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股權代持是什麼
❶ 股權代持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通過一紙協議確定存在代為持有股權或股份事實。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❷ 代持股是什麼意思
代持股是一種委託,類似資金信託。
代持股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四種:一、由職工持股會或工會持股;二、自然人「代位持股」,即少數股東通過所謂的「顯名股東」與「隱名股東」簽署「委託投資協議」,確立代持股關系;三、「殼公司」持股,即由自然人股東先成立若干公司,再由這些公司對實際運營公司投資,自然人股東間接持股;四、由信託機構代位持股。
代持委託方雖然通過別人持股免去了事前的風險,但代持後的風險卻隨之而來,而且,這種風險有越來越大的可能。
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事情發生了變化,變得「說不清楚」,比如,有些人會突然「犯起糊塗來」,會和委託人討論誰是真正的出資人。比如,當代持股人出現不能償還的債務時,法院和其他有權機關是可以查封上述股權用來還債。這時候,真正的出資人打掉牙往肚子里吞,被逼無奈只有依據代持股協議向代持股人主張賠償。
關鍵是,許多代持人之間並沒有簽署合法合規的代持協議,這為日後的糾紛埋下了伏筆。還有,天有不測風雲,當代持股人出現特別的意外情況離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權,就會成為繼承人爭奪繼承財產的標的。委託人就得捲入遺產繼承案件中來,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艱辛才能完好地拿回自己的財產權。
此外,比如真實出資人由於被代持而無法行使資產管理權等等就更不必細說了。這些風險早已有之,但是,隨著資本市場並購重組等日益活躍,而在「退出」機制逐步由漫漫討論層面開始走向現實的今天。代持股份的代價就越來越大了。這一點不可不察。
❸ 什麼是股權代持
股權代持是指隱名股東實際對公司股權進行出資,享有公司股權的實際持有權利,但是明面上由顯名股東持有公司股權;股權代持一般都要簽訂股權代持協議,約定顯名股東代為持有隱名股東的股權,但是出資、投資權益以及股份分紅由隱名股東享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❹ 股票代持是什麼意思
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
在此種情況下,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之間往往祥高僅通過一紙協敏困議確定存在代為持有股權或股份的事實。
股權代持作為一種股權處橋宴念理方式無疑將繼續存在下去,即使其操作結果在現階段仍存在未知數,即使此類爭議和訴訟案件仍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