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如何解決股權糾紛
A. 關於股權糾紛類哪些律所做的很好
股權常見問題的解決方式?
問題1:股東不履行出資義務怎麼辦?
解決方式1: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可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如還不履行可限制其相關股東權利、解除其襲拿燃股東資格。
問題2:大股東利用優勢地位長期單方控制公司,導致公司內部決策機構失靈,經營管理發生困難怎麼辦?
解決方式2: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擅長辦理股權案件的律師事務所有哪些?
擅長股權糾紛的律師事拍虛務所有哪些呢?
第一、北京大碩律師事務所
北京大碩律師事務所「民商事律師團」由多名精英律師組建而成,團隊專注於解決經濟糾紛等民商事法律事務,在投資、融資、上市、股權、金融、企業顧問等領域有深入的研究敏虛。大碩的骨幹律師曾服務於眾多中型企業和小微企業,對經濟領域法律事務有著豐富的經驗。
第二、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
大成律師事務所向規模化、規范化、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方向發展的探索和改革。通過一系列的研究和改革,大成目前已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不僅規模化建設取得明顯成效,而且規范化、專業化、團隊化建設也取得了豐碩成果。
第三、北京君合律師事務所
君合律師在海內外擁有九個辦公室和一支由180多位合夥人和顧問、420多位受雇律師和法律翻譯組成的600多人的專業團隊。
第四、北京天池律師事務所
北京天池律師事務所辦所理念和"規范執業,品質至上"的經營宗旨。秉承"讓委託人用得起律師"、"讓委託人體會到高效便捷"、 "讓委託人感受到服務品質"的服務宗旨。
第五、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
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是北京市司法局核準的普通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秉承「守德、求實、敬業、創新」原則,以規模化
第六、北京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北京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秉承"博學篤信,求實重法"的辦所理念和"規范執業,品質至上"的經營宗旨。秉承"讓委託人用得起律師"、"讓委託人體會到高效便捷"、 "讓委託人感受到服務品質"的服務宗旨。
第七、北京義賢律師事務所
北京義賢律師事務所坐落於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核心區,是經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義賢所匯聚一群有理想、有擔當、業務精、品德優的律師精英,具有廣泛的社會資源和人脈資源。
第八、北京君澤律師事務所
君澤君律師事務所的業務范圍包括金融市場、資本市場、股權投資、爭議解決、基礎設施、國際貿易及WTO事務、企業清算與破產等。
B. 律師如何應對發生股權糾紛該怎麼處理
股權是股東對公司享有的權利,而股東要按公司章程規定,履行出資責任後,才取得股權。而在實踐中,因轉讓股權等問題產生的股權糾紛非常多,那麼,發生股權糾紛該怎麼處理呢?
1、當事人雙方協商處理;
2、協商不成的可以請調解機構調解;
3、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股權糾紛的預防措施有什麼?
1、深入徹底進行企業改制。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上市公司率先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
2、轉變政府職能。經濟全球化是政府間的競爭,是國與國之間的競爭,也是制度的競爭。
3、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特有的運行機制。即在所有權與經營權(控制權)相分離的情況下。為了確保公司整個管理機構能夠按部就班地實現企業的長期戰略目標和計劃。而在不同的利益相關者之間所作的一整套的組織制度安排。
4、加強法制、法規建設。首先,要明確分離母公司和上市公司。其次,要建立資信調查和對貸款質押的審查的制度,在對上市公司股權進行轉讓時,應對受讓方企業的資信進行詳細的調查。
二、公司內部股權糾紛類型有哪些?
1、股權轉讓雙方之間的糾紛,應列合同的相對人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應列公司為第三人。
2、涉及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訴訟糾紛,應列出讓股權的股東為被告,公司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東利益,一並追加為第三人。
3、瑕疵出資股權轉讓引起的糾紛,若是股權受讓方明知出讓方出資存在瑕疵仍受讓的,對未按期足額的欠繳出資部分,債權人或者公司有權將股權受讓方列為被告,要求承擔連帶補充責任。若受讓方不知情,不應承擔責任,還可以將股權轉讓方列為被告,要求撤銷轉讓合同。
4、隱名股東或實際出資人轉讓股權引起的糾紛案件,涉及到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糾紛時,一般應將顯名股東列為被告;涉及到隱名股東要求顯名時,將公司列為被告;涉及到與第三人時,第三人與顯名股東的糾紛,將顯名股東與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第三人與隱名股東,第三人應將隱名股東列為被告。
股權糾紛是可以協商處理的,股東向非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向公司和其他股東告知擬受讓人和擬轉讓價格條件。公司應當召開股東會徵求其他股東的同意。公司未及時召開股東會的,擬轉讓股權的股東可以書面形式分別徵求其他股東的同意,請求其在確定的期限內答復,逾期未答復者視為同意。
C. 律師該如何處理股權轉讓合同糾紛
轉讓合同糾紛,律師處理時可以首先以協商為主,向雙方講明權利以義務關系。協商不成的,才進入訴訟進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權向內轉讓不需要經過任何人同意。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D. 律師該如何處理股權轉讓合同糾紛
法律分析:1、股權轉讓合同可能出現的爭議很多,如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供了虛假的公司賬目或信息、受讓方沒有按照約定履行付款義務等等。這些糾紛,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協商不成可以起訴違約方。2、有一種情形稍微特別一些,就是股權轉讓合同簽訂並履行後,股東的工商注冊變更登記因其他股東的阻擾不能順利進行,受讓方能否因此主張解除股權轉讓合同。在這種情況下,股權受讓方可以起訴公司,以配合辦理變更工商注冊登記為理由,請求法院判令公司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排除對受讓股東行使權利的妨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