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認繳股權轉讓怎麼收稅
① 認繳的注冊資本,如果做股權轉讓,如何繳納稅費:股權轉讓中的個人所得稅與注冊資本有關嗎
1、根據陳述,公司是有限公司,不是股份公司,那麼公司不是被分割成股份,不能以每股價格確定。因為是轉讓百分之十的股份,那麼對應的注冊資本是10萬元,如果在10萬元以上轉讓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溢價部分的20%。如果是10萬元以下轉讓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2、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當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
3、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第五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十九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說的財產原值,是指:
(一)有價證券,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二)建築物,為建造費或者購進價格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三)土地使用權,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四)機器設備、車船,為購進價格、運輸費、安裝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五)其他財產,參照以上方法確定。
納稅義務人未提供完整、准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1)注冊資本認繳股權轉讓怎麼收稅擴展閱讀:
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五條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確認:
(一)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三)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四)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② 企業認繳注冊資本轉讓股權是否需要繳稅
法律分析:需要納稅。需要繳納2種稅,分別是:1、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依照相關規定,只要是取得了轉讓所得,在扣除必要的購置成本後,如有應納稅所得額應按相關稅率繳納企業斬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如果經扣除後,沒有應納稅所得額,則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正常稅率為25%,優惠稅率為15%;個稅所得稅: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2、印花稅。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率為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第五項 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一)銷售貨物收入;(二)提供勞務收入;(三)轉讓財產收入;(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八)接受捐贈收入;(九)其他收入。
③ 認繳股份轉讓要交什麼稅
法律分析:認繳股份轉讓要交稅:1、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依照相關規定,只要是取得了轉讓所得,在扣除必要的購置成本後,如有應納稅所得額應按相關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如果經扣除後,沒有應納稅所得額,則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正常稅率為25%,優惠稅率為15%;個稅所得稅: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2、印花稅。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率為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④ 認繳股權轉讓稅費怎麼算
一、稅務處理 1、關於認繳制下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尚未到期轉讓股權的 個人所得稅 處理,就更沒有文件規定了。在國家稅務總局出台文件之前,這些轉讓的股權總要申報繳稅,只能參照其他的文件或者從其他文件中提煉精髓並結合個人所得稅的立法精神進行了。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四條規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第七條規定:股權轉讓收入是指轉讓方因股權轉讓而獲得的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第八條規定:轉讓方取得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各種款項,包括 違約金 、補償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項、資產、權益等,均應當並入股權轉讓收入。第十五條規定: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確認: (一)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三)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四)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3、從稅總的67號公告中可以看出,股權轉讓收入包括因股權轉讓而獲得的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可以減除的股權原值則執行實際支付原則和避免重復征稅原則。股權轉讓是權利義務關系的全部轉移,未履行完出資義務的股權轉讓,如果後續出資義務由受讓方承擔,轉讓價格不包括未繳足的出資額,轉讓收入必然低,未實際繳納的出資額也不應扣除;如果後續的出資由轉讓方承擔,轉讓方需要在轉讓前繳足認繳資本,轉讓價格包括了其全部的出資額,允許扣除的股權原值也應包括其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4、企業遇到這類問題時,應依照上述文件精神與工商和稅務部門進行充分的溝通協商,盡可能地進行工商和稅務的正確處理,同時也建議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稅務總局,就越來越普遍的認繳制下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權轉讓行為,盡快出台明確的法律 法規 規定,規范其中的工商和稅務處理。 綜上所述, 認繳股權轉讓稅費 一般是在扣除必要的購置成本後,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我們在繳納稅費時只需按照自身情況進行計算即可。要注意的是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計算情況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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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認繳未出資,股權轉讓如何計稅
法律分析:一、個人所得稅。通常情況下,自然人投資者轉讓其持有的股權時,應就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要確定應納稅所得額,首先要確定股權轉讓收入和股權原值及合理費用之和。(一)股權轉讓收入的確定。(二)股權原值及合理費用的確定。二、企業所得稅。三、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⑦ 認繳出資股權轉讓交不交稅
法律分析:需要繳稅。依照個稅的相關規定,只要是取得了轉讓所得,在扣除必要的購置成本後,如有應納稅所得額應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經扣除後,沒有應納稅所得額,是不用繳納個稅的。現在地稅對股權轉讓這一塊盯得很緊,對平價轉或折價轉讓的,地稅局要予以核實。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二、 將第二條修改為:「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