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被強平還剩多少錢
❶ 關於商品期貨強行平倉
對期貨公司來說,如果客戶不追加保證金,期貨公司即享有強行平倉的權利,但這一權利在行使的時候受到一定的制約。根據《商品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41條及其他法規的規定,強行平倉需具備以下條件:當保證金充足率小於80%,我們公司先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沒在規定時間內追加保證金的,我們公司會按照規定強行平倉。
保證金充足率=權益/佔用保證金。強平線是80%。賬戶上虧損的時候,先虧損可用資金,然後佔用的保證金再虧損20%剩餘80%的時候會被強平。
舉例:賬戶上100萬資金,滿倉使用100萬,最大虧損20萬就會被強平;
賬戶上100萬資金,持倉佔用保證金10萬,可用資金90萬,先虧損90萬,再虧損2萬就會被強平,最大虧損92萬,所以賬戶倉位越低,強平的機率也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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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請問,期貨爆倉或者說被強行平倉是怎麼算的
一、計算方法
1、假如你期貨賬號又1萬,開了一手大豆需要4000保證金(期貨保證金分維持按金和開倉按金,4000開倉按金,那麼3150是維持按金),那麼現在保證金佔用是4000,你的可用資金是6000,當行情變動了,在計算盈虧的時候,都是先用你的可用資金計算的。
2、假設你的賬戶虧了6000,你現在賬號內可用資金為0,保證金佔用資金為4000,那麼現在你還不會被強平。當行情再變壞,你又虧了850.總資金只有3150,要低於維持按金了,.那麼你就要被強行平倉了。所以,到了最後你剩下的資金就變成3150了。
二、強行平倉原因
1、因未履行追加保證金義務而強行平倉。
2、因違規行為被強行平倉。會員或客戶違反交易所交易規則,交易所有權依交易規則的規定,對其違規持倉部分實施強行平倉。主要包括:違反頭寸限制超倉;違反大戶報告制度未作報告,或報告不實;聯手操縱市場;以及其他須強行平倉的違規行為。
3、因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變化而強行平倉。
三、交易所強行平倉權
當客戶所持未平倉合約與當日交易結算價的價差虧損超過一定比率後,客戶又未在規定期限內交納追加保證金時,公司有權將客戶在手合約強行平倉,以降低保證金水平和減小風險,保證客戶免受更大的經濟損失,強制平倉的後果由客戶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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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方法
當會員結算準備金余額小於零,並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的強行平倉分三種情況:
第一、當只有自營賬戶違約時,對自營賬戶的持倉按合約總持倉量大小順序進行強平。如果強行平倉後,結算準備金仍小於零,對其代理賬戶中的投資者進行移倉;
第二、當只有經紀賬戶違約時,首先動用自營賬戶的結算準備金余額和平倉金額進行補足,再對經紀賬戶中的持倉按一定原則進行強平;
第三、當自營賬戶和經紀賬戶都違約時,強行平倉順序是先自營賬戶,後經紀賬戶。如果經紀賬戶頭寸強行平倉後,結算準備金大於零,對投資者進行移倉。
持倉超過限倉規定的強行平倉:當只有一個會員出現此種情況時,先平自營賬戶持倉,再平經紀賬戶持倉,經紀賬戶持倉按會員超倉數量與會員持倉數量的比例確定有關投資者的平倉數量;當有多個會員出現此種情況時,優先選擇超倉數量大的會員作為強行平倉的對象。
投資者超倉的,對該投資者的超倉頭寸進行強行平倉;投資者在多個會員處持倉的,按持倉數量由大到小的順序選擇會員強行平倉。會員和投資者同時超倉的,先對超倉的投資者進行平倉,再按會員超倉的方法平倉。
❸ 100萬期貨爆倉之後還剩多少
期貨有每日結算制度和強平制度,當賬戶可用資金為負時,期貨公司就有權利強平了,一般投資者不會出現爆倉的情況,就算遇到極端行情出現爆倉,爆倉後具體剩下的資金也沒有明確標準的。
拓展資料:
強行平倉也叫強制平倉,又稱被斬倉、被砍倉、爆倉。是指在某些特殊條件下,投資者保證金賬戶中的客戶權益為負值的情形。爆倉就是虧損大於你的賬戶中的保證金。由公司強平後剩餘資金是總資金減去你的虧損,一般還剩一部分。在現貨黃金、期貨交易中經常使用。
根據強行平倉原因的不同,可將強行平倉分為以下幾類:
1. 因未履行追加保證金義務而強行平倉。根據交易所規則,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每一筆交易均須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當市場發生不利變化,也就是說,市場發生行情逆轉,朝相反方向變化時,以及進入交割月時,會員或客戶還應根據交易規則和合約的約定,存入追加保證金。如果會員或客戶未在被要求的時間內履行追加保證金的義務,交易所就有權對會員,經紀公司就有權對客戶所持有的倉位實施強行平倉。
2. 因違規行為被強行平倉。會員或客戶違反交易所交易規則,交易所有權依交易規則的規定,對其違規持倉部分實施強行平倉。主要包括:違反頭寸限制超倉;違反大戶報告制度未作報告,或報告不實;為市場禁入者進行期貨業務;經紀公司從事自營業務;聯手操縱市場;以及其他須強行平倉的違規行為。
3. 因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變化而強行平倉。在前幾年,這種情況經常出現,交易規則也經常因政策或監管部門的臨時規定而修改,或臨時不能正常執行。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規定在下列五種情況下會出現強行平倉:
(1)會員結算準備金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2)持倉超出持倉限額標准,並且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平倉的;
(3)因違規受到中金所強行平倉處罰的;
(4)根據中金所的緊急措施應予強行平倉的;
(5)其他應予強行平倉的。
❹ 期貨交易強行平倉問題
我大概說一下吧
國內通俗所說爆倉就是指賬戶全部持倉都被強制平倉(有時候也特指破產了,就是已經沒有資金再用來追加保證金了,最終被強制平倉)。而穿倉,就是強制平倉後,賬戶里全陪上還倒欠一部分錢。
強制平倉一般是當你的賬戶凈值(就是賬戶總資金減浮虧)達不到維持保證金(國內一般即交易保證金,但國外一般維持保證金低於交易保證金)時,就會被要求追加保證金,當無法按時追加資金時,就會被強制平倉。有的期貨公司是用「風險度」來衡量,基本是一回事。而穿倉,一般是發生在非連續交易,行情出現缺口時,因為缺口導致一下子你不但虧得達不到維持保證金,甚至還要倒貼。
按你的例子來說吧:
大豆現在價格是4千,賬戶資金1萬元。你做多一手,需持倉保證金4千元。那麼當你虧到凈值低於4千時就會被要求追加資金,如果你無法按時追加,就會被強制平倉,也就是這一手10噸浮虧超過6000元時,那自然是價格跌到4000-600=3400元以下就有可能會被強制平倉。有的公司是按風險度達到100%後要求追加保證金和強行平倉,因為風險度=持倉保證金/客戶權益,所以和上面說的是一回事。由此可見,你賬戶里減去持倉保證金的那部分錢,就是結算準備金,這部分資金越大,你的緩沖餘量越大,被強制平倉的風險越小。
如果你做的大於1手,比如是3手,那期貨公司盤中一般是逐手平倉,因為當行情連續時,一般平掉1手後暫時你剩下的2手的保證金就夠了,如果價格繼續向不利的方向發展,剩下的2手的保證金也不足時,就再平一手。直至全部被強制平倉,就叫爆倉。所以,一般說來最終爆倉的話,你所剩的錢應該不足一手的保證金了。如果你是連續追加過保證金後最終完全沒錢了而爆倉,那基本也就是破產了。
而假如行情出現不利缺口,比如當天還在3400元以上,還未被強制平倉,但下個交易日突然跳空低開,或者價格連續開盤即跌停無法平倉,導致最終平倉時價格已經低於3千,那麼你的虧損已經超過1萬,即虧損超過你的所有賬戶資金,假如你未在這過程中補充足夠資金,這時候就算強制平倉,你還倒欠期貨公司錢。這就叫穿倉。一旦發生這種事,就是嚴重的風險事故,因為期貨公司就面臨追討不回而要自己承擔超出的這部分虧損的風險。
所以,基本上來說,強制平倉制度,包括期貨公司一般都在交易所要求的保證金水平上增加保證金比率的做法,都是為了留出足夠餘量來避免出現穿倉事故。
不小心啰嗦的寫了一大堆,應該足夠清楚了
❺ 關於期貨公司保證金不足強行平倉
我來給你回答這個問題
期貨公司的保證金都是在交易所基礎上加上幾個百分點,目的就是為了方便控制風險,避免突發問題造成連續的漲跌停,倒是客戶爆倉不說,期貨公司還得往裡面倒貼錢,尤其是客戶資金大於200萬的時候,風控更加嚴格。
一般來講,如果某品種期貨公司的保證金是8000元,那麼交易所大概是7000左右,或者不到7000元。期貨公司會在你可用資金(2000元)快賠完的時候,先採取電話通知,告知你保證金不足,要求追加保證金,如不在規定時間追加,公司則有權強行平倉。
從你上述問題來看,第三種情況是屬於正常的。
從表面看,可用資金2000元,凍結保證金8000元,虧損超過2000,應該是保證金不足,但是,我上面說過了,這個保證金期貨公司都在交易所基礎上加了1-5個百分點,以此控制風險,實際上虧損超過2000的時候,也並沒有觸及到交易所的保證金,公司為了控制風險,再這個時候給你強平,你也沒有辦法,這個你打官司也是必敗無疑,畢竟強平之前會先通知你個人追加保證金。
如果你說你電話沒電,或者關機沒有接到通知,那麼是投資者自身的問題,期貨公司甚至可以在他大門口張貼一張告示,以此表示已經盡到告知義務。
在不追加保證金的情況下,得先看當前資金是否低於交易所的保證金,如果沒有,並不算透支交易。
如果當前資金已經低於交易所保證金,算是透支交易,但是風險已經轉接到期貨公司身上,這是風控部監管不到位造成,即便這個時候強平,投資者也可以不給期貨公司錢,這個錢往往都是期貨公司自己墊付了。
記住,每家期貨公司的合同中都寫的非常清楚,所有的責任都已經轉接到投資者身上,此類官司至今沒有一家可以贏期貨公司。(公司伺服器出問題造成的損失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