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永駐權者股權如何交稅
Ⅰ 外資企業股權轉讓如何交稅
一、外企股權轉讓需要交稅嗎首先,股權轉讓是指企業的股東將其擁有的股權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他人的股權重組的方式之一。通常所說的股權重組是指,企業的股東(投資者)和股東持有的股份金額和比例發生變化。除了股權轉讓外,重組方式還包括增資擴股,即企業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
企業的股權重組,是其股東的投資或交易行為,屬於企業股權結構的重組,不影響企業的存續性,企業不須經清算程序,企業的債權和債務關系,在股權重組後繼續有效。但既然股權轉讓是企業的投資或交易行為,則必然涉及到是否有收益,需要納稅等問題。
二、外企股權轉讓怎樣繳稅
現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規定,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上述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都應當繳納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稅。依照前款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實際受益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額中扣繳。扣繳義務人每次所扣的稅款,應當於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當地稅務機關報送扣繳所得稅報告表。
於2008年1月1日生效的新稅法第三條,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在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國企業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方在有收益的情況下,應該按照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並且明確了股權轉讓的收益方是納稅義務人,股權轉讓金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例如,股權轉讓的標的企業在中國境內,則股權轉讓方及受讓方無論是其中一方為外國企業,還是雙方都為外國企業,只要有轉讓收益,收益方均應該就該股權轉讓收益繳稅的。當然,在沒有收益的情況下,無論轉讓雙方是否外國企業,均無需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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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境外公司將境內公司的股權轉讓境外公司要交什麼稅
境外公司之間轉讓境內公司股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的規定,股權轉讓交易雙方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業自行或委託代理人向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也就是說轉讓股權的一方將股權轉讓所得扣除股權取得成本及相關稅費之後的股權轉讓收益需要向境內公司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企業所得稅。
Ⅲ 公司股權轉讓如何繳稅
股權的轉讓是在公司經常發生的,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盡到了出資義務之後依法成為公司的股東,可以對自己享有的股權進行轉讓。那麼關於股權轉讓受讓方稅收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轉讓股權涉及到三種稅收,印花稅,個人所得稅,還有一個是企業的所得稅。受讓方稅收主要有三種: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1、印花稅股權轉讓要簽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而法規規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的;印花稅是對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徵收的,雙方都需要繳印花稅;2、增值稅實務中,最常見的股權轉讓是個人或企業作為持股主體,轉讓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業(公司與合夥企業)的股權。3、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的稅收中,增值稅針對上市公司,印花稅是小頭。3、個人所得稅上述3、4種情況的持股主體個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