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對價財產如何處理
❶ 股權轉讓對價如何確定
法律分析: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轉讓股權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應按照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參照 每股凈資產或納稅人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對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 資產總額 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凈資產額須經中介機構評估核實。2、股權轉讓所得 是指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後的差額。就稅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權轉讓與其他財產轉讓一樣,其收益的性質屬於資本利得 。 資本利得的計稅基礎為轉讓財產所獲得的收入與被轉讓財產的取得成本之間的差額。 套用國家稅務總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權轉讓所得 為企業「轉讓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 或者「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後的差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❷ 股權轉讓對價是什麼轉讓對價的評估對於持股人有什麼影響
一、股權轉讓對價即轉讓價格。
1、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2、對價: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其內涵是一方為換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諾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代價或得到該種承諾的代價。指當事人一方在獲得某種利益時,必須給付對方相應的代價
二、轉讓對價的評估對於持股人的影響
1、企業股權公司轉讓費用企業所得稅稅收監管的工作重點在公司轉讓費用性質判定、價值評估方法的應用等方面。
2、在公司轉讓費用反避稅審查,尤其在價值評估方法的實際准確應用上,很多基層稅務機關應用能力較弱,因此,提高稅務機關監管此類業務的能力是關鍵所在。
3、在相關政策表達上,特別是存在爭議的問題及未涵蓋的領域,比如,復雜的公司轉讓費用案件如何進行審查與合理評估,需要及時明確,以方便執行。
4、首先得是雙方都認同的一個價格,通常情況對於持股人來講,會稍微弱勢一點。主要是看什麼情況下的轉讓,如果項目發展好可以溢價轉讓。
5、也可以在市場公允價格上打折轉讓,道理很簡單和上述出售二手房時的房價,對於持股人來說最大的影響無非就是利益的問題。
三、最新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條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進行了限制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鉛畝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掘閉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四、最新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進行了限制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股權轉讓對價財產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個人股權轉讓支付對價的影響因素:
1、流通市值規模
非流通股擁有流通權後所增加的流通市值規模。因為,在不考慮其他影響因素的條件下,流通市值的增大,會構成對市場的沖擊。
2、合理價格差距
當前股市價格與成熟市場條件下該股票的合理價格的差距。當前股市價格是在股權分置的市場條件下形成的,其水平較成熟市場條件下合理價格水平越高,在實現全流通後股價向下的空間會越大,考慮實行股權分置改革所支付的對價應該越高。
3、非流通股股東意願
非流通股股東的意願。對價支付的標底來源於非流通股股東,非流通股股東的意願判激裂自然是決定性因素,如果僅從市場利益的角度分析,非流通股股東希望支付的對價自然是越低越好,但既然是對價,就會有雙方談判的過程,非流通股股東首先要對其提出的對價方案的合理性進行充分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