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老闆股權
A. 什麼是公司實際控制人
問題一:如何認定實際控制人
一、法律法規有關實際控制人的規定
1、《公司法》關於「實際控制人」的解釋: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2、《公司法》關於「控股股東」的解釋: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3、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關於「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解釋:第八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一)投資者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二)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三)投資者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四)投資者依其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4、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關於一致行動人的解釋:第八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一致行動,是指投資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其他投資者共同擴大其所能夠支配的一個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數量的行為或者事實。在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有一致行動情形的投資者,互為一致行動人。如無相反證據,投資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致行動人:(一)投資者之間有股權控制關系;(二)投資者受同一主體控制;(三)投資者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中的主要成員,同時在另一個投資者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四)投資者參股另一投資者,可以對參股公司的重大決策產生重大影響;(五)銀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為投資者取得相關股份提供融資安排;(六)投資者之間存在合夥、合作、聯營等其他經濟利益關系;(七)持有投資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與投資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八)在投資者任職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與投資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九)持有投資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資者任職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親屬,與投資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十)在上市公司任職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前項所述親屬同時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與其自己或者其前項所述親屬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同時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與其所控制或者委託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二)投資者之間具有其他關聯關系。一致行動人應當合並計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資者計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包括登記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記在其一致行動人名下的股份。投資者認為其與他人不應被視為一致行動人的,可以向中國證監會提供相反證據。
二、證監會認定實際控制人的原則------事實重於形式原則。也就是說,雖然法律法規列示了一些屬於實際控制人的具體情形,但實際控制人的情況通過列舉是不能窮盡的,所以中國證監會除了列舉具體形式外還經常規定「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當公司沒有過50%的控股股東時,如何認定兩個持股比例相近的股東誰是實際控制人的問題,應從公司則敗首歷往股東會、董事會組成、決議表決情況以及公司重大問題決策過程去考證,誰持續性主導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的,誰就是實際控制人。
四、《〈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的理解和適用――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
問題二:企業實際控制人是什麼意思?
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有權的人。有權掌控企業資金和主要人員的人。
問題三: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和 控股股東是什麼區別?
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就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如果有錯位的情況,控股股東沒有控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才會在資訊中多出一個說明,講明實際控制人,這種實際控制人形式也不會一樣,既有自然人的作為實際控制人的,也有公司法人作為實際控制人的。
問題四:什麼是實際控制人
實際控制人一般指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 (一)投資者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 (二)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 (三)投資者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 (四)投資者依其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簡而言之,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區別和關系
在實踐中,社會公眾投資者往往很容易從上市公司的年報中獲知某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是誰。但是,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某些情況下則很難辨別。實際控制人可以是控股股東,也可以是控股股東的股東,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時,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最終要追溯到自然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他最終控制人。
例如,德隆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為德隆集團或其旗下控股子公司,但其實際控制人可以追溯至唐萬新等自然人。
問題五: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和 控股股東是什麼區別?
控股股東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絕對多數或者相對多數股份的那個股東,可能是個人,也可能是個公司。如果是個人,那就是老闆,跟實際控制人也就是一回事。如果是公司,那實際控制人是指持有這個公司絕對多數或者相對多數股份的那個股東,如果這個控股公司的控股股東還是個公司,那就以此類推一層一層剝下去,直到最後那個個人,就是實際控制人。
通俗的說,老闆直接持股的,老闆既是控股股東也是實際控制人;老闆通過底下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控股權的,底下的這個持股公司是控股股東,老闆是實際控制人。
如果是國有企業的,那主管國資委是實際控制人。
問題六:什麼是公司實際控制人
按公司法規定,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從你所說,尚難以認定總助是實際控制人。
問題七:什麼叫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中小企業板的服務對象明確為中小企業。相對於現有的主板市場,中小企業板在交易、信息披露、指數設立等方面,都將保持一定的獨立性。一般而言,主板市場對上市公司股本規模起點要求較高,並且有連續盈利(如3年)的要求,而創業板作為主要服務於高新技術企業的市場,在這些方面的要求相對較低。可以預見,中小企業板作為創業板的一個過渡形式,在創立初期可能更接近於主板市場,並逐漸向創業板市場靠攏。
創立中小企業板,可以為中小企業搭建直接融資的平台,有效解決其融資難的問題,從而為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拓展空間。中小企業板也將使我國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第一次有相對明確的功能定位,即上海證券交易所側重於大型企業,深圳證券交易所側重於中小企業,這有利於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創業板設立目的:(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5)促進企業規范動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證券品種包括:(1)股票;(2)投資基金;(3)債券(含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及 *** 債券等);(4)債券回購;(5)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可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種。
創業板買賣規則:(1)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 (2)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每股(份)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3)證券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漲跌幅的價格計算公式為: 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證券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主板市場即所謂的二級市場,也就是目前的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交易的市場,退市的股票審核後會在三板市場交易,根據股票不同分為每周一三五交易的,和周一到周五都可交易的股票,一級市場是公司股票的發行市場,沒有什麼二板,四板市場
問題八: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與最終實際控制人有什麼區別?
最終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控制人的實際控制人
問題九:如何認定公司實際控制人
、
B. 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股票分配要做到一個核心兩個關鍵點
一個核心:股權分配的核心是要讓各個創始人在分配和討論的過程中,從心眼裡感覺到合理、公平,從而事後甚至是忘掉這個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兩個關鍵點:一是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二是要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吸引合夥人、融資和人才)。
拓展知識:
一、股權分配對象
科學的股權架構一定是由創始人、合夥人、投資人、核心員工這四類人掌握大部分股權的,無疑,這四類人對於公司的發展方向、資金和管理、執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創始人在分配股權時,一定要照顧到這些人的利益,給予他們一定比例的股份。
科學的股權架構的價值:
1、創始人
掌控公司的發展方向,保障創始人的控制權。
2、合夥人
凝聚合夥人團隊,保證合夥人的經營權與話語權。
3、投資人
促進投資者進入,保證投資人的優先權。
4、核心員工
激發員工的創造力,保證核心員工的分利權。
二、股權分配管理
創始合夥人的得權期、退出機制、回購權,這三點是對股權的完整管理,對於股權的得權、退出和回購都得提前約定好,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
得權期
得權期設置為4年,也就是約定了員工必須要在公司工作4年,才能拿到全部的股權,以此來吸引、留住和激勵優秀員工。
退出機制
只進不出的結果,只會把路給堵死了。創業公司的股權價值是所有合夥人持續長期的服務於公司賺取的,當合夥人退出公司後,其所持有的股權應該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
提前約定好退出機制的好處就是:一方面對於繼續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夥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於公司的持續穩定發展。
回購
當股東中途退出、轉讓或出售部分股份時,公司可以按照當時公司估值的X%折扣價、原始購股價的X倍溢價或參照公司凈資產,回購該股東手中的股份。
C. 公司股份怎麼樣分配
絕對控股型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權,合夥人佔18%的股權,預留團隊股權15%;該模式適用於創始人投錢最多,能力最強的情況。在股東內部,絕對控股型雖說形式民主,但最後還是老闆拍板,擁有一票決定/否決權。 企業股權結構的三種模型:第一種,絕對控股型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權,合夥人佔18%的股權,預留團隊股權15%;該模式適用於創始人投錢最多,能力最強的情況。在股東內部,絕對控股型雖說形式民主,但最後還是老闆拍板,擁有一票決定/否決權。
第二種,相對控股型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51%的股權,合夥人加在一起佔34%的股權,員工預留15%的股權。這種模型下,除了少數事情需要集體決策,其他絕大部分事情還是老闆一個人就能拍板。
第三種,不控股型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34%的股權,合夥人團隊佔51%的股權,激勵股權佔15%。這種模型主要適用於合夥人團隊能力互補,每個人能力都很強,老大隻是有戰略相對優勢的情況,所以基本合夥人的股權就相對平均一些。
不管如何,股權分配一定要把握好一下幾大原則:
控股原則——創始人必須要有控股地位。
互補原則——創始團隊優勢互補,股份梯次安排。
預留原則——預留10-20%給未來人才,確保新鮮血液進入。
激勵原則——創始團隊也須股權激勵,確保核心動力源泉。
收放原則——頂端控制權設計要封閉,底端股權激勵設計要開放。
《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公司住所。
D. 股權架構設計有什麼原則嗎
我覺得公平,貢獻和股比要有正向相關。可以根據崗位職責重要性去區分。效率,根據個人的資源、做事效率去合理分配股權,資源互補、優劣互補,取長州消補短。需要有個老大能在任何事情上做出快速的決策。股權結構的搭建要遵循以下4個原則:
第一:控制權。核心創始人要擁有足夠控制公司的股權。如果核心創始人股份過少或稀冊肢知釋過快,都會導致失去公司的控制權。
第二:避免均等。避免55開,或者333之類的,這種結構看似很民主制衡,但到了一定時期,比如重大變革、接班人危機等等利益關頭,表面的和平非常容易被「瓦解」而「灰飛煙滅」。
第三:預留一部分股權。任何一個創業公司都需要大量人才,要人才只通過發工資,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很重的負擔,這個時候股權就是最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工具,因為這部分股權可以用作股權激勵。
第四:有利於資本運作。這個主要涉及兩個層面:融資和掛牌,股權結構要清晰合理,不能留下過多法律隱患,比如股權代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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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股權怎麼分配合適
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股權分配有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即經濟權和政治權。科學的股權架構一定是由創始人、合夥人、投資人、核心員工這四類人掌握大部分股權的,這四類人對於公司的發展方向、資金和管理、執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創始人在分配股權時,一定要照顧到這些人的利益,給予他們一定比例的股份。創始合夥人的得權期、退出機制、回購權,這三點是對股權的完整管理,對於股權的得權、退出和回購都得提前約定好,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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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股權比例多少有什麼區別
1.絕對控股:控股大於等於67%。股權布局是一種戰略層面的智慧和手段,是綜合考慮企業未來各方面後所作出的安排。在企業發展的各個階段,如果企業主想要一直都有話語權、決定權的,那麼其所持股比例就必需佔到67%,在法律上控股大於等於這個比例的,又被稱做「絕對控股」。
2.相對控股:控股大於等於51%。企業發展到發展期的時候,企業主所持有的股份就越來越少,但企業主最關心最想要的也還是要控股,而此處的控股大於等於51%,是「相對控股」就不是「絕對控股」了。
3.重大事項一票否決權:控股大於等於34%。我們認為,企業初創期時,老闆的股份最好是佔67%以上,發展期則是佔51%以上,那麼擴張期最好就是佔34%以上。當然,如果是對其他僅需過半數以上通過的事宜,就無法否決了。
請採納。
G. 馬雲如何絕對控股
一、要變成阿里的合夥人:
①在阿里工作最少五年以上,防止空降的可能;
②擁有公司的股權,但不等於公司股東,合夥人的股份有要求;
二、合夥人委員會
阿里的合夥人委員會由馬雲、蔡崇信、張勇、彭蕾和井賢棟5人構成;合夥人委員會承擔:①審批新合夥人的當選並讓其了解當選事項;②嚴格執行當選人當選董事候選人。
這就是阿里合夥人制,我們可以發現:阿里的大事兒由股東會決策;可是超出一半的執行董事是由阿里合夥人;但阿里的合夥人的加入和退出,又由合夥人委員會決策;而合夥人委員會成員全是馬雲的心腹。
如果有公司股東對這套合夥人制度提出異議,並想改動標准,則需要由全部公司股東一同決議,支持率95%以上才可以通過,而馬雲個人持股6%,等同於有著一票否決權。
馬雲掌握著公司的實際控制權,便是歸功於合夥人制度,即使公司股權被很多人購買,外面的人也無法左右公司。
老闆必備股權工具包
1、在股份上:在阿里上市時,就已和軟銀、yahoo達成了協議,她們只擁有股份分紅,不幹涉管理,這就確保了馬雲手上的決策權、決定權;
2、在股東會上:軟銀和雅虎各提一名人員進股東會,注意只有一名。馬雲和蔡崇信是永久合夥人,一直出現在股東會,除非是自已放棄,並且董事會成員有阿里36個合夥人(馬雲掌握著股東會上的決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