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股權轉讓怎麼做工商變更
Ⅰ 公司股權變更,工商局要辦理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變更登記需要到當地工商局申請變更登記,需要的材料有: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Ⅱ 工商變更股權變更需要哪些資料及流程
工商變更股權變更需要提供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書面材料、公司執照正副本的原件、身份證、股權轉讓協議原件等相關資料。變更流程為:提出申請、變更營業執照、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稅務登記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Ⅲ 股權變更工商辦理流程
變更公司股權的,一般有4個步驟。分別是:1、取得其他股東半數同意,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2、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3、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4、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公司變更登記。法條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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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工商局辦理股權轉讓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工商局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的流程如下:1、領取並填寫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2、提交上述表格以及公司章程、股權轉讓協議等材料;3、審核通過後,完成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三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核准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二十四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三)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東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