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後什麼情況下追繳出資額
發布時間: 2024-08-16 23:24:39
A.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超過5年稅務機關是否可以追繳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超過5年稅務機關可以追繳。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股權,是指自然人股東投資於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或組織(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股權或股份;股權轉讓則是指個人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個人或法人的行為,包括出售、回購、首次公開發行新股、強制過戶、對外投資或其他非貨幣性交易、抵債等股權轉移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三條 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和稅款入庫預算級次,將徵收的稅款繳入國庫。
對審計機關、財政機關依法查出的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應當根據有關機關的決定、意見書,依法將應收的稅款、滯納金按照稅款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並將結果及時回復有關機關。
第五十五條 稅務機關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前納稅期的納稅情況依法進行稅務檢查時,發現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並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規定的批准許可權採取稅收保全措施或者強制執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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