然後再處理公司內殘留的未完成的業務,收取公司的債權,參與訴訟活動,處理財產,清償債務,編寫債務和資產清單,最後制定清算方案,進行實施,提交清算報告,依次辦理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股份公司股東退股流程?
法律分析:退股由股東與公司協商一致算錢。符合法定情形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有股東要退股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退出:
1、向公司其他股東轉讓,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
2、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規定在特殊情形下的異議回購權。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3、股東會決議減少注冊資本的,可以不以等比例減資,這意味著股東可以通過減資的方式退出公司。股東們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流程,可以決定減少注冊資本。股東可以通過減少該股東的注冊資本,從而達到退出的目的;
4、出現相關法律規定的情形;
5、法律規定的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股東退股怎麼退
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成立以後,一般來說股東是不能退股的,想要退股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只要對轉讓價款達成一直,簽訂協議,辦理變更手續即可完成,相對來說是最簡單的方式。
二、將股權轉讓給本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為外部的第三人收購股權首先會看這個公司是否有發展前途,瀕臨破產的公司一般是沒有人會收購的,一般對外轉讓股權要經過法定程序,其他股東還可能行使優先購買權,當然不管怎樣,你都能夠如願以償的達到退股的目的。
三、公司回購股權,但是需要滿足《公司法》七十四條所規定的條件,該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四、請求解散公司,也需要滿足法定條件,比如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這是其中一個可以解散公司的條件。
當然還有其他情形也可以解散公司,在這里不一一列舉。
當然這是最極端的方式,這種方式就是直接讓公司死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東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怎麼處理
首先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如果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對股權收購事項依法作出裁判。出現以下情形,股東可申請退股: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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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續情況下的股東退出公司可以選擇適用轉讓出資或者強制公司收購股份(又稱公司股權回購)的方式。轉讓出資(即股權轉讓)分對內轉讓和對外轉讓。
一、對內轉讓指在公司原股東之間進行轉讓,只要股東之間就價格、價款交付、股東登記變更等達成協議即可。
二、對外轉讓,指對公司原股東之外的購買者轉讓。這種轉讓其一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二為保障轉讓人的轉讓權,法律規定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部分股份。不購買的視為同意對外轉讓。其三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除此之外,按照轉讓數額多少,還可以分為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
股份價格評估的三種方式:
一、協商價格。協商價格是退出股東和其他股東談判的結果,如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則公司可以按照協商的價格收購股份。採用這種方式省時省力,但提出退出公司的股東往往處於劣勢,退股的股東可能會損失一部分利益。
二、章程事先約定的價格或者計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約定公司收購股份的價格,作為以後可能發生股份收購時的價格。由於公司的財產價值是隨時變動的,事先約定好的價格可能會高於股東提出退股時的實際價格,也可能會低於股東提出退股時的實際價格,有時可能會有比較大的偏差,在章程中事先約定好計算方法是比較靈活的做法。例如可以約定以股東提出退股時的公司賬面價值來計算收購價格,也可以將股東的原始出資予以退回,還可以約定由專門機構構進行評估。
三、司法評估價格。當提出退股的股東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達不成一致意見時,訴訟就會成為最後的選擇。在訴訟過程當中,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評估的申請,由法院委託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為了保證股東能夠順利退出公刮,大多數國家都確定了司法評估的模式。
Ⅲ 退股怎麼退
「退股」是指股東退出公司經營,其實質上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即原股東將手中股份全部轉讓其他股東。為了避免法律風險,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避免追繳不實資金的責任。多數公司成立時屬墊資型,其公司注冊資金是不實的,股權受讓方也清楚出資情況,有必要明確約定注冊資金充實責任由受讓方負責。如果不約定清楚,可能出現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拒不付款,公司則要求你補繳注冊資金。
2、明確劃清權利義務。大多數退出公司之前,向公司投入資金、勞動力、技術、業務資源等,除資本可以數字定量確定外,勞動力、技術、業務好歲者資源等無形資產均無法實施核定,所以股東在退出時必須明確劃定勞動力、技術、業務資源等無形資產如何處置。
3、約定股權轉讓款的付款時間、金額和違約責任。實踐中,大多數退股糾紛爭議都是受讓方不支付股權轉讓款,有必要將股權轉讓款支付金額、實踐和違約責任具體約定明確,如管轄法院、律師費承擔、違約金額等需要一一列明。
4、公司承擔付款方不合法,可以作為付款擔保方。過去多數退股案例中,約定公司承擔退股付款責任,與事實上股權轉讓協議約定是不符,如果訴至法院,法院將是按無效合同處理。實際情況是,大多數受讓方基本是控制公司,公司財產是其個人的主要財產,一般優選做法是:受讓股東承擔付款責任,公司承擔擔保付款責任,從而保障連帶付款。
退股是入多少退多少嗎?
1、退股不是入多少退多少。公司的股東是不能退股的。
2、股雀陵東不可以退股,但股東可以通過轉讓股權的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友薯也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3、對於退股公司章程與投資入股協議中必須要明確退股模式和條件等,針對不同退股模式和原因,股權回購價格也可以根據約定的不同而不同,可以是原件、溢價、無償收回。不要發生糾紛再談錢,那樣既傷感情又傷面子。
4、關於退股的公司章程中約定過於個性化,可能工商局審核不通過,因此,特殊約定一定要寫在股東協議里。既股東協議可能比公司章程要還重要,因為可以進一步詳盡的個性化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Ⅳ 股權轉讓未支付費用但已經變更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未付款登記已變更可以要求對方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如果對方不支付的可以起訴要求支付轉讓款或強制執行該股權,而後才能通過再變更登記恢復股權登記。股權變更登記即因公司股權狀況變更而發生的登記,包括股權協議轉讓變更登記、增資減資變更登記、遺產繼承股權變更登記、離婚分割股權變更登記、司法機關強制執行股權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Ⅳ 股東退股怎麼退
股東退股程序有以下幾種:
1、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培喊鎮股東,只要對配粗轉讓價款達成一致,簽訂協議,辦理變更手續即可完成,相對來說是最簡單的方式;
2、將股權轉讓給本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為外部的第三人收購股權首先會看這個公司是否有發展前途,一般對外轉讓股權要經過法定程序,其他股東還可能行使優先購買權,當然不管怎樣,你都能夠如願以償的達到「退股」的目的;
3、公司回購股權,但是需要滿足《公司法》七十四條所規定的條件,該條規定的情形之下,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4、請求解散公司,也需要滿足法定條件,比如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這是其中一個可以解散公司的條件。
1、公司連續五年不分配利潤;
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
3、按照章程原本應該解散,後通過修改章程繼續存續的。
二、股東退股工商變更流程具體如下:
1、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向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審查員會進行初審,初審通過便會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是《申請材料接收單》。若初審未過,審查員會當場告知或者5個工滲握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交的資料;
2、若申請人的資料齊全並且符合法定形式,工商局會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同時對申請人資料核實後,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最後工商局會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