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股權轉讓需要什麼
1. 轉讓股份需要什麼手續
股份轉讓需要的手續是:1、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書;2、帶《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執照正副本、股權轉讓協議等材料原件到工商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3、辦理稅務變更登記手續。 股份轉讓需要經過以下程序:1、當事人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2、取得半數股東同意轉讓證明,以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4、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修改公司章程;5、辦理變更登記。股份轉讓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持有人自願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價金的行為。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權變更應注意的事項
具體如下:1、簽訂股權變更協議的主體,在股權變更中,出讓股權的主體應當是公司的股東,受讓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股東外的第三人;2、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簽訂股權變更協議前要徵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才能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3、對前置審批程序的關注;4、明晰股權結構;5、股權變更協議受讓人應認真分析受讓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6、股權變更協議受讓人應盡量了解所受讓股權的相關信息,以確定是否存在瑕疵;7、股權變更協議應要求合同相對方作出一定的承諾與保證;8、股權變更協議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 股權轉讓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法律分析:1、與第三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2、其他股東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3、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4、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5、在上述文件簽署後30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 股權轉讓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轉讓需要以下資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簽署加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蓋有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3、原股東會議的關於股權轉讓的決議;4、股權轉讓協議書;5、如果公司股權是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員轉讓的,還需要提供新股東會的股東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4. 股東轉讓股份需要什麼手續
一、股東轉讓股份需要什麼手續
1、股東轉讓股份需要下列手續: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變更營業執照;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
(4)變更稅務登記證;
(5)變更銀行信息。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二、股東轉讓股份需要什麼材料
股東轉讓股份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股東會決議;
4、股權轉讓協議書;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決議;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東即可。
5.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企業股權轉讓需要以下材料:1、變更登記申請書;2、股權轉讓協議;3、變更後的公司章程;4、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