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持倉到交割月份有什麼風險
① 期貨合約自然人為什麼不能持有到交割月
1、因為期貨交易是一種合約,需要在固定的月份時間里需要進行交割。在期貨市場中,絕大部分都是自然人投資者。與企業投資者,也就是所謂的機構投資者在交易方面有著比較大的區別。
2、交割月合約的成交非常的不活躍,波動也不穩定,投資者想要平倉在前期可能相對容易,但是越往後會越不容易平倉。一旦違反了交易所關於持倉進入交割月的規定(以下重點講解),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平倉盈虧歸期貨交易所,虧損自行承擔。
3、期貨合約進入交割月之後,交易量會逐漸縮小,不容易平倉,因為在裡面的空頭以及多頭不多了。所以,比較靠譜的做法就是在進入交割月之前就主動平倉。
4、期貨有五大交易所,例如鄭商所、大商所、中金所、上期所、能源中心,但除了中金所支持自然人投資者持倉到交割月之外,其它四個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期貨均不支持自然人投資者持倉到交割月,需要在最後交易日之前主動平倉。否則在最後交易日那天,持倉訂單會被強制平倉。
拓展資料:
一、我國期貨交易所關於平倉的規定
1、上海期貨交易所
(1)規定:個人投資者可以持倉進入交割月,但是有相應的手數限制。
(2)舉例:假如投資者魏先生在2018年12月持有一手螺紋鋼RB1901合約,自然該合約的交割月份就是2019年1月。
2、大連商品交易所和鄭州商品交易所
(1)規定:對於這兩家交易所個人投資者是不能持倉進入交割月的,需在合約進入交割月份的前一交易日將相關合約持倉進行平倉處理。
(2)舉例:假如投資者李女士於2018年12月買入開倉2手豆粕M1901合約,由於豆粕是大連商品交易所的品種,而大商所規定個人投資者不能持倉進入交割月,所以李女士最晚在2018年12月28日收盤之前將手中持有的這2手M1901合約進行平倉處理。如果在經期貨公司電話提醒後李女士沒有及時平倉,那麼在2019年1月2日(當月第一個交易日)交易所就會對李女士的持倉進行強行平倉處理,結果依然是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由李女士自行承擔。
3、中國金融交易所
(1)規定:股指期貨個人投資者可以一直交易到合約最後交易日當天,若最後交易日未平倉,則該持倉將直接由交易所在收盤後按照當天的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撮合進行現金交割。需要注意的是,最後交易日收盤前未平倉進入到交割,交割手續費為開倉手續費的數倍。
② 期貨有什麼風險
你好,期貨交易的風險:
(1)市場風險。由於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指數的微小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者遭受較大損失。價格波動劇烈的時候甚至會因為資金不足而被強行平倉,遭受重大損失。
(2)操作風險。由於交易系統出現技術故障或投資者出現操作失誤,都可能造成損失。
(3)強行平倉風險。期貨交易實行由期貨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分級進行的每日結算制度。在結算環節,由於公司根據交易所提供的結算結果每天都要對交易者的盈虧狀況進行結算,所以當期貨價格波動較大、保證金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補足的話,交易者可能面臨強行平倉風險。
(4)交割風險。期貨合約都有期限,當合約到期時,所有未平倉合約都必須進行實物交割。不準備進行交割的客戶應在合約到期之前將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及時平倉,以免於承擔交割責任。
③ 期貨有什麼風險
期貨風險有三點
杠桿使用風險資金放大功能使得收益放大的同時也面臨著風險的放大,因此對於10倍左右的杠桿應該如何用,用多大,也應是因人而異的。水平高一點的可以5倍以上甚至用足杠桿,水平低的如果也用高杠桿,那無疑就會使風險失控。
強平和爆倉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要在每個交易日進行結算,當投資者保證金不足並低於規定的比例時,期貨公司就會強行平倉。有時候如果行情比較極端甚至會出現爆倉即虧光帳戶所有資金,甚至還需要期貨公司墊付虧損超過帳戶保證金的部分。
交割風險普通投資者做多大豆不是為了幾個月後買大豆,做空銅也不是為了幾個月後把銅賣出去,如果合約一直持倉到交割日,投資者就需要湊足足夠的資金或者實物貨進行交割(貨款是保證金的10倍左右)。