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如何控制老闆
A. 分享股權和保持企業控制權如何平衡
有很多種方法,大致如下:
1、分股權的分紅權,自己保留決策權。
2、設計合夥企業,合夥企業是主體公司股權,合夥企業自己做普通合夥人,就可以達到控制。
3、把股份分出去,但在公司擁有三分之二或者二分之一以上股權,擁有股東會控制效果。
4、把股份分出去,在公司章程中說明自己的權利,達到章程式控制制效果。
5、把股份分出去,在董事會設立擁有多數席位,達到董事會控制效果。
還有很多,就不列了。
B. 如何控股
控股指掌握一定數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業務。
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某一機構持有股份達到50%以上或足以控制該股份公司的經營活動。
絕對控股是指股東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
如果你有某1公司的股份,但是不多,不能控制經營決策,就叫參股
如果你有某1公司的股份比較多,雖然不到50%,但是其他股東小而且分散,於是你控制了該公司,叫控股,但是不是絕對控股
如果你有某公司50%以上的股份,叫絕對控股,沒有人可以和你搶該公司的控股權
如果你有100%的股份,叫全子子公司
C. 公司股權極度分散情況下,如何保證公司控制權
公司控制權最直接的保障形式,就是用實打實的股權比例保障。但如果遇到股權分散的情況,要始終確保創始人的控制權,還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配合實現。
控制權
第一種方式,是表決權差異化安排。表決權差異化安排在融資平台設在境外的跨境架構的公司適用非常廣泛,但在目前的國內法律框架下,適用空間相對有限。
第二種方式,是一致行動協議或者表決權委託。
第三種方式,是通過董事會實現控制。
第四種方式,是對特定股東群體進行平台化管理。
除了上述主動保障控制權的方式外,還有一種方式屬於被控保障,即創始人的一票否決權。
如果創始人的股權比例已經被稀釋到了無法直接控制公司,並且表決權差異化安排、一致行動協議、表決權委託、控制董事會、對特定股東群體平台化管理等因各種原因無法落實,則創始人可嘗試爭取採用類似投資人的一票否決權安排,來確保自己至少在重大事項上能夠實現被動控制。
D. 持股比例小,創始人如何才能繼續控制公司
融資的時候有條件的引入資本方。在控制權里,事先約定好的東西通過合法的形式固定下來,具體的形式有以下幾種:
1、和投資人簽訂一個表決權委託的協議,讓大股東將重大的表決事項約定給到創始人團隊,讓創始人團隊代為行使。
2、可以採取行動一致原則,對於重大事項小股東的意見以創始團隊為准。
3、分層注冊的形式。
就是在注冊的時候設立一個持股平台,這個可以是有限合夥,也可以是獨立的公司,有限合夥企業由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組成,有限合夥人不能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決策。
如果公司引進投資人作為大股東進入的話,可以和投資人約定,把他們放在有限合夥人的位置,使他們只能通過平台間接獲得到公司股權收益、公司分紅等等,而創始人團隊或者核心成員則作為普通合夥人,掌控了持股平台所持公司股權的表決權。這樣的股權設計方案,即使投資人是大股東,創始人團隊也能保證對公司的控制權。
4、我們還可以採取AB股的形式
經典案例如:京東創始人,劉強東。在騰訊連續三次增持,成為京東的最大股東,卻沒有對劉強東的控制地位造成影響,正式由於特殊的股權結構設置,即AB股結構。
AB股即雙重股權制,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同股不同權的形式將公司股票分為高低兩類投票權,即對普通投資者公開發行的低投票權A股,以及針對公司少數高管的高投票權B股。而設置AB股的目的正是通過分離股權和投票權來保證創始團隊的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