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去世公司股權如何變更
『壹』 企業股東過世,如何辦理變更
企業股東過世,如何辦理變更?《公司法》第76條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並無禁止性規定,自然就可以繼承股份,同時繼承被繼承人作為股東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權繼承的,則在股東去世後,其繼承人只能通過轉讓股權來實現財產繼承。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規定,為保障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轉讓股份前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並經公司股東過半數同意,但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如果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當公司章程沒有例外規定但是繼承人不願意繼承或者是具有法律禁止,在此種情形下死亡股東的股權可以由其他股東受讓,也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該受讓的程序應當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即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要是沒有股東願意受讓,也沒有第三方願意收購,則只能通過法定的程序在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做減資來處理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貳』 股東去世股份怎麼處理
一、股東去世後,其股權怎麼處理
1、股東去世後,其股權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或者購買其股份。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東的合法繼承人有權利繼承股份和股東資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在具有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可能規定股東去世後繼承人不能當然繼承股東資格而要進行表決,若不同意股東繼承人繼承,則由公司其他股東或外人購買該股份。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五條
【股東資格的繼承】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股東死亡後股權可以變更嗎
股東死亡後,可以對股權進行變更。例如繼承人繼承股權後,股權就會變更到繼承人名下。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