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分配如何算
① 股權分配比例怎麼算
【法律分析】:公司法里只是概略式的規定了股東會及董事會的職權及表決方式。而每個公司的實際情況千差萬別,公司在設計股權分配時,應該通盤考慮一些重大事項決策所歸表決部門以及表決程序。重大事項完全決定權--67%。相對的公司控制權和控股權--52%。相對的公司控制權和控股權--10%,只有佔比10%以上的公司股東是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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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公司股權分配比例標准
法律分析:
1、一般是按照出資比例對股權進行分割;
2、出資相同則均等分;
3、出資不相同則出資多的占的股份多。若是有技術入股或是專利入股的,則需要把其技術折算為資金,再重新進行分配。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里只是概略式的規定了股東會及董事會的職權及表決方式。而每個公司的實際情況千差萬別,公司在設計股權分配時,應該通盤考慮一些重大事項決策所歸表決部門以及表決程序。重大事項完全決定權--67%。相對的公司控制權和控股權--52%。相對的公司控制權和控股權--10%,只有佔比10%以上的公司股東是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衍生問題:
什麼是公司營業執照?
1、個體營業執照是指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2、開公司營業執照是公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證件。公司必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營業執照由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核發。
③ 股權分配比例怎樣算
解答
伍山股權分配比例的計算方式:股權分配比例=出資額÷注冊資本金。例如公司本來的注冊資本金為90萬跡橘行,股東出資10萬,那分配比例就是10/(90+10)也就是佔比10%,不過股東之間或者公姿嘩司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④ 股份制怎麼分配怎麼算
【法律分析】:股份制公司應當按照以下方法來分配股權: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將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然後股份應當採取股票的形式來向股東發行,股東擁有多少股票,也就擁有多少股份,當事人擁有多少股份,也就享有多少股權的,當事人向增加股權的,可以通過購買股票的方式來增加,畢竟股票多了,就意味著股份多了,從而導致股權就增加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股份及其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第一百二十六條股份發行的原則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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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股東分配比例怎麼算
1、股權平均分配:有福大家一起享,有問題大家一起解決,但是會降低效率。
2、大股東持重股分配:在大部分小微企業中大股東一般占股80%-90%,擁有絕對的話語權,這樣做雖然一個創業的效率很高,但是如果掌握話語權,無法集思廣益,企業很難做大。
3、企業核心人員股權重點分配:創業人也就是核心人物佔大股份,如果創業合夥人數在5人以上的,那大老闆的股份不超過51%。
一、公司股東股份配比的方法是:
兩人股東時為70%:30%或80%:20%;三人股東時為70%:20%:10%或60%:30%:10%;四人以上股東時建議創始人至少要保住股權生命線中的一條線:如絕對控股線(67%)、相對控股線(51%)、一票否決權(34%)。按出資額計算的,但是如果你的業務知識有專利,還可以作為無形資產作價出資,是有限公司。
二、什麼是股東表決權
股東表決權又稱股東議決權,是指股東基於股東地位享有的,就股東會、股東大會的議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權利。股東表決權作為一種固有權、共益權,是股東權利的主要體現,與股利分配請求權一樣居於股東權的核心。
三、股東表決權比例的確定方法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里的「出資比例」是占「注冊資本」(認繳出資)百分比,還是占「實收資本」的百分比,《公司法》沒有明確。
《現代公司法》(第二版)中寫到:「立法者在修改該條時遇到了兩難選擇:首先,立法者倘若要求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會遭遇有些公司中全體股東都沒有實際繳納出資的尷尬。如此一來,全體股東都無權在股東會上行使表決權,股東決議似乎也無法作出。其次,立法者倘若要求股東按照認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似乎也有失公允。假定甲乙二股東共同設慶橋立一家公司。甲股東認繳的出資比例為60%(60萬元人民幣),但分文未出;乙股東認繳的出資比例為伏棗40%(40萬元人民幣),並及時足額繳清出資。倘若立法者要求股東按照認繳的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那麼甲股東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為60%,乙股東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僅為40%,顯然有悖於出資與權利成正比的樸素公司倫理。」
「接踵而來的問題是,既然在分期繳納出資制度項下存在著實繳出資比例與認繳出資的比例,那麼股東表決權之計算究竟以哪一比例為准?筆者認為,破缺差拆解這一難題時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1)在有一名或者多名股東實際繳納出資的情況下,股東按其實繳的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此種解釋符合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公平觀念。
(2)在全體股東都沒有實際繳納出資的情況下,股東按其認繳的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此種解釋不僅能確保股東會議決議的作出,而且也符合股東設立公司時對其控制權比例和表決權比例的預期。」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