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股權開放
Ⅰ 我國為什麼要進行股權分置改革
改革的根本原因是我國的證券市場本身就是在改革的實踐中才誕生的,它是建立在股票市場的指導思想之上的,當初在進行股票市場的設計的時候,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權,他會將股票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已經流通過,並且做出了這樣的規定。
1、不僅是國有股以及法人股的數量必須大於控制比例,而且這些股票是不可以上市流通的,這樣在一開始的時候就對證券市場的股權進行了一定的分值,造成了一股獨大的情況,還有就是同股不同權的制度性問題。
2、而證券市場的股權分置導致了,嚴重的後果,它直接導致了資源配置的內在規律受到了影響,最終會影響到股票市場在融資過程中的正常運行,所以說股改是為了恢復證券市場的正常功能,把以前犯的錯誤糾正過來。
(1)為什麼要股權開放擴展閱讀:
股權分置的由來和發展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股權分置問題的形成。我國證券市場在設立之初,對國有股流通問題總體上採取擱置的辦法,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
第二階段:通過國有股變現解決國企改革和發展資金需求的嘗試,開始觸動股權分置問題。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為了解決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資金需求和完善社會保障機制,開始進行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實施方案與市場預期存在差距,試點很快被停止。
第三階段:作為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一項制度性變革,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Ⅱ 為什麼原來要股權分置,後來為什麼要改革就是解禁
所謂股權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東所持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稱為流通股,而公開發行前股份暫不上市交易,稱為非流通股。這種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權分置狀況,為中國內地證券市場所獨有。
股權分置改革是當前我國資本市場一項重要的制度改革,就是政府將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國有股(還包括其他各種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場上流通。 也就是所謂的解禁。
改革的3個作用,也就是為什麼要改革:
作用一:
首先是為了貫徹落實股權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適應資本市場發展新形勢;
作用二:
其次,為有效利用資本市場工具促進公司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從公司自身角度來說,進行股權分置改革。 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引進市場化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約束機制和有效的外部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對流通股股東來說,通過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得到了保護;
作用三:
再次,消除了股權分置這一股票市場最大的不確定因素,有利於股票市場的長遠發展。
Ⅲ 公司創始人如何做好股權頂層設計
給你說說我前兩天在睿融的G·SSC聽課的一些結論:公司要發展壯大,開放股權是必然的趨勢,這是時代的潮流。開放股權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思維僵化。開放股權,關鍵是要有頂層思維,未雨綢繆,做好頂層設計。
創始人想要在不控股的情況下實現對企業的控制,駕馭資本而非被資本駕馭,首先在引入資本或股權激勵之前,需要未雨綢繆,早作準備,做好企業股權的頂層設計(控制權設計)。通常而言,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實現「小股掌大權」:
1、股份比例和表決權比例分離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是說,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通過公司章程約定「同股不同權」,創始人可以要求投資者或者股權激勵對象讓渡其所持股份的全部或者部分表決權,實現表決權和分紅權分離,從而既滿足資本逐利本性,又能夠繼續實現創始人對企業的控制,從而通過較少的股份爭取獲得更大的投票權。
2、通過一致行動人計劃提高創始人的控制能力
「一致行動人」即通過協議約定,某些股東就特定事項投票表決採取一致行動。意見不一致時,某些股東跟隨一致行動人投票。比如,創始股東之間、創始股東和投資人可以通過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加大創始股東的投票權權重。
3、有限合夥持股平台的引入(杠桿持股,以小搏大)
有限合夥通過讓核心創始人擔任普通合夥人,從而控制整個有限合夥公司,然後通過有限合夥公司控制公司股權。其他股東只能是有限合夥的有限合夥人,不參與有限合夥管理,也就不能通過有限合夥控制公司。
4、AB股(牛卡計劃)
所謂AB股,即將企業股票分為兩種不同類型,創始股東與投資人持有不同類型的股票。比如,我們將創始股東持有的股票稱為「B類股票」,投資人持有的為「A類股票」。A類股票與B類股票的基本權利一致,但在以下三方面有區別:
(1)持有主體:A類股票主要由投資人與公眾股東持有,B類股票主要由創業團隊持有。
(2)投票權:設定不同的投票權。比如,每股A類股票可以設定為1個投票權,每股B類股票設定為10個投票權(1:10的投票權比例是美股比較常見的)
(3)轉換權:A類股票無法轉換為B類股票。B類股票一經轉讓即自動轉換成A類股票。
通過上述制度安排,企業一方面可以通過出讓股權對接利用外部資源,另一方面通過兩級分化的投票權設計,實現創業者對公司實行有效控制,亦可以防止惡意收購。
以上是我在睿融的G·SSC頂層設計培訓課堂上面學到的一些東西,希望對你有幫助!
Ⅳ 股權有什麼作用
股權有以下作用:
1、股權是投資創富的主要工具
縱觀世界及國內富豪榜,無一例外都是持有公司股權(或股票),股東對企業出資後,享有分紅權、股份轉讓權、優先認購權、剩餘資產分配權等經濟性權利。在當下財富重新配置的偉大時代,企業上市實行IPO注冊制改革,可以通過股權投資獲得收益和溢價增值,實現財富增長,實現財富自由。
2、股權可用於企業融資
凡是做大做強的企業,大多是通過一輪又一輪的釋放股權,不斷的增資擴股獲得企業發展所需要的資金。即便是企業上市,也是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融資行為。因此,股權可用來解決企業資金發展問題,並可用股權換取先進資本和先進理念的力量,為公司發展保駕護航。
3、股權可以整合資源
通過股權合作可以獲得對公司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資源、渠道、市場、資質或准入門檻等;通過股權眾籌可解決企業的資金、資源、市場與客戶難題;企業家還可以用股權換取和整合資源合夥人,解決技術、市場等問題。
4、股權可以吸引和留住人才,構建事業共同體
公司初創時期,通過股權鏈接到價值觀一致、能力互補,志同道合的夥伴和合夥人一起創業。企業發展期和成熟期導入股權激勵,吸引外部優秀人才加盟,激勵和留住內部核心與骨幹人才,把員工變成股東和合夥人,把公司轉變為平台,構建事業共同體。對合夥人和員工而言,股權代表著身份,代表著奮斗,代表著財富希望!因此,通過股權激勵讓員工心甘情願為企業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為公司的未來一起奮斗,打造同舟共濟的命運共同體。
5、股權可用於並購重組
企業發展的過程中,為了擴大規模,獲得協同效應,往往會選擇同行業並購或者跨行業並購重組,一次成功的並購重組可以迅速幫助企業擴大業務規模、增加人員規模、提升市場佔有率。因此,通過股權的相互轉讓或股權置換,或通過股份支付等方式參股控股相關企業,完成並購重組,實現資本的增值。
6、股權可用於公司治理及控制權設計
股權最主要的權能之一就是管理權,具體包括表決權、知情權、質詢權、召集會議權、提案權、決議撤銷權、請求解散權、參與決策權、選擇管理者權、監督權等權利。在公司的治理機制及控制權設計方面,完全可以發揮股權頂層設計的威力,通過持股平台、金字塔形持股、多層股權、交叉持股及二元股權架構設計等方式,優化公司治理機制,強化創始人的控制權。
7、股權可以擴張市場,整合上下游合作方
企業可以用股權擴張市場,整合企業的上下游、供應商與合作方,通過增發股票、期權激勵、交換股權、贈予股權等方式,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結成事業共同體。
Ⅳ 什麼是股權分置改革的作用
什麼是股權分置改革的作用
作用一
首先是為了貫徹落實股權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適應資本市場發展新形勢;
作用二
其次,為有效利用資本市場工具促進公司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從公司自身角度來說,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引進市場化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約束機制和有效的外部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對流通股股東來說,通過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得到了保護;
作用三
再次,消除了股權分置這一股票市場最大的不確定因素,有利於股票市場的長遠發展;
作用四
解決A股市場相關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對於同時存在於H股或者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場相關股東協商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什麼是股權分置改革?股權分置改革有什麼好處?
股權分置改革是當前我國資本市場一項重要的制度改革,就是 *** 將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國有股(還包括其他各種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場上流通。
作用一:首先是為了貫徹落實股權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適應資本市場發展新形勢;
作用二:其次,為有效利用資本市場工具促進公司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從公司自身角度來說,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引進市場化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約束機制和有效的外部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對流通股股東來說,通過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得到了保護;
作用三:再舉拆次,消除了股權分置這一股票市場最大的不確定因素,有利於股票市場的長遠發展;
作用四:解決A股市場相關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對於同時存在於H股或者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場相關股東協商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什麼是股權分置改革
股權分置也稱為股權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暫時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稱為流通股,主要成分為社會公眾股;後者為非流通股,大多為國有股和法人股。
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我國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權不能流通。由於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等「股權分置」存在的弊端,嚴重影響著股市的發展。
股權分置是指A股市場上的上市公司按能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區分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這是我國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形成的特殊問題。股權分置不能適應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要求,必須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異。
股權分置改革是當前我國資本市場一項重要的制度改革。所謂股權分置,是指向社會公開發行的、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稱為流通股,而公開發行前以及發行後仍有部分股份暫不上市交易,稱為非流通股。這種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權分置狀況,就是股權分置。
所謂股權分置改革就是在法人股由非流通股轉化為流通股的過程中,法人股與流通股股東之間需求和利益的均衡。即在認可流通股含權的條件下,在法人股轉化為流通股過程中,法人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含權價差,在全流通條件下實現同股同權同價。由於流通股的股票價格高於非流通股價格,非流通股獲取流通股的條件就是要通過協商向流通股股東出讓部分利益,這部分利益就是對價。很清楚,對價是非流通股股東為獲取流通權向流通股股雀答和東所出讓的利益,這也正是股權分置改革的核心內容。在實際中,對價的計算是復雜多變的。對價的支付方式既可以是股權,也可以是現金。
股權分置改革的問題
簡單的說,股權分置改革就是改革我國股市股權結構不合理的狀況,把國有股、法人股等不能上市流通的股票變為流通股,保證股票市場健康發展。股權分置改革對我國股市有著重大影響,意義非凡,是對中國特色的股市動了一次大手術,並且手術非常成功。再股權登記日,你買了股改的股票,就有權參加股改了,10股送3股就是你每持有10股,就有權獲得公司未流通的股東送給你的3股股票,也就是說,你每10股增加了3股股票,而非流通股東每10股減少了3股股票。股權分置改革對企業大股東和中小股民都是利好,本輪行情的導火索就是股權分置改革啊,非流通股東通過改革獲得了流通權,持股的中小股民的股本也增加了,大家何樂而不為呢!
股權分置改革的意義
為了實現全流通
股權分置 資頃盯本市場改革的里程碑
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中國證券市場自成立以來影響最為深遠的改革舉措,其意義甚至不亞於創立中國證券市場。隨著試點公司的試點方案陸續推出,隨著市場的逐漸認可和接受,表明目前改革的原則、措施和程序是比較穩妥的,改革已經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
有著名的業內人士把股權分置問題形容成懸在中國證券市場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只有落下來才能化劍為犁,現在這把「鋒利之劍」已開始熔化。
方案有望實現雙贏
三一重工、清華同方和紫江企業三家試點方案,雖然在具體設計上各有不同,但毫無例外地採用了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的方式。
三一重工非流通股東將向流通股股東支付1800萬股公司股票和4800萬元現金,如果股票部分按照每股16.95元的市價計算,則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流通權對價總價達到了35310萬元。按照非流通股東送股之後剩餘的16200萬股計算,非流通股為獲得流通權,每股支付了約2.18元的對價。
紫江企業非流通股東將向流通股股東支付17899萬股公司股票,相當於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送3股,以市價每股2.78元計,流通權對價價值約為49759萬元,按照非流通股股東送股後剩餘的66112.02萬股計算,相當於非流通股每股支付了0.75元的對價。
清華同方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轉增10股,非流通股東以放棄本次轉增權利為對價換取流通權。雖然非流通股東表面上沒有付出股票或現金,但由於其在公司佔有股權比例的下降,以股權稀釋的角度考慮,非流通股股東實際支付了價值5.04億元凈資產的股權給流通股東。
按照改革方案,三家公司流通股對應的股東權益均有所增厚。不過,其來源卻各有不同:三一重工和紫江企業的流通權對價來源於非流通股股東,而清華同方的流通權對價來源於公積金。
另外,三家公司在方案設計中,還各自採用了一些不同的特色安排,成為方案中的亮點所在。三一重工宣布,公司將在本次股權改革方案通過並實施後,再實行200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由於其2004年度還有10轉增5派1的優厚分配預案,因此持股比例大幅上升的流通股股東因此也就享有更多的利潤分配權。
紫江企業的亮點是:非流通股東除了送股外,還作出了兩項額外承諾:對紫江企業擁有實際控制權的紫江集團承諾,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後的12個月期滿後的36個月內,通過上證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數量將不超過紫江企業股份總額的10%,這較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的時間有所延長;在非流通股的出售價格方面,紫江集團承諾,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後的12個月禁售期滿後,在12個月內,通過上證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的價格將不低於2005年4月29日前30個交易日收盤價平均價格的110%,即3.08元。無疑,這些個性化條款是保薦機構和非流通股股東共同協商的結果,對出售股份股價下限的限制和非流通股分步上市期限的延長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這部分股份流通給市場帶來的壓力,也反映出大股東對公司長期發展的信心。
有專家認為,總體說來,試點方案尊重了流通股股東的含權預期,可行性強,照這條路走下去,有望實現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的雙贏局面。
揭開中國證券市場新篇章
隨著試點方案的陸續發布,試點工作正有序進行。股權分置問題是中國證券市場最基礎、最關鍵的問題,也是中國證券市場的老大難問題,牽一發而動全身,其改革的復雜性和難度有目共睹。面對困難?管理層敢於碰硬,知難而上,表現出非凡的勇氣和智慧。可以預見,解決股權分置---這一具有里程碑式的改革將重寫中國的證券市場歷史。
股權分置試點方案是我國證券市場制度的一大創舉,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首先,股權分置問題的解決將促進證券市場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改善,有助於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其次,股權分置問題的解決,可實現證券市場真實的供求關系和定價機制,有利於改善投資環境,促使證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利在長遠;第三,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使得改革試點的成功成為可能,這將提高投資者信心,使我國證券市場擺脫目前困境,避免被邊緣化,其意義衷詰苯瘢壞謁模?扇ǚ種媒餼齪螅?幌盜薪鶉詿蔥戮突崴忱沓燒巒瞥觶?欣?諭晟莆夜?と?諧〉牟?方峁梗?黽油蹲勢分鄭?俳?時臼諧∽試春俠砼渲謾?br>
有業內專家表示,「流通股含權」預期的兌現,顯而易見地可以大幅降低國內市場估值水平與國際接軌壓力的效果。因此,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不是加劇市場結構分化的過程,而是減輕了市場結構調整的壓力。
另據一些權威機構測算,目前國內A-H股的估值差大約在30%左右,如果全流通方案平均達到按10:3送股的除權效果,A-H股的實際價差水平可能不再顯著。隨著中國股票市場走出制度性障礙的陰影,流通股含權預期的實現和實際估值水平的系統性下移,將為市場長期走牛奠定基礎。
毋庸諱言,在股權分置的試點過程中無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會有各種不同的意見和觀點。市場參與各方要把思想統一到齊心協力促使改革成功這一共同目標上來,為股權分置問題解決創造有利的環境氛圍。市場參與各方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以大局為重,改革才能成功。
股權分置問題的妥善解決,將為中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打下堅實基礎。目前試點方案開始為市場所認可,改革開始進入關鍵階段。盡管其攻堅戰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可以類比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歐洲戰場的「斯大林格勒戰役」和太平洋戰場的「中途島大海戰」,盡管距離最後的勝利還有大量的戰斗,但是曙光已經初現,轉折正在到來。只要參與各方同心協力,堅持不懈,就一定能迎來最後的勝利。
來源:證券日報
:finance.people../GB/1045/3382392.
Ⅵ 我國為什麼會產生股權分置問題
20世紀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在經濟改革與對外開放進程中,我國開始對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目的是試圖通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善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這一初衷決定了我國股票市場建立的目標之一即是為國有企業改制服務。但在90年代初期,人們對股份制改革和設立證券市場存在著「三大擔心」,即:第一,發行股票會不會產生私有化的問題;第二,發行股票中是否會出現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第二,發行股票後是否會影響到公有經濟的主導地位問題。出於對這三大問題的擔心,起初發行股票的時候採取了一個折中方案,即將原有的存量國有企業資產,界定為非流通股(包括國家股、國有法人股),股票的發行則採取增量方式,也就是在原來界定的資產的基礎上,再溢價增發一些股票,原有股票則變成非流通股。1992年5月,《股份公司規范意見》等文件出台,其中明確規定,在我國證券市場中,國家股、法人股、公眾股、外資股等四種股權形式並存,上市時除社會公眾股可以流通以外,國有股、法人股「暫不流通」。這一制度在其後的新股發行與上市實踐中被固定下來,定格形成我國股市發行與交易的二元股權結構並延續下來。這就是所謂的我國證券市場獨有的股權分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