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如何到賬
A. 公司股權轉讓,如何做賬。
做賬方法見下面:
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入賬,一般會計分錄:借:實收資本--原股東;貸:實收資本--新股東。股權轉讓款可以不通過公司賬戶。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B. 股權轉讓金直接打入股東的個人賬戶還是公司賬戶
1、出讓方是個人的,匯入個人賬戶。
2、出讓方是公司的,匯入公司賬戶。
3、出讓方會承擔相應的稅費。
理論上,轉讓款應該付至股東(股權出讓方)的賬戶。因為,股權轉讓關系建立在股權出讓方與受讓方之間,與目標公司無關。
應該給出讓方,如果出讓方提出匯入指定賬戶(個人或企業賬戶均可),匯過去也沒問題。但無論匯到哪個賬戶,即使是出讓方名下的賬戶,也要求出讓方出具書面的付款指示,寫明收款人賬戶信息,可以避免將來發生糾紛。
(2)股權如何到賬擴展閱讀:
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
當轉讓方是個人
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
當轉讓方是公司
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權轉讓的稅費處理》。具體如下:
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涉及的稅種
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企業所得稅
(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廢止)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餘公積金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2)企業進行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廢止)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應確認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
為避免對稅後利潤重復征稅,影響企業改組活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