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什麼價格讓出多少股權
❶ 股權轉讓中的價格如何確定
當前,我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除了對國有股權的轉讓估價作了限制性規定外,對於普通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並未作具體的規定。根據意思自治原則,只要當事人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國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法律允許股東自由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在法律實踐中,普通股權的轉讓價格通常由以下幾種方式確定:
(1)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即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價款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由協商確定,可稱為「協商價法」。(2)以公司工商注冊登記的股東出資額為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出資額法」。(3)以公司凈資產額為標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凈資產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❷ 股權轉讓的價格是怎麼確定的
股權轉讓的價格的確定是:
1.將股東出資時股權的價格作為轉讓價格;
2.將公司凈資產額作為轉讓價格;
3.將審計、評估價格作為轉讓價格;
4.將拍賣、變賣價作為轉讓價格;
5.也有採用其他方法來確定轉讓價格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❸ 按幾倍價格認購股權,是指按公司注冊資本的幾倍出資
你問的應該是認購股權的價格確定問題吧。如果是,這里的「倍數」不是指公司的注冊資本。
一般認購股權(買新股或收購兼並)的價格用市盈率或市凈率進行比較確定。
舉個例子
假定:某股票市價(或發行價)10元,每股盈利1元,每股凈資產5元,凈資產收益率為25%。
1、每股市盈率=市價/每股盈利=10/1=10(倍)。單位是「倍」。即10元的認購價格,就是說以10倍市盈率的價格購買股權。按照靜態計算,你買了10年就能翻番(收回投資)的股票。
2、每股市凈率=市價/每股凈資產=10/5=2(倍)。即10元的認購價格市,就是說你按照2倍凈資產的價格購買股權。靜態計算你8年可以收回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