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股權交易
❶ 股權交易怎麼做
股權交易就是公司轉讓一部分權利給的交易。
通常只有非上市公司才進行股權轉讓
比如說,把半個公司或百分之幾的公司股份讓,如果買了就算是半個老闆或是小老闆的意思。
或是盈利或上市後都能按股權分紅的,通常比二級市場上買賣的股票要更便宜
一種是按《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設立並經證券監管部門核准,公開發行募集股份。
另一種是帶有定向募集性質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因企業發展的自身需求,這些非上市公司股權也有通過一定的渠道擴大資本或進行流通轉讓的要求,而產權交易市場就為此提供了一個重要平台。
❷ 小公司股權轉讓流程是什麼,需要注意什麼
主要 注意帳面資產和負債情況檢查 應收和應付款 。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辦理股權轉讓的注意事項:
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
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❸ 如果想要開通新三板股權交易的許可權,怎麼做才最穩
其實很多炒股票的人,他們都會關注到這樣的一個問題,如果我們自身想要開啟一個新三板股權的交易許可權的話,就需要我們自己能夠了解這樣的一個交易許可權會給我們自身帶來什麼樣的影響。我們可以看到關於開通新三板交易在一些證券公司也是比較熱門的,而且這樣的一個業務,也有很多人想要去辦理。那麼對於這樣的一個業務,我們可以看出來,我們自己在交易的時候也是有一定的許可權的。
那麼就需要我們自己能夠充分的把握這樣的一個版權的交易給我們帶來的一些厲害之處,這個時候我們就不能夠去進行一些大量的投資,也需要去避免在大量投資的時候出現的問題。畢竟對於每一個投資來說都是有一定的風險的,那麼如果我們自己沒有充分的把握住這樣一種奉獻給我們帶來的一些潛在的威脅的話,很有可能會讓我們自己在投資的時候出現一些漏洞,那麼就需要我們自己能夠穩步的進行投資,不要把大量的金錢都放在一個板塊上面。
❹ 國有股權轉讓規定
國有股權轉讓規定如下:國有資產轉讓過程中,應當遵循的原則包括公開、公平、公正、等價有償等。且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場所公開進行,並如實披露有關信息,徵集受讓方。
國有股權轉讓基本程序
國有股權轉搭昌皮讓即涉及到國有資產監管的特別規定,又要符合《公司法》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有股權向管理層轉讓等規定和相應產權交易機構的交易規則之規定,對於轉讓方而言,國有股權交易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一)初步審批
轉讓方就本次股權轉讓的數額、交易方式、交易結果等基本情況制定《轉讓方案》,申報國有產權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在獲得同意國有股權轉讓的批復後,進行下一步工作。
(二)清產核資
由轉讓方組織進行清產核資(轉讓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進行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
(三)審計評估
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委託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准或者備案後,作為確定企業國有股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四)內部決策
轉讓股權所屬企業召開股東會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內部審議,(如果採取協議轉讓方式,應取得國有資產主管部門同意的批復,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草簽轉讓合同,並按照企業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形成同意股權轉讓的決議、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職代會的意見,並形成職代會同意轉讓的決議。
(五)申請掛牌
選擇有資格的產權交易機構,申請上市交易,並提交轉讓方和被轉讓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轉讓方和被轉讓企知差業國有產權登記證、被轉讓企業股東會決議、主管部門同意轉讓股權的批復、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書面材料。
(六)簽訂協議
轉讓成交後,轉讓方和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
(七)審批備案
轉讓方將股權轉讓的相關文字書面材料報國有產權主管部門備案登記。
(八)產權登記
轉讓方和受讓方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以及相應的材料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九)變更手續
交易完成,標的企業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東名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迅散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