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股權激勵有什麼好處
『壹』 股權激勵的利與弊
有利於緩解公司面臨的薪酬壓力,有利於降低職業經理人的「道德風險」,有利於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實現自身價值。但如果員工不想繼續幹下去,甚至與公司實際控制人鬧翻,那麼會變為對自己很不利的反對者。
(1)利:股權激勵有利於緩解公司面臨的薪酬壓力。由於絕大大多數非上市公司都屬於中小型企業,他們普遍面臨資金短缺的問題。因此,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公司能夠適當地降低經營成本,減少現金流出。與此同時,也可以提高公司經營業績,留住績效高、能力強的核心人才。
對原有股東來講,實行股權激勵有利於降低職業經理人的「道德風險」,從而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非上市公司往往存在一股獨大的現象,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統一,導致公司的「三會」制度等在很多情況下形同虛設。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公司的經營權將逐漸向職業經理人轉移。由於股東和經理人追求的目標是不一致的,股東和經理人之間存在「道德風險」,需要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來引導和限制經理人行為。
對公司員工來講,實行股權激勵有利於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實現自身價值。中小企業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就是人才的流動問題。由於待遇差距,很多中小企業很難吸引和留住高素質管理和科研人才。實踐證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後,由於員工的長期價值能夠通過股權激勵得到體現,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會大幅提高,同時,由於股權激勵的約束作用,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也會有所增強。
(2)弊:直接持股激勵程度最強,時效最長。因為他們是擁有自主投票權的正式股東,真正成為了公司的所有者之一,他的努力可以很大程度上轉變為自己的利益。但是劣勢在於如果他不想繼續幹下去,甚至與公司實際控制人鬧翻,那麼會變為對自己很不利的反對者,而且只要他不出售自己的股權,對他沒有任何約束力,除非有任何事先約定。通常而言我們會建議制定製度,參與了激勵但後來離職的人員應當將其股份以適當的價格退出。對於被激勵的高管,如果想要在此有所長遠發展,直接持股無疑是最為適當的。對於公司來說,直接持股需要進行工商變更登記,如果是非上市公司這一程序相對較為復雜。如果是有限公司的法律結構,股東的進出通常需要股東會決策程序,非常繁瑣。
一般操作中有虛擬股分紅獎勵和實股獎勵兩種。其利的方面,有助於經營者關注企業凈資產的增長,因為只有凈資產增值,所得的獎勵股才會增值或才會獲得更多的分紅。弊的方面,可能導致經營者過度關注企業的凈資產的增長,而出現一些人為操縱企業資產負債表現的情況,比如:盡量降低對外借款,以減少負債,增加凈資產。另外長期使用這一措施可能導致企業股權結構被分解的支離破碎。
『貳』 公司實行股權激勵有什麼好處
對創始人而言,為公司設置ESOP股權激勵有三點好處:
首先,增強員工的歸屬感,有助於人員穩定。
員工激勵計劃以企業未來的股權價值作為激勵目標,輔以對員工服務期限、業績指標等與員工工作表現相掛鉤的具體要求,真正做到「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從而增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與凝聚力、促進企業的人員穩定,在「主人翁」意識的驅動下,實現員工與企業的中長期利益及價值取向統一。
第二,促進員工之間的良性競爭。
企業通過設計個性化的員工激勵方案,通過不同的激勵形式和行權方式或條件,可以實現對不同性質的工作崗位和不同程度的工作表現進行區分激勵,將員工的績效與相應的激勵目標和激勵手段進行綁定,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從而有效地刺激員工持續提升績效,通過公平競爭的機制實現企業與優秀員工雙贏的結果。
第三,減輕企業(特別是早期企業)的現金壓力。
由於企業的股權本身具有一定的價值並且該價值將隨著企業的發展不斷提升。企業可以將激勵工具作為現金等價物,充抵一部分的員工報酬/薪資,此時企業給員工的行權價往往是極低的。
初創企業在早期階段普遍虧損的情況下,不必過分擔心股份支付的問題,而一旦進入為上市准備的財務報告期,則需要聽從律師和審計師的意見、謹慎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