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籌劃股權風險
1. 股權投資風險防範措施有哪些
股權投資 風險防範措施有哪些 首先,作為股權投資者應當知曉在其股權取得環節和股權行使過程中須特別進行防範和控製法律風險。此節重點是對股權交易風險的防範,風險防控最有效的手段是在投資交易前聘請專業人士對目標公司、股東做充分的盡職調查。一個高水平的盡調,不僅僅是為投資者發現和提示風險,而更重要的是為其結合商業目的評估風險和提出有效防控風險的方案。 其次,股權投資者還應當懂得在股權行使過程中仍須繼續控制風險。成為股東後行使股權過程中,主要是參股而不控股的股東,要防止大股東一股獨大和持等額股份的股東間出現公司「僵局」。最後,股權投資者還應在投資開始就要考慮此類投資的退出機制和風險防範。任何投資從本質上講,都是對風險的經營和管理,所以建議投資者應加大對用法律手段進行經營和管理的成本投入,不吝聘請法律顧問,以避免投資失誤。 法律風險: 1、標的公司存在未知的或有 債務 ,如標的公司對外償債,將影響受讓股權的價值。 2、「零對價」股權存在風險。 公司法解釋 三規定,未盡出資義務的股東轉讓股權時,知道該未盡出資義務事由仍受讓股權的受讓人應當與該股東 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要注意「零對價」受讓股權的風險。 防範措施: 1、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進行標的公司的或有債務進行詢問或調查。 2、受讓協議中列明出售方的保證清單。受讓方通過保證清單確保自己獲得預期的收購對象,確保所承擔的責任等不利因素限於合同明確約定之部分,即鎖定風險。 3、協議預留部分股權受讓款。在一定期間內,如承擔了或有債務,則用預留的款項承擔。 4、通過司法救濟請求損害賠償。受讓方可以出讓方違反 締約過失責任 或瑕疵擔保義務為由提起 訴訟 ,請求法院判令出讓方賠償其經濟損失。 《 公司法 》第十六條【公司擔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 公司章程 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 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股權投資有三種不同的方式,每個方式中都有法律風險,如若防範不當,就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因此再進行股權投資時,盡可能的聘請一些專業人士來把把關,將投資對象的具體情況審查清楚再做決定,貿然投資只會讓自己貪小便宜吃大虧。因此在進行股權投資前,最起碼要先了解股權投資風險防範措施。
2. 創業公司應該如何規避股權風險
對於股權的話創業公司如果無法規避,那將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啊!這直接影響公司的命運。股權風險也就是把公司的股份分成一百份,然後分攤下去,把這些股權按一定的比例來進行出售,當然大部分還是放到公司里的,這樣比較安全。要是公司把大部分的股權都放出去了,就完蛋了。這個公司很容易就會被人強制吞掉的啊。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啊,你可能沒有經歷過不知道這個東西的危險,這個危險是相當的可怕啊!不是我吹牛,這個是很可怕的事情啊,只有有一個公司持有你公司百分之50的股票可以輕輕鬆鬆的把你的公司吞並的啊。這樣你的公司就是別人的一個子公司,有意思嗎?你們公司所做的任何一項決定都要經過別人來審核的,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所在,你是無法體會到這個嚴重性的。如果沒有約束好,就得來分以下幾種情況來解決。
第一種情況,這個股東確實為公司立下了汗馬功勞。那他可以吞並公司的,這個我沒有意見,有功勞應該的啊!
第二種情況,股東出了錢,不管他有沒有做工作,他的股份你得給他。這個我也沒有意見,股東出錢了啊,我出錢你幹活這個很正常的嘛,你說是不是啊!這個很有道理,我們也要講道理撒,是吧!
第三種情況是股東既沒有出什麼錢,但是他拿有公司比較大的股份。這個我就不同意了,你沒出錢也沒出力就想拿大部分的股份,這個說出去是不是太過了啊,你說是不是嘛!要講道理撒,這個我是堅決不統一的,誰說都沒有用的,這是經典的做法啊!以上就是我的個人觀點,說的不好的地方請不要怪罪哈!謝謝了!
3. 股權轉讓風險規避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股權轉讓風險規避 1、主體資格風險這方面的法律風險在於目標 公司設立 的程序、資格、條件、方式等是否符合當時法律、 法規 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如果涉及須經批准才能成立的公司,注冊前是否得到有權部門的批准。同時目標公司設立過程中有關資產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此外,目標公司是否依法存續,是否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其 經營范圍 和經營方式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等等也是股權收購的風險所在。防範:作為主體資格的盡職調查,主要通過考察目標公司的 營業執照 、 公司章程 等注冊文件來了解;同時還要查證是否有批准文件,批准和授權的內容是否明確、肯定,內容對此次並購可能造成的影響。 2、財產和財產權利風險對於目標公司財產所涉及的收購風險主要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目標公司擁有的 土地使用權 、房產、 商標 、 專利 、 軟體著作權 、特許經營權、主要生產經營設備等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目標公司以何種方式取得上述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是否已取得完備的權屬證書,若未取得,則取得這些權屬證書是否存在法律障礙;目標公司對其主要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使有無限制,是否存在擔保或其他權利受到限制的情況;目標公司有無租賃房屋、土地使用權等情況以及租賃的合法有效性等等。防範:土地與房產的價值主要查看產權證和 土地使用證 ,其權利狀況決定了土地和房產的價值,機器設備要查看其原始采購憑證,扣除適當折舊後,評估其凈值,對於通過 融資租賃 形式獲得的機械設備,在未付清全款之前,所有權都不歸公司所有。 3、 債權債務 風險相關的收購風險表現為:目標公司的金額較大的應收、應付款和其他應收、應付款情況,其是否合法有效,債權有無無法實現的風險;目標公司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潛在風險;目標公司對外擔保情況,是否有代為清償的風險以及代為清償後的追償風險;目標公司是否有因環境保護、 知識產權 、產品質量、勞動安全、人身權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 股權轉讓風險規避 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股權轉讓,公司中規定了兩種方式一種是對內轉讓,在 有限責任公司 中,如果對內轉讓股權是不用經過其他股東同意的,所以不用召開股東會,對外轉讓則要通過其他的股東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