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股權投資用什麼方法
❶ 股權投資有哪些方式
股權投資方式有以下四種:
1、控制,長期持有一個公司的股票,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以分散經營風險的目的;
2、共同控制,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響,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
4、無控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❷ 股權投資核算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成本法認為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和會計主體。投資企業只有在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發生以原有資產增減變動為條件的經濟業務,或對被投資單位稅後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要求權實現時,才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為實際收到或確定將收到的利潤或股利。初始投資成本大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該部分差額從本質上是投資企業在取得投資過程中通過購買作價體現出的與所取得股權份額相對應的商譽及被投資單位不符合確認條件的資產價值。長期股權投資在投資方的個別財務報表中作為單項資產核算的情況下,商譽等不單獨反映,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時,不要求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進行調整。初始投資成本小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兩者之間的差額體現為雙方在交易作價過程中轉讓方的讓步,該部分經濟利益流入應作為收益處理,計入取得投資當期的營業外收入,同時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後,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或發生凈虧損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並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
法律依據:《公司法》是公司制私募股權基金建立和運營的主要法律依據,《證券法》則規范著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渠道。2005年《公司法》和《證券法》同步修訂,修訂後的《公司法》第七十九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200人以下為發起人並大幅度降低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標准;減低了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出資比例要求;對注冊資本分期到位做出新的規定、取消公司對外投資的一般性限制。而修訂後的《證券法》降低了上市公司資本規模要求,對盈利性不作硬性要求。
❸ 股權投資有哪些方式
法律分析:「股權投資通常是為長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個公司的股票或長期的投資一個公司,以期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的目的。如果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不佳,或者進行破產清算時,投資企業作為股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投資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七十九條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❹ 《小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 )核算。
小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成本法 )核算。
採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量。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除此之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保持不變。
初始計量:
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應收股利
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確定:按照換出非貨幣性資產的評估價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後續計量:持有期間成本法下投資收益的確認
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 科目。【提示】不分不做賬,分了就做投資收益。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