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股權是什麼
1. 農村股權證和分房子有關系嗎
農村的股權和分房子是沒有關系的,這是不同的兩碼事。
資料拓展
什麼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
簡單說,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下稱股權證)
這個證可以用來證明農民所佔有的集體資產股份,能參與集體的管理決策也能得到收益分配,甚至作為抵押融資的憑證。
這點,抵押融資大家知道土地確權證也可以。而股權證與農村在基地一樣,實行「一戶一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蓋章簽發,一家一個證。
股權證上有標記清楚股權證號(一般18位數)、集體組織名稱、地址,以及發證日期和印製編碼等。
還有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證號碼、組織等,還有成員的基本信息等等。股權信息,比如配股日期、股數、股金、面積等。
如果股權變更的話,還要標記清楚變更日期、事項、變更前後內容等。還有大家的分紅記錄,日期、金額等等,都是需要蓋章的。以前農民自己種自己的地,種地的收益屬於自己,哪裡種什麼農作物農民可以自己做主。
土地種植屬於散戶分種,而非集體耕種。但像這樣實行專業承包,統一種植、管理、銷售,提高農民的經濟,農民以股東的身份參與這種股份制到戶的方式,來領取收益。
簡單說,股權證就是證明自己是村集體股東成團的憑證,享有股份權力,合理合法的得到每年/每月的土地收益分紅。
採取股份制合作模式,盤活壯大集體經濟,帶動集體增收,以此讓更多農民致富。而且股權管理實行不隨人口增減變動而調整的方式!頒發股權證也說明該村完成了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成立了村集體組織,股權證能獲得村集體分配和使用。以後拆遷、規劃、徵收農民就能憑股權證說話獲得報酬,不過這也能轉讓或租賃。
2. 贈予房產為什麼要股權證
房屋贈與手續:(一)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二)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1、房屋贈與申請表;2、房屋權屬證書;3、房屋戶型平面圖;4、房屋贈與公證書;5、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應與原件核對);6、契稅(四)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然後補辦過戶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3. 股權證是房產證嗎
法律分析:股權證是指佔有某些東西或這套房子的一部分,股權證不能代替房產證,有股權證就應該有房產證,而且房產證上有兩個或多個人的名字,買賣這套房子必須要產權人全部同意,產權人是指房產證上所有人的名明告字,
一,股權證不不能代替房產證。
二,買賣房子必須產權人全部同意買賣,
三,這個只有股權證的想賣掉房子但是沒拿到產證也是不能交易的,一手房除外,
四,房子是不能按股權來買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冊槐陸並頒發房州頃屋所有權證書。
第六十二條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